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的老總不想賠。
我媽又常年生病,家里窮得揭不開鍋,我實在是沒辦法,就去工程上大門口跪著。
宋誠當時坐著司機開著的車,戴著墨鏡,看到我在旁邊跪著,快要熱暈了。
就下來給了我一瓶水。
我當時被熱得快暈倒了,稀里糊涂睜開眼睛看他,只覺得他全身都蒙了一層光圈,像是云端走下來的神仙。
那神仙輕言細語地,問我怎麼回事,受了什麼委屈?
我當時“哇”的一聲就哭了,嚎啕大哭,我抽噎著,將所有的事跟他講了。
他皺了皺眉頭,側頭跟司機說了幾句話,叫我回家等著。
還給從車載冰箱里拿出來一只哈根森*晚*整*理達斯。
那是我第一次吃哈根達斯,我一生都記著那個味道。
我稀里糊涂回了家,第二天,我爸的工傷賠付就下來了,好幾萬呢,那點錢足足讓我們捱過了兩年半。
對他來說是不算什麼,一句話的事,但對我們,那是全家的命。
我很感激。
真的。
那時候我就萌生了一個念頭——我想成為他那樣的人。
一個能幫助別人,為別人帶來光和熱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努力。
學習、上名校、創業。
可能是運氣好,再加上做電商,蹭了互聯網這趟車,當了一回風口上的豬,所以勉強掙了點錢,也算是個什麼“青年才俊”。
命運終歸待我不薄。
可惜,還是跟宋誠錯身了。
7
我在拼命創業,用盡了全身力氣在社會上尋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時,宋誠在和于錦談著一場甜甜的戀愛,鉚足了精神的對她好。
講道理,于錦也不是個壞女孩。
相反她挺單純的。
家庭條件也特別不好。
她之前在足浴店工作,是被她那欠了賭債的爸爸賣過去的。
遇上宋誠,是在于錦從足浴店偷跑的路上。
那都是他們的故事。
挺浪漫,也挺魔幻的。
宋誠的車差點撞倒她,在一個雨天,她穿著白白的裙子,就那麼孤零零,搖搖晃晃的,跪在了宋誠車前,像一朵雛菊,被攔腰折斷了。
他順理成章救了于錦,特別憐惜她身上的那種破碎感,然后就理所當然在一起。
然后理所當然被全家人反對。
然后分手。
其實這也是常態。
宋誠雖然家里有錢,可這錢是掌握在他爸手里的,所以他干什麼都掣肘,想娶誰,從一開始就由不得他。
于錦又是個烈性的,當時懷孕一個多月,可能是嫌宋誠在他們的感情上猶豫了吧,二話不說把孩子給打了,快遞到他家門口,一怒之下走了。
這事兒在圈里傳成了一段丑聞。
一度沒什麼正經人家的女兒多看他一眼。
宋誠事后又跑去追于錦,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狽,可憐巴巴的,人家也沒回頭——算是有骨氣,那個年紀的女生,都有那麼一點兒骨氣。
直到宋誠遇見了我。
我是橫刀奪愛麼?
也不是。
我只是心疼。
是的。
我心疼。
你看,當年我低到塵埃里,仰頭去看的那個神明。
為了一個女人,把自己搞得跟流浪漢一樣,在酒吧里買醉、買醉、買醉。
挺可憐的。
我心疼。
其實我并不怎麼介意他和于錦之間的事。
他對她的深情,從來都不是裝的,他的善良也不是。
我有錢,我也漂亮,所以我看男人,看的就是一個“有情有義”。
宋誠在我眼中,最初算是有情有義的。
雖然他從來都不知道,我為了能站在他身邊,配得上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咽下了多少委屈。
縱然我是那只風口上的豬,可活的也沒那麼容易,我一個出身底層的人,能看到風口,抓到風口,本來就是要耗費極大心力的。
那天宋森*晚*整*理誠喝醉了,拉著我發生關系,稀里糊涂嘴里喊著于錦,于錦。
我拒絕了。
倒不是為了證明我不是個隨便的女人,或者是憐惜我那沒什麼意義的第一次。
而是我任安安,不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就是我,任安安。
我是想找一個愛人,而不是一個男人。
論才論貌,我任安安都是上上品,我若招手,想跟我好的男人,從這里能排到巴黎去。
我不愿意。xŀ
我要我的男人,他的心中,我是第一。
否則沒必要浪費時間。
本來工作就煩。
8
后來宋誠追我。
送我大捧大捧的玫瑰。
說他愛我。
還送我美麗的藍寶石、晶瑩剔透的翡翠。
—他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一個溫柔而有品位的男人。
學識淵博、儒雅溫和,這些我都很喜歡。
我是個女人。
美麗的首飾和衣服,甚至包包,我都喜歡,喜歡極了。
宋誠其實對我挺好的—又很會照顧女人。
跟他相處,令人如沐春風。
但我聽說他原本不是這樣的。
原本他是個渾身帶刺的人,因為家里長久的寵愛,而變得情商極低(從沒看過人臉色的小少爺麼),跟于錦在一起的時候,他讓她吃盡了苦頭,過紀念日給人家送禮物,他送了一個鍋鏟,在一起的時候,他沒給人家沒送過一束花,一件首飾,人家生病了,他也永遠都是一句:多喝熱水。
是個特別挫的鋼鐵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