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沈昭昭前年的確跟著老太太回過慶老家,向來花錢大手大腳,用的什麼好東西都不珍惜,一盒胭脂而已,也不知道丟沒丟。
沈可欣掩面哭著:“難不祖母覺得,我會用這種狠毒的法子來加害昭昭?是我親堂妹,我害有什麼好?我又不像那起子就知道鉆營的庶,想著兌了嫡姐就可以一頭了,我也是我爹嫡親的兒呀!此事,若非是意外,那就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沈梨雨氣急敗壞的罵道:“你這話什麼意思?”
沈可欣冷哼一聲:“什麼意思你自己知道!”
兩人正要吵起來,老太太喝了一聲:“都住!”
老太太冷眼瞧著一臉委屈的沈可欣,心里也覺得不應該。
即便沈可欣嫉妒沈昭昭,那也不至于用這麼狠的招兒,直接要置人于死地,況且就算沈昭昭死了,沈可欣還能為沈家大房的嫡不?
沒道理。
這種狠的手段,倒像是男人才做得出來的。
老太太的目在沈群英臉上掃了一圈,沈群英連忙著急的道:“母親,可欣一定是被冤枉的,這孩子從小殺都不敢看,怎麼敢用這樣的招數對付自己的親堂妹?”
老太太眼神毒辣:“不敢,那你呢?”
沈群英“噗通”一聲跪在了地上:“母親,我從小聽從母親教誨長大,我要是真有這本事,我害一個小丫頭做什麼?
一個丫頭片子,遲早要出嫁的,我怎麼可能跟一個丫頭片子較勁?母親這話,當真是太辱我了!”
的確,若是沈群英真的要下手,那也該對沈群山的兒子下手,一個丫頭片子,再得寵,能繼承家業不?
老太太心里有了些疑,若是如此,當真是意外?
可若是意外,未免太巧合了些。
再或者,是有人蓄意栽贓嫁禍?
老太太不知道,可沈昭昭心里卻清楚,這位二叔手段了得,今日這件事,一定是他的手筆。
他提前一年來京都,一來就讓死,一定是因為了他的利益,至于是什麼利益,現在也不知道。
但此時,想查也查不下去了,畢竟要說都是巧合,那也說得過去的。
沈昭昭決定暫且按下,便搖了搖祖母的手臂:“祖母,堂姐和二叔應該是不知的,他們怎麼會害我呢?我們都是一家人,興許就是意外。”
然后青蔥一般的手指直接就指向了跪在地上的碧羽:“都怪!用我的胭脂,才害我險些被老虎咬的,祖母要罰,就罰好了!”
置不了沈群英父,那就先斷他們一條手臂。
沈昭昭從前就是胡攪蠻纏的子,能說出這話來也不意外,倒是沈老太太直接就答應了:“將這個賤婢拖下去,打死。”
碧羽驚恐的看向沈可欣:“姑娘救我!”
沈可欣面沉痛的看了一眼,卻也只是別過頭去,今日出了這樣大的事,總得有人頂鍋的。
碧羽被拖了下去,活活打死。
坊間傳聞,攝政王他殺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頭,所到之處,寸草不生。 蘇七不過是從亂葬崗“詐屍”後,誤惹了他,從此他兒子天天喊著她做孃親。 她憑藉一把柳葉刀,查案驗屍,混得風聲水起,惹來爛桃花不斷。 他打翻醋罈子,當街把她堵住,霸道開口:“不準對彆的男人笑,兒子也不行!”
大齊國的人都以為瑾王妃只是個寡婦,瑾王府也任人可欺。可有一天,他們發現——神醫門的門主喊她老祖宗。天下第一的醫館是她開的。遍布全世界的酒樓也是她的。讓各國皇帝都畏懼的勢力是她的外祖家。就連傳說中身亡的夜瑾居然都回來了,更是將她疼之入骨,寵入…
提起喬沅,上京諸人無不羨慕她的好命。出生鐘鳴鼎食之家,才貌都是拔尖兒,嫁的男人是大霽最有權勢的侯爺,眼見一輩子都要在錦繡窩里打滾。喬沅也是這麼認為的,直到她做了個夢。夢里她被下降頭似的愛上了一個野男人,拋夫棄子,為他洗手作羹湯,結果還被拋棄…
荒年,任家一車糧食就將宋九換走,成了任家傻兒子的媳婦,都說傻子兇狠殘暴還咬人,咬一口就得病幾日,世人卻不知,傻夫有三好:相貌好、身材好、體力更好。 錦鯉體質的宋九,嫁到任家就成了團寵,好事一樁連一樁,任家生活也越過越好。 隻是她這個傻夫身份卻變得不簡單,親生父母來相認,爹不疼娘不愛?沒關係,宋九護短疼丈夫。鬥極品虐渣渣,帶著傻夫發家致富,誰也別想欺負他。 宋九:“榮長隻有我能欺負。” 任榮長:“隻有媳婦能欺負我,其他人都不準欺負我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