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天光熹微的時候,眼睛已經哭腫了,她把日記本抱在懷里,一直喊我的名字。
「安安,我的安安啊,媽媽真的好想你,你怎麼舍得就這麼丟下媽媽走了,你讓媽媽一個人怎麼辦啊,媽媽怎麼,連你都失去了。」
我的葬禮定在一個天氣很好的日子,媽媽抱著我的骨灰,壇子上面畫了一顆又大有圓的桃子。
祁軒沒有來,或者說,沒敢來。
他開著車,在很遠的地方看我的葬禮,抱著方向盤哭的不能自己,一直在和我道歉。
「安安對不起。」
他除了對不起,也沒辦法再說別的了。
媽媽和祁媽媽把我的骨灰埋在了桃樹下,不吉利,但她們高興。
說這樣,我就能一直陪著她們了,等媽媽也走了,再一起埋在我爸爸旁邊,一家三口就團聚了。
做完這些后,媽媽帶著我的照片跟祁媽媽出去旅游。
她們去三亞看海,去長白山滑雪,去看天池,去泡溫泉,去大理喂鴿子。
祁軒還給她們辦了護照,她們帶著我,去了冰島。
我的魂靈飄在媽 媽身邊,看遍了世界的名山大川,生前沒有去過的地方,死后跟著媽媽,都去了一遍。
真好。
媽媽和祁媽媽回來后,我一睜眼發現自己回到了祁軒身邊。
祁軒一個人住在我們那套婚房里,所有的擺設都是我在時候的樣子,還用著我買來的東西。
我想把這些東西都丟掉,不給祁軒用,可我已經是鬼魂了,用盡力氣,也碰不到那些東西。
我無所事事的跟在祁軒身邊,看著他上班下班開會,回了家抱著我留下來的東西睡覺。
過得像個苦行僧。
沈晚偶爾會來看他的笑話。
她過得也不好,三十多了,沒有好看的學歷,離過婚,很難再找到她滿意的男人。
祁軒每次都當看不見她,直到沈晚搶走了他裝著我照片的錢包,把里面的東西抽出來丟掉。
他跟瘋了一樣的去翻垃圾桶,沈晚在旁邊又哭又笑。
「祁軒啊,你真蠢到家了!全世界只有你和許尋安覺得你喜歡我,連我都知道你喜歡的一直是許尋安!你多可笑啊,逼死了許尋安,把自己最愛的人折磨到胃癌送了命,你活該。」
祁軒終于找到了被丟到的,我的照片,失而復得一樣的抱在懷里,撿起了地上的錢包,看都沒看沈晚一眼就要走。
沈晚站在他身后,語氣惡毒。
「祁軒,你這輩子都用來給許尋安賠罪吧,但她永遠不會原諒你,永遠!」
祁軒停住了腳步,微微回過頭看著沈晚。
「你也欠她的,你以后的窮困潦倒孤苦無依,都將給她贖罪。」
我不知道他這話是什麼意思,沈晚雖然沒有再結婚,但手里也有跟前夫離婚的巨額財產,怎麼會窮困潦倒呢。
一個月后,祁軒把沈晚告上了法庭,罪名是商業泄密。
沈晚進監獄的那一天,我終于要離開了去見爸爸了。
祁軒抬起頭,看向我離開的方向。
「安安,你看,我們都罪有應得。」
1.
小的時候,只有許尋安愿意和我一起玩。
其他小孩都說我爸爸跟別的女人跑了,不要我和媽媽了,都笑話我。
只有許尋安不會,她會把她媽媽蒸好的包子拿給我,酸菜豬油渣的,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包子。
后來我們上了學,許尋安跟她媽媽撒潑打滾,要給我做酸菜豬油渣的包子當早飯,我一吃,就是六年。
說來也挺奇怪的,六年我居然都沒有吃膩。
后來沈晚轉過來了,她也想嘗嘗。許尋安舍不得讓我沒得吃,就把她的給了沈晚。
沈晚吃完后說,好油膩,不好吃。
許尋安當即臉色就不好看了,我也不太高興,因為我覺得浪費了一個包子,不如給我吃。
其實我最開始不喜歡沈晚,也不怎麼待見她。
大概是從,沈晚把小鎮見不到的那一面展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才對她有了好感。
年紀小不懂事,把這種對新鮮事物的興趣理解成了喜歡,還讓許尋安幫我追沈晚。
許尋安也是個傻的, 不開心還要答應。
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忘了要對許尋安好,只想著追逐沈晚,追逐外面更廣闊的天地。
慢慢的,喜歡沈晚竟然成了一種習慣,一種理所應當,導致我遺忘了,我喜歡的人一直是許尋安。
2.
許尋安答應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我是很開心的。但我覺得,我不能對不起沈晚。
至于為什麼不能,大概是八年的深情,把自己給感動了吧。
我借著買沈晚喜歡的房子的理由,把許尋安看了好久的那套平層給買下來了,然后偷偷加在了離婚協議里。
如果我們兩個離婚,這套房子是她的。
許尋安陪我創業,陪我度過人生最艱難的日子。
有人問我,最不能失去的人是誰,我說是許尋安。他又問,最愛的人呢。
我說是沈晚。
我說,許尋安是我的親人,戰友,愛情太不穩定了,我不能失去她。
那個人當時表情好像有點奇怪,但我沒多想。我喜歡沈晚,只喜歡沈晚,這是個常識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