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即便我真有刻意加辣,可在無法證明我給小孩兒惡意投食的情況下,最多只能算多次丟失外賣正當防衛,這種情況下,丟失外賣的一方并不存在過錯。
綜上所述,法院駁回了孫家的起訴。
不僅我無須賠償醫療費,孫家還得將外賣所花費的金錢全額退還我,并因為我的傷情報告,民事官司上升到刑事。
我完勝。
孫家慌了。
他們都沒想到我會把事情鬧這麼大,在法官判我無罪的情況下,孫敬華三個打我一個的視頻,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的鐵證。
到了這個時候,孫敬華總算怕了。
刑事官司可不是開玩笑的,上升到這個程度,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小打小鬧。
他開始大叫著撤訴,說這件事就這樣算了,不告了回家。
差點沒把我笑死,是該有多無知,才覺得打官司這種事跟買菜一樣隨意?
法官當然不可能就這樣放人,在我拒不同意調解且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判處孫敬華拘留十五天,賠償我的全部醫療費、外賣費,以及網暴所造成的精神損失費,共計四千余元。
對于這種判決,孫敬華接受的可能性為零。
可我沒想到的是,他居然公然在法院大罵法官偏私,就跟上次在醫院罵警察一樣,把庭上的法官罵得狗血淋頭,甚至對法警動手。
這下好了,他罪上加罪,當場被法警拘役,以藐視法庭的罪名,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
讓我大開眼界,直呼人才。
想想也對,為了一頓外賣都敢鬧上法庭的人,又怎會真的懂法呢?
可惜這個道理,要等他坐牢出來以后才能銘記于心了。
11
晚上,我請好兄弟方巖喝酒。
熱鬧的大排檔,坐了兩個舉杯相慶的大笨蛋。
笨蛋不是別人,正是我倆。
因為一個月之前,方巖就幫我分析了一波案情。
他幾年律師生涯,早已明確說今天這個官司我必勝無疑,即便不找那麼多證人,只要孫敬華拿不出我惡意投喂的證據,無論他胡攪蠻纏,這個官司我也必勝。
同時他也猜測,認為孫家發視頻的目的只是想利用輿論、碰瓷我息事寧人賠錢,直到視頻火了,才會一口氣鬧到法院把事情鬧大,就根本而言,打的其實是勝不了訴、也能靠聽話的孫小宇賣慘圈錢的主意。
我這才點頭,更是將死磕的決心堅持到底。
在停職的半個月里,我花了巨大的心力物力到處找人,一遍遍地說明情況,一遍一遍地,讓那些勸我「算了」的人改口。
我請求他們來。
請求他們必須來。
這件事對我來說并不僅僅只是自證清白,更多的,是想為自己爭一口惡氣。
我丟了九次外賣,餓了九次肚子,挨了一頓毒打,被全網噴變態。
這股子憤怒在公司通知我停職,在我爸差點心臟病突發時,沖上了最無法忍受的巔峰。
憑什麼?
我點外賣犯法了?
憑什麼我被偷了東西,那些人還能踩著我在風口圈錢?
這口惡氣,我實在沒法忍。
所以我一腔怒火,一家一家地敲門尋找證人,一個電話一個電話地求大家作證,就算小時候的班主任嫌麻煩不肯來,我也坐上高鐵,回老家帶著爸媽親自上門去求。
就是這麼較真。
就是這麼愚蠢。
光這一個月的花費,都比我損失的外賣貴上萬。
可我后悔嗎?
我竟然發現,自己百死不悔。
男人至死是少年,我偏要捅破天,讓所有網暴過我的人都明白自己是個小丑,并奮起反擊,讓這些該死的家伙付出代價。
等著瞧好了。
這只是個開頭,接下來的后手,敬請期待!
……
不出意料,輿論果然爆炸。
我找了 203 個證人參庭這件事,不到半天就沖上了微博熱榜第一。
別說金江市,就是全國也很少有這種找上百人參庭的案例。
原本這是我給孫敬華準備的后招之一,讓他體會下網暴的快樂,嘗嘗滋味。
沒想到他這麼不中用,直接踩縫紉機去了,導致現在全網的人都網暴不到他,只能拿他家里的人開刀。
孫敬華賣慘了一個月。
那些同情他、可憐他、給他直播間打榜請律師的人都瘋魔了。
網上吵翻天。
【我真是日了狗了,退錢!】
【什麼牛馬呀!除夕夜讓老婆在門口跪,就這種人,居然說自己寵妻?
【寵你媽!】
【我真是瞎子啊!居然被這家人給騙了,我自戳雙目,切腹自裁了家人們!】
【啊啊啊啊我刷了十萬,退錢啊你妹。】
【草草草草!】
網上的辱罵不堪入目,假惺惺給我道歉的評論并不多,倒是有最新吃瓜的網友,好奇八卦起我的家世。
【只有我覺得這個被告小哥很帥嗎?】
【富二代吧,打這麼小的官司要請這麼多證人。】
【炫富啊我去。】
【就這陣仗,為啥我覺得他在炒作?】
【樓上加一!】
【我也這麼想的,屁大點外賣二十塊錢,哪有人為了這麼一點錢,把事情鬧這麼大啊?】
【別說了,絕壁炒作!】
我哭笑不得,曾被網暴一個多月,現在我的心態很平和,不管是怎樣或夸或貶的評語,都傷害不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