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靜得相當詭異。
半夜,帳篷外突然傳來聲響。
像是指甲在帳篷布上劃來劃去的聲音。
女生們都醒了,害怕地抱在一起。
「哪位?」我問。
「我,付超。」
是付超的聲音沒錯。
「有什麼事?」
「你們快出來,帳篷里不安全!」
我問:「怎麼個不安全法?」
「我們帳篷里……有鬼!」
此話一落,大家都白了臉,瑟瑟發抖。
「什麼鬼?說來聽聽。」
「不知道,但它能從地下鉆進去!這里非常不安全,你們快出來,我帶你們撤離。」
「其他人呢?」
「他們先轉移了。快,那玩意抓不住我們,肯定要來抓你們了!」
有個女嘉賓嚇得尖叫,撲到帳篷口就要鉆出去。
我一把推開她:
「陳雪甜,你干什麼?想讓我們都死在這里嗎?!」
「不是呀,」我笑瞇瞇地,「要逃,肯定我先逃。」
「你怎麼這麼自私!」
而我,仿佛聽不到她的控訴。
只盯著帳篷布上的影子,裝作在擺弄拉鎖的樣子:「等逃出去了,付超,送我一張你剛發的專輯吧。」
「那肯定。」
他痛快答應。
過了一會兒,他急躁地問:「怎麼還不出來?」
我笑了:
「付超,你一個演員,什麼時候發過專輯?」
13
話音一落。
帳篷外的影子凝滯了。
然后它變得細長、扭曲。
「被你發現啦……」
它不再掩飾,用指甲狂撕帳篷布,試圖撕出口子鉆進來。
節目組大概也沒想到會有這出,所以準備的帳篷質量很一般。
很快,布料就有了裂痕。
女嘉賓們哭喊著救命。
我打了個哈欠,說:「我有起床氣,你知道嗎?」
「死了就不會生氣,死了就不會生氣……」它詭異地重復著。
「你說得很對。」我點頭,「你死了,我就不會生氣了。」
「付超」:?
我說:「通知一下,你還有三秒鐘時間逃跑。
」
「付超」大概覺得我在挑釁它。
撕扯得更用力了。
我豎起食指,放在唇邊,輕輕吐了口氣:
「三、二、一——」
「死一邊去。」
隨著最后一個字音落下,「付超」猛地癱軟下來。
一縷青煙從他頭頂跑出來,擰巴在一起,不肯離去。
「你,是你……」
喲,它認得我。
這鬼不光會說話,有計謀,還見多識廣呢。
我嘖了嘖,說:「沒錯,是我,要我出去,親自送你一程嗎?」
它直接原地「自殺」,消失得干干凈凈。
走前還撫了撫快被它扯壞的帳篷布。
外面沒危險了。
我慢慢拉開帳篷。
「太好了,你們沒事!」
金楚楚第一時間撲了過來。
「我把那只鬼趕走了,你們別怕!」
我:???
大姐,你在說什麼啊?
14
金楚楚說,她聽到我們的哭喊聲,便出來看看。
沒想到,就看到付超被附身,站在我們帳篷前。
她出手將那只鬼趕走了。
金楚楚欣慰:「你們都沒事,太好了,不枉我費了好大一番工夫驅鬼……」
「等一下,」我打斷,「那只鬼明明是我弄走的。」
「你?」金楚楚皺眉看我,「陳雪甜,你被嚇傻了?你躲在里面,都沒見到它,怎麼趕走的?」
我:「嘴炮啊。」
嘴炮流驅鬼,見過的都說好。
可金楚楚笑著搖頭:「你真被嚇傻了,哎,可憐。」
女嘉賓們還在驚恐中,疑惑地看看我,又看看金楚楚。
「原來是楚楚……」
一個叫杜靈的小花,顫抖著出聲。
「陳雪甜,我們都看到了,你好像……確實什麼都沒做。」
「對,只裝模作樣地說了幾句話。」
我無語:「那鬼跟我對話了,你們沒聽見?它最后還認出我了。」
金楚楚譏誚:「認出你是個江湖騙子?」
杜靈:「它、它那句話,也可能是跟外面的楚楚說的。
」
我:……
金楚楚樂了:「陳雪甜,你不會以為幾句話,就能把鬼嚇跑吧?還不是得靠我。」
我說:「金楚楚,你撒謊也要有個限度。」
「我撒謊?」金楚楚生氣了,「行啊,那以后我不救你們了!」
不愧是女演員。
痛心疾首的樣子,演得真逼真。
杜靈立刻慌了,責備我:「陳雪甜,你不想活,別拖我們下水!」
「就是啊,這次多虧了楚楚。」
「謝謝楚楚,不,金老師。」
「金老師,你別搭理陳雪甜,她有病。」
經過這番爭吵,男嘉賓也陸續醒了。
看到昏迷的付超,他們都心有余悸。
這個晚上,誰也睡不著。
大家圍著金楚楚,尋求一絲庇護。
我倒是困得很。
枕頭一擺,我呼呼大睡。
卻沒想到,睡個覺也要被人嘲諷。
「陳雪甜,你怎麼睡得著的?」
「為啥睡不著?」
「都這麼危險了,你還有心思睡覺?」
金楚楚說到這里,突然倒吸了一口涼氣。
「對了,難道是你把這些鬼引來的?」
「金老師,這是什麼意思?」嘉賓問。
「我聽說有些人,體質很陰,運勢很差,就容易招鬼害人。你們看,陳雪甜完全不怕,這不合常理,會不會就是她?」
體質不清楚,但運勢差這點,嘉賓們一致贊同。
畢竟全場,數我最糊。
「啊,我想起來了,」杜靈說,「剛才陳雪甜跟鬼對話,說不定真是她!」
他們看我的眼神立刻戒備。
我很無奈:
「別看了。」
「不行,你這麼危險,我們必須盯緊你!」杜靈義正詞嚴。
我嘆氣,往她身后一指:
「我的意思是——管好你自己,那只鬼就要掛在你身上了。」
15
杜靈爆發出震碎天靈蓋的尖叫。
她身后那只鬼,速度極快。
在她驚叫時鉆入口鼻,完成附身。
這是一只很難纏的鬼。
它吸食人的靈氣與內臟。ӱż
被這種鬼附身的人,往往死相凄慘,淪為干尸。
但杜靈很幸運。
因為我在這兒。
我食指貼唇,正要以言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