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發言完畢,我方律師展開攻勢:「請原告提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胡達媽連忙搶答:「房產證在陳心手里!她不給我看!」
法官眉頭一皺:「都沒見過,就敢主張共同財產?」
對方律師滿臉尷尬。
想看是吧?如你所愿。
我方律師拿出紅彤彤金燦燦的房產證,上面白紙黑字寫著我一個人的名字。
我方律師擲地有聲:「原告主張不成立!」
「該房產是陳心女士的父母在她婚前全款購買,登記在她名下,屬于她的個人財產,被告無權分割!」
胡達媽坐不住了,也不管什麼法庭秩序,開始咆哮:「怎麼可能?我兒子說房子是他和你一起買的!」
我冷哼一聲:「胡達那張破嘴,撒的謊還少嗎?」
面對胡達媽的質疑,我方律師沒有一句廢話,直接掏出一疊文件:「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交易記錄,都在這里。」
對面一片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胡達媽兩眼一抹黑。
對面律師啞口無言。
胡達媽面色鐵青:「我兒子是高管,年薪百萬,每年還有公司分紅,怎麼可能連個房子都買不起?」
我翻了個白眼:「他年薪百萬也就這幾年的事,我的房子可是早就買了!」
胡達媽氣得大罵:「那我兒子的錢都去哪了?肯定是被你這個毒婦藏起來了!」
我瞪大雙眼,故作驚訝:「是啊,我也納悶,錢都去哪了?一查才知道,都被他轉給你和你小兒子買房了!」
我朝律師使了個眼色,他立刻會意。
「胡達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20XX 年 9 月,胡達分三次向其母轉賬 200 萬,用于購買位于某縣城的別墅一棟。
」
呵,就是胡達媽整天在村里人面前炫耀的那棟別墅。
這下好了,別墅變別野。
「20XX 年 12 月,胡達分兩次向其弟轉賬 150 萬,用于支付其弟名下一套房產的首付。」
「之后胡達還每月幫其弟還貸款。」
「以上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我方有權要求追回。」
「因胡達存在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我方有權要求多分財產。」
「另外,胡達婚內出軌,是過錯方,我方有權要求多分剩余共同財產并要求賠償損失。」
我方律師實戰經驗豐富,一頓輸出猛如虎。
「綜上所述,原告共需返還被告 295 萬。」
聽到這話,胡達媽人都快氣瘋了,蹦起來大鬧法庭。
旁邊的胡達爸和他弟也開始起哄。
不過,法官也不是吃素的,立馬叫來法警。
老太婆一家這才消停。
她氣得干瞪眼,拿我沒辦法,就朝她律師發火:「花了幾萬塊請你來打官司,不光沒撈到錢,還要倒賠?你干什麼吃的!」
我再次深深同情她的律師。
庭審結束,我方完勝。
臨走前,胡達媽對我咬牙切齒:「陳心你個毒婦!你夠狠!你會遭報應的!」
我鄙夷地看她一眼:「老太婆,你還是多操心操心自己的報應吧!」
老太婆家還有大雷沒爆呢,囂張什麼?
我頭也不回地走出法庭,那叫一個神清氣爽。
9
胡達窮還好面子。
他好幾次跟她媽說,我們住的房子,是他和我一起買的。
為了不打擊他那脆弱的自尊心,我沒拆穿他,一直裝作不知道。
現在想來,他其實早就盯上我的房子。
甚至他和我結婚,也是因為無意中知道我有房,能讓他少奮斗十年。
婚后,他屢次暗示我,要在房產證上加他的名字。
一開始,我根本沒當回事。
我沒想過和他離婚,加不加名字又有什麼區別?
他見我遲遲沒動作,又跟我抱怨房子小,家里親戚來了沒地方住。
要我把房子賣了,買套更大的,我們一起還房貸。
其實,就是想把我的婚前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他白拿幾百萬。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沒想過,他能這麼算計我。
我擔心買了大房子,貸款壓力過大,會影響我們的生活,想再等等。
卻等到李敏背著胡達找上我。
我這才如夢初醒。
那天下午,我整個人都是懵的,開車回家的時候還差點追尾。
到了晚上,胡達下班回家,依舊像平常一樣,對我噓寒問暖。
那一刻,我覺得特別諷刺。
我不是沒想過和他鬧。
但看著他渾然天成的演技,我突然間冷靜下來。
我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
當晚,我照例把他每天睡前要喝的涼白開,送到他手上。
夜里凌晨三點,他鼾聲如雷,我第一次偷偷查看他的手機。
他和李敏聯絡頻繁,我很快就翻到李敏。
他們的聊天記錄讓我忍不住渾身發抖。
我看到他們是如何詆毀我,嘲笑我是個沒用的家庭主婦,嘲笑我生不出孩子,盤算著怎麼讓我凈身出戶。
他們肆無忌憚地討論當時一個轟動全國的殺妻案,討論各種脫罪的方法。
胡達說,必要的時候,也不是不可以,讓我的財產變遺產。
那時候我才發現,這幾年睡在我身邊的人,一直是個披著人皮的惡鬼。
10
法院判決書下來沒多久,胡達爸媽被迫變賣縣城的別墅,灰溜溜搬回農村。
昔日不拿正眼看人的「皇太后」,如今又變回「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