蘇媽了眼睛,指著電視驚詫道:“孩子爸,你快看,這個新娘像不像咱們家暖暖。”
蘇爸順手將老花鏡戴上,看了看說:“嗯,像,真的很像。不過,沒咱們家閨好看那麼一點點。呵呵呵,真沒想到咱們家閨長得還像大老板的夫人。”
“切,當然沒咱們家暖暖好看。”蘇媽洋洋得意。
兩個人都笑起來,喜滋滋地看著電視,看著那個像極了他們家閨的孩完婚禮。
*********
婚禮臨時發生變故,所以一切繁瑣流程從簡。
牧師見證、換戒指,宴請賓客,也就把大概地流程走了一遍。
尤其是宴請賓客的時候,蘇暮然看著空了一半的桌子,尷尬地了角。挽著譚宗揚的手臂小聲問:“不知道他們走的時候有沒有拿回禮金。”
“放心,進門就收禮金了,一旦付款概不退回。”譚宗揚淡淡地回答。
蘇暮然的眼睛噌的一亮,興道:“這就好,吃不吃無所謂,禮金到位就行了。”
看著狡黠地笑容,譚宗揚又勾了勾。這個人還真是簡單,喜怒哀樂全都放在臉上。
“既然你陪我走完婚禮流程,禮金我們也應該一人一半。不如,回去我們就分了吧!”譚宗揚一本正經地說。
蘇暮然先是瞪大眼睛,隨后道:“呵呵,那怎麼好意思。都是你的親戚朋友,我這邊一分份子錢都沒隨。”
“沒關系。”譚宗揚眼眸深邃地說:“你可以隨別的。”
“呵呵呵。”蘇暮然又笑起來,完全沉浸在可以分禮金的喜悅中,本沒深思譚宗揚話里的深意。
這場婚禮從上午一直到晚上才結束,雖然因為臨時更換新娘,已經減免了很多流程。甚至,譚太太在馬思媛走后,也氣得當場就走了,還帶走了一大批地賓客,剩下那些人更是寥寥無幾。
但是,到底是譚宗揚的婚禮,他的號召力還是在那里。所以雖然了很多流程和賓客,卻還是鬧了大半天的時間。
結束后,蘇暮然都酸了,累個半死。
回到房間,立刻往床上一躺,大喇喇地展著四肢哀嚎:“哎呦我的媽,這可真是累死我了。沒想到結婚是這麼復雜又辛苦的事。”
譚宗揚勾,看著因為躺在床上而出來的大長深了眼眸。
單膝跪在床上,俯下看著說:“先不要躺著,起來,把禮服了。”
“哦,對哦。這樣著,會把婚紗皺的。”蘇暮然恍然道,立刻睜開眼睛。
不過,沒想到譚宗揚會離這麼近。
一睜開眼睛,就看到他的眼眸,從他的眼睛里清澈地看到的倒影。
蘇暮然不自地吐了吞口水,譚宗揚真他媽的太……帥了,從沒有在現實生活中見過這麼帥的男人。
“你的臉怎麼紅了,很熱嗎?”譚宗揚出手,貌似關心地問。
當他溫熱地手掌輕的額頭,蘇暮然瞪大眼睛。覺得,此刻自己的臉肯定不止紅,應該已經燒起來了。
“你救了我,我讓我爹地以身相許!”寧夕意外救了隻小包子,結果被附贈了一隻大包子。婚後,陸霆驍寵妻如命千依百順,虐起狗來連親兒子都不放過。“老闆,公司真給夫人拿去玩?難道夫人要賣公司您也不管?”“賣你家公司了?”“大少爺,不好了!夫人說要把屋頂掀了!”“還不去幫夫人扶梯子。”“粑粑,謝謝你給小寶買的大熊!”“那是買給你媽媽的。”“老公,這個劇本我特彆喜歡
他們相識于家族祭祖,論輩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幾歲,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墻古樹,這墻下、樹旁沒半個影子,四處空空。她總覺少了什麼,很失望。 她不知,這江南年復一年等著北來的大雁,他也在日復一日靜候她。 “人人盡說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你若不歸,我不會老去。 本故事純屬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頻率會減慢,此文不V 搜索關鍵字:主角:沈昭昭,沈策
九千年前,她是運轉乾坤,腳踩百鬼的殭屍老祖。一朝重生,秒變鄉下土掉渣的丑丫頭。渣男退婚,當面羞辱,生父眼瞎,無情無義?白夭微微一笑…… 車禍加毀容,送渣男進ICU。馬甲一長串,叫爸爸也不行。渣男回頭:夭夭,都是我的錯!豪門父親:女兒救命!白夭微笑臉:乖,叫祖宗~
三年前的一場意外,她狠心推開他,三年后,他強勢歸來,將她抵在角落里:“女人,反正你都要出來賣了?賣給誰不是賣?為什麼不能是我?”他恨她入骨,只想羞辱折磨她,甚至親手要把她送到一個植物人的婚禮上,她終于心灰意冷,再也不想為他委曲求全,發誓從此后要為自己而活,卻怎麼也擺脫不掉他的糾纏,她問他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放過她,他輕咬著她耳垂危險低吟:除非我們,同歸于盡……愛,是一場抵死纏綿的浩劫,你似傾城月光,若不能擁有,粉身碎骨,又何妨?
(雙潔+日久生情+甜寵+總裁&秘書+日常)一個發現男友不甘寂寞去嫖,一個白月光訂婚。 雙雙失意的兩人在酒店共度了一夜。 本以為再無交集的兩人,安然突然被調到總部成為總裁的私人秘書。 見面那刻,安然要瘋了,艷遇對象居然是老板! 意外相遇,那晚的事兩人默契的翻篇。 突然有一天,江氏集團繼承人江淮年突然高調宣布結婚。 對象竟不是和他出雙入對的當紅明星! 因此,江家少奶奶收獲黑粉無數,有人爆料這位少奶奶是秘書上位,江家人根本瞧不上她,要不是她以孩子要挾,根本進不了江家門! 安然表示冤枉啊!我都跑到國外躲他了! 江母表示冤枉啊!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都已經把她當兒媳婦了! 黑粉超話每天一問:今天離婚了嗎? 氣得江淮年在超話里發飆:我費盡心思才追到的老婆,離婚永遠都不可能!再造謠送你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