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可網友就是盲目的,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斗不過那些沒腦子的善良,算了吧,沒辦法的。」
方巖的一番話言辭犀利,我聽了以后,失落地低下了頭。
剛才還滿腹痛恨地想把那些攻擊我爸媽的網友一個個揪出來,可仔細想想,揪出來又有何用?
網絡自由,言論自由。
就算將來事情反轉,這些人也只會輕飄飄地一句遭人蒙騙,再轉頭換個新對象,繼續施行他們的英雄贊歌。
他們是鍵盤上的大將,是道德里的先鋒,只是被小人蒙騙了,何錯之有?
所以我這種不小心被冤枉的人,應該「忍一忍」、「算了」,「理解他們不是有意為之」。
從小到大,我都是這種普通家庭的小市民心態。
就算在學校公司遇到什麼不平之事,也通常會選擇忍一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可這一次,我不想再忍了。
忍一忍沒有風平浪靜。
退一步沒有海闊天空。
我決定了,我要做一次愚蠢的斗士,向那些正義之師開戰!
7
等待開庭期間,我正常工作。
網絡日新月異,網暴最兇的那幾天過了,除了少部分網友仍關心后續,大部分的網友都被新熱點轉移了視線。
公司并沒有開除我,我干了三年,只迫于輿論停了我半個月職。
朋友親戚看了我的聲明,調笑揶揄不止。
隨著我每天一個自證視頻地發,開始有人相信我的說法,即便我始終找不到證據,網友也不再對我單方面開炮。
而孫敬華那邊,仍舊死咬著我不放。
他們頻繁發孫小宇的病院視頻,那哀樂配得,誰看了都心生憐惜。
不允許我見孩子,拒收我的慰問禮品,在直播間里,孫小宇小朋友積極配合治療,表現得既可憐聽話,又開朗乖巧。
很多人同情他們,自發地刷了大額禮物。
也有人義憤填膺,看開庭將近幫孫家請律師。
而我則靜默等待,日復一日,終于等到萬里無云的開庭這一天。
我起了個大早,把頭發梳得一絲不茍,西裝革履,提著公文包去現場的模樣不像被告,更像是參加一場相親。
方巖當了我的辯護律師,開車送我去法院。
行駛中,方巖問我準備好了嗎。
我拍了拍公文包,說準備好了。
方巖笑了,用右手跟我碰了碰拳。
他真的很義氣,知道我今天要奔赴一場愚蠢至極的戰役,卻依舊義氣相隨。
到了法院。
我們剛走到被告席,就看到久等多時的孫敬華一家。
孫敬華、孫敬華老婆、孫敬華爸媽、孫敬華兒子、孫敬華妹妹妹夫……他們拖家帶口,一行十七八個浩浩蕩蕩。
再看我與方巖的孤零零兩人,勢單力薄。
孫敬華憤怒瞪我:「虧得你還有臉過來參庭!我要是你,躲在家里都不敢出門!」
他的老婆扯了扯他,卻是故作無奈:「算了老公,不要在兒子面前說攻擊別人的話,沒準真的不是他,是誤會。」
一唱一和,黑臉白臉俱全。
這一個月以來,他倆找到了最佳流量密碼。
一個人咬死我,在公眾面前對我咬牙切齒。
一個人留后路,以軟弱的形象說可能是第三方作惡。
想來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勝訴,所以早就想好了說辭,反正是受害者,只要證明不了這個外賣是他們偷拿,他們最多只能算沒看好孩子讓他亂吃東西,無傷大雅。
而我沒有證據,就算勝了訴,也無法徹底洗清嫌疑,就算他們將來開直播一直拿我說事,也沒人管得著。
誰讓沒有監控呢。
死無對證,我就注定會是永久嫌疑人。
被他們釘在劊子手的高臺,成為搖錢樹的風。
好在他們有腦子,我也不是白癡。
為了這一天,我已經準備了一個多月,甚至連回懟的心情都沒,只閉目養神,耐心等待著開庭。
8
庭審開始了。
法官在上,莊嚴肅穆的法庭里,原告被告的兩方律師各自陳述。
原告方提供了孫小宇傷情報告:口腔受損、咽喉腫痛、腸胃腫脹出血。告我故意傷害,要求我賠償醫療費、公開道歉,并承擔訴訟費用。
我們則提供了外賣點單記錄,上樓電梯監控,證明我回家不曾下過樓,即便用樓梯下去,也不存在報復孫小宇的作案動機。
兩邊都沒有決定性證據,意見不一,就在法官考慮擇期宣判時,我站起身,申請傳喚能為我作證的證人。
對方律師的表情瞬間嚴肅了:
「什麼證人?是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偷拿外賣的目擊者嗎?」
此話一出,孫敬華一家子全都臉色大變。
他們先前所有的囂張都建立在死無對證上,咬死我報復社會刻意投喂。
他們的好兒子言之鑿鑿,說正是聽了門鈴開門,才看到門口的外賣以為是爸媽點的直接吃。
小朋友才六歲,他那麼單純,被我這種居心叵測的壞叔叔暗害當然是我的錯,就算不是我放的,被一個第三方壞人送過去也是小朋友無辜。
可無論如何,這個外賣決不能是原告方偷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