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真的跟沈晚在一起,我才想明白。
我不是不喜歡許尋安,我是覺得,一旦我喜歡她,她就會拋棄我。
看,她果然拋棄我了。
就像我爸爸拋棄我媽媽那樣,徹底消失在了我的人生里。
沈晚說我是傻子,我確實是。
她說我活該,我也確實活該。
我活著,就是為了管好公司,不讓她的心血打水漂,不然我怕我死了,她都不愿意見我。
哎,算了,她可能本來也不是很想見我。
3.
我夢到了上學的時候,她被幾個小太妹欺負,沈晚告訴我的時候,她已經被堵在廁所里半個小時了。
我都沒顧上沈晚和我說她崴了腳,跳起來就往女廁所跑,破門而入,還差點被記了處分。
事后我給沈晚解釋,說我們兩家住一個院子,許尋安在學校出事兒了,我會被我媽打死的。
雖然是實話,但我去救許尋安的時候,還真沒想到這茬。
唉,我真是個蠢貨,怎麼會覺得自己喜歡沈晚呢。
4.
我找到了許尋安的日記本,看到她說想讓我把大學四年的海鮮大餐錢換給她。我把這些錢轉給了許媽媽,許媽媽沒有收。
我就買了幾棵桃樹,種在別墅的院子里。
我們還沒離婚的時候,她就想在院子里種桃樹。我當時胡扯說沈晚對桃子過敏,不能種。
我哪知道沈晚對桃子過敏不過敏,我就記得大學的時候,有個追她的學長給她送了一個月的桃子。
真是差點把我給氣死。
種好桃樹,我想起來之前去民政局的時候,我讓許尋安簽那份離婚協議時說的話。
我可真是個王八蛋,怎麼能說出那樣的話,簡直不像個人。
現在想想,當時其實害怕許尋安會離開我,她有一天會發現我其實不怎麼樣,沒錢,還沒腦子,就長得還行。
萬一她哪天覺得那個送她桃子的學長才更適合她,跑了,我還能看起來沒那麼難看,還能說一句。
隨 你,反正我愛的只有沈晚。
唉,我真是個廢物慫包啊。
因為不喜歡沈晚,才不害怕被她拋棄,才不會去做那麼多,沒有必要的自我保護。
被我喜歡真是一件倒霉事情,許尋安這輩子最大的災,就是被我喜歡吧。
我一邊表現的厭惡她,一邊又要把她困在我身邊,看她為我傷心,為我付出。
我這樣的人,不配被許尋安喜歡。
我要是不喜歡她就好了,她不會得胃癌,不會傷心,可能就會嫁給桃子學長,和和美美過完這一生。
5.
我把沈晚送進牢里的時候,我好像聽見許尋安叫我。
是錯覺吧,她怎麼可能回來看我呢。
算了,自欺欺人一下,就當是真的,也不會少塊肉。
我捐贈了一所希望小學,用許尋安的名字。希望她下輩子能投個好胎,不要再遇見我這樣的人了,希望下輩子她能遇到一個認認真真愛她,把她放在心尖上好好疼的人。
至于我,希望許尋安下輩子可以養條狗,我就投胎成那條狗就夠了。
要是她遇到對她不好的人,我就上去咬死他。
哈哈,真好。
6.
公司上市了,我開了一家分公司,叫尋安。
我媽媽和許媽媽好像不太滿意我拿尋安的名字來用,但我裝傻,裝作自己不知道。我就是想給自己留點念想,不然日子也太難熬了,一到晚上,我就想去見她。
可我都沒給兩個媽媽養老送終,她不可能愿意見我的。
我還得多做一點好事。
7.
我媽和許媽媽結伴去住養老院了,我去給她們送東西,看見她們在院子里跳廣場舞。
看起來很開心,真好。
好像只有我一個人還被困在名為許尋安的世界里,兜兜轉轉,走不出去。
但我也不想走出去,我的前半生都有許尋安,我不知道沒有許尋安的日子我該怎麼才能活下去。
8.
我媽和許媽媽在同一年的秋天里先后走了,我媽走之前跟我說。
「往前看吧,你不能一直困在這里。」
我有點茫然,我要怎麼才能往前看呢,前面沒有許尋安,我走不下去的。
我媽看我的眼神可能有點想罵我,但最后還是嘆了口氣。
「或許媽媽最開始,不該遇見你爸爸。」
是啊,如果最開始媽媽沒有遇見我爸爸,就不會生下我,就不會被拋棄,就不會跟許媽媽做鄰居。
許尋安也不會喜歡我,她就能有一個非常完美的人生。
可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唉,
9.
我把公司賣了,錢都捐了,然后帶著安安的照片,去了她最喜歡的一座山上。
我在山上坐了一夜,看了一個日出。
真的很美。
然后我從山上跳了下去。
這一年,我四十八歲,安安離開的第十四年。
這十四年里,我沒有愛人,沒有朋友,沒有孩子。
我的母親離開了我,幾乎沒有怎麼聯系過的父親也去世了。
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家寡人。
也沒有了任何活下去的理由。
安安,我來了,贖罪十 四年,你還愿意見我一面嗎?
......你還,恨我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