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小姐,你沒事了吧?我是奉符先生的命令,來給你送服的。(無彈窗廣告)”
上的服昨天晚上在電梯裡面就已經被他兇猛地撕碎了,此刻被子裹著一不掛的,反應過來之後,還有些臉紅不自然,不又小心翼翼地往被子下面了,“哦”了一聲,“謝謝你。”
送服的人也沒有多說什麼,見緒已經穩定了下來,將手中的大袋子放在了床頭櫃上,然後又從口袋裡出一張房卡,“這也是符先生讓我給你的,他說如果你有想去的地方白天也可以去,這個是房卡。(好看的小說)”
昨天因為沒有房卡,所以只能幹在樓下大廳等著,結果還被經理辱了一番。沒想到今天他竟然還主給自己房卡……
盡管只是很普通的兩件事,也許對於他來說,本就是舉手之勞,又或者往別的地方想,他讓方便了,其實也是讓他自己方便。
但是從六歲開始,都沒有被人這樣重視過,顧雪還是忍不住。
特別是新服,已經記不清自己有多久沒有真正地穿過新服了。
在顧家,自然是不會有人願意出錢給買服的,能夠供上學已經是極限,自己上穿的服都是每到一個季度,趙虹旋都會不知道從哪裡選來幾套服丟給。
什麼時候會像現在這樣,躺在床上,有個人拿著一大袋的服恭恭敬敬地遞給?
符天恒……
想到養父那樣懼怕這個男人,一開始也以為他不是七老八十也肯定暗嗜,卻不想,原來他比自己認識的任何一個人都要。
角揚起一抹淺淺的笑意,又輕輕地對服務員說了句,“謝謝你。”
服務員職業的微笑,將服和房卡放下就退了出去。顧雪這才手打開那個袋子,裡面滿滿一袋子的服,拎了幾件出來看看,的,淡藍的,還有淺紫的,都是平常最喜歡的。
忍不住快速從床上起來,拿了一套最素的就往自己的上比了比,不遠的帽間有一個很大的鏡子,對著鏡子照了又照,興之溢於言表。
剛剛穿好服,的手機就響了起來,悉的鈴聲大響,顧雪蹦蹦跳跳地跑過去一看來電號碼,角的笑意越發的圓起來。
“依依。”是唐維依,顧雪最好的一個朋友,也是唯一的一個朋友。兩人年紀相仿,又是同班同學,更重要的是,算得上同命相連。
唐維依和顧雪一樣,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父母。只是們又有不同的地方———
顧雪是從小被人領養,從未真正的會過家的溫暖,而維依,父親死了,母親卻是改嫁,自己是被的一個叔叔照顧。
“顧雪,我回來了,我們晚上見個面吧。”唐維依前段時間一考完高考就去了國外,好像是和的叔叔一起過去的,顧雪原本以為會去那邊玩一個暑假呢,沒想到這麼快就回來了,“我在‘輝煌’預了包廂,還有班裡的一些同學也要過來。畢業那會太匆忙了,都沒有來得及一起吃頓飯,今天我二叔出差了,我們可以玩個痛快。”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