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銘還記得,昨晚也是這孩,得知先生給送傘,各種磨泡要見先生。
人被他送回黎家,進家門都是一蹦一蹦的。
與現在的反差有點大……
唐黎見無人回應自己,正想著找理由,卻聽宋柏彥接腔說:“既然不遠,開車折回去更快,省得你走冤枉路。”
“……”
回去的路上,唐黎抱著藥袋沒再吭聲。
宋柏彥打破沉默:“在首都上學,有沒有不習慣?”
唐黎聞言,微微揪袋子。
發現終于有些怕自己,宋柏彥淡淡一笑:“昨天晚上在黎家,又是翻臺,又是在壽宴上搗,之后在外面又鬧著季銘要見我,我以為你真的已經膽大包天。”
溫緩的聲線,不帶任何責怪之意,卻沒能讓唐黎的放松。
心里只有一個念頭——
自己那些把戲,落在他眼里果然是小兒科。
不管是26歲的,還是19歲的,當著宋柏彥的面,一言一行都是在畫虎不反犬,不用他多費心思應對,自己就能洋相百出。
“打算一直這樣捂著手臂回學校?”宋柏彥再開口,是令越發心神不寧的關懷。
有些念頭的轉變,其實不過瞬息之間。
……雖然和上車的原意相悖。
組織好語言,唐黎解釋:“現在理傷口,會把車弄臟。”
宋柏彥聽了不置可否。
大約過去幾秒鐘,男人修長好看的手出現在眼前,取走膝上的藥袋,耳畔傳來宋柏彥低緩醇厚的嗓音:“傷口還是要盡早理,時間一長免不了染。”
唐黎想留住藥袋已經來不及。
“把手出來。”隨后,宋柏彥命令。
這種命令,是讓想躲閃的溫暖。
看到男人手里的酒棉球,唐黎形未。
宋柏彥俊朗的眉眼又溫和幾分:“難道要我親自去拉你的手?”
“不是。”唐黎否認。
除了這兩個字,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瞧著目閃爍不定的磨蹭,活像是耍了小聰明被抓包,宋柏彥也不為難,只說:“既然不是,那就手過來。”
到最后,妥協的仍是唐黎。
男人干燥溫熱的大手輕抬手臂,也把纖細的手腕包裹。
酒到傷口,針扎一樣的疼痛襲來。
唐黎放在側的右手不著痕跡地摳真皮座椅。
“疼了?”宋柏彥沉聲問。
前面開車的季銘,忍不住瞥了眼后視鏡。
因為第一次見先生待人這般親和。
不是那種客套的和氣,是真真切切的平易近人,沒半點架子,至他跟著先生這些年,還未曾有人能讓先生又是送傘又是藥。
季銘又側目看了眼一聲不吭的唐黎——
洗得有些褪的襯衫,額角著紗布,從車窗隙瀉進來,照得白皙的側臉近乎明,微敞的襯衫領下,頸線條優。
是個非常有靈氣的孩。
據種種跡象,他已經猜到,這位雖然是黎家小姐,不過出恐怕不正統。
季銘想起昨晚壽宴上,先生替這位唐小姐說了話……他負責宋先生的安全和日常事宜,卻沒見過這個孩。
只能說明——
這位唐小姐和先生在更早的時候就相識
初次見麵,她膽大包天,潑了他一身水,代價是一身的吻痕。第二次見麵,她懷孕,而他卻要娶妻生子。原以為兩人從此陌路,誰知道男人纏著她,要結婚、要生娃。霍雨眠避之惟恐不及,「我跟你又不熟!」墨封訣道:「孩子都生了,還不熟?那你說,要生幾個,纔算熟,我會努力的。」霍雨眠怒,「你要點臉。」墨封訣,「臉不能要,我隻想跟你熟。」
「老婆,你覺得我最大的優點是什麼?」「體力太好。」「那缺點呢?」「太持久。」安小兔本以為閃婚老公只是一個普通男人,誰知道這男人搖身一變,成了富可敵國、權勢滔天的掌舵者。老公大人體力太好太兇猛,婚後日夜操勞的生活根本停不下來——「老公,今晚求休戰。」她扶著酸疼的腰,兩腿發軟求饒道。男人邪肆一笑,欺身壓上,「體力太差,『操練』不能停……」一次纏綿,他食髓知味,從此日日夜夜愛『上』她,寵她入骨……
嫁入豪門之后,為了維持人設,付千姿不得不走起了笑不露齒的淑女路線。她早睡早起,素面朝天,滴酒不沾,輕聲細語。一身的戲,完美地瞞過了紀寒程和家中保姆一干人等。當然,日子過得也很是無聊。終于等到紀寒程出差。當晚,付千姿迫不及待地化了個蹦迪妝,穿著小吊帶,背上新款Gucci限量包,踩著七厘米的高跟鞋,搖曳生姿地出了別墅大門。不遠處光線散漫的路燈下,有個男人靠在車前抽煙,兩條長腿漫不經心地交疊。付千姿沒細看,經過他身邊時,手腕忽然被一把拽住。男人咬著煙,視線在她妝容精致的臉上停留半秒,笑容淡淡勾起嘴角,“去哪兒啊,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