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容與卻恍若未聞,面無表,薄抿,墨玉般的眸子無一波瀾,周氣場散發出一冷意。
仿佛方才那個有溫度,姿態慵懶,眸子帶笑的年郎另有其人,完完全全,判若兩人。
盛歡被他的氣勢所震懾住,之前因憤怒而拋諸腦后的恐懼,再度襲上心頭。
咽了口涶沫,呼吸紊起來。
下被迫微仰,彈不得。
凌容與已俯至面前,鼻尖幾乎相,四目相對。
狹長的眸子微微一瞇,氣場懾人。
盛歡渾打了個寒。
“既然盛姑娘好心提醒了孤,那麼,孤便恭敬不如從命。”
“什麼!我沒有,你別胡說八道……”
盛歡心臟猛烈一,慌的抬起雙手,用力捶打起他。
怕他真的喪心病狂,不顧不管強要了。
凌容與形雖然尋常年郎瘦弱,可袍下的.膛卻遠比盛歡想象中寬闊結實,.線條綽,任憑如何推拒、拍打皆不如山。
他面無表,輕而易舉就將那雙白皙荑,牢牢攥于大掌之中。
凌容與出另一只手,作從容優雅,將因掙扎而垂落額前的發,輕輕塞到耳后,彎輕笑:“盛歡,有沒有人說過你長得很好看,傾城絕也難以形容你的?”
盛歡瞬間不知該說什麼,雙頰浮起一層淡淡的酡紅,氣惱的瞪了他一眼。
從小就出落得漂亮,自然有不人稱贊過,但從未有男子敢如此大膽直白,輕挑浪。
盛歡一臉防備的看著他,眼尾因生氣而泛起猩紅,哆嗦著,不發一語。
凌容與似乎一點也不在意的沉默,又是一陣喃喃自語:“你生得傾城絕,頂著這張惹人覬覦的臉蛋京,還妄想嫁給販夫走卒,安安穩穩平凡度日?”
盛歡生得太,如今才剛京不久,還沒多人注意到的姿容,但只要時間一久,必定引起他人覬覦。
他似乎覺得剛才說的最后那句話很可笑,輕輕哂笑了一聲,“你若真嫁給販夫走卒,京城里的那些紈绔子弟為了得到你,手段只會比孤腌臜數百倍。”
自古紅多薄命,京城不比窮鄉僻壤,這里權貴云集,生得太又沒有足夠的權勢傍,早晚會淪落為他人玩,任人宰割。
就連那寧紹,都不是個可靠的良人。
前世,寧紹既然可以為了利益接近他,在背后狠狠地捅他一刀,今生自然也有可能會了利益將供手讓人。
普天之下,唯有他能護得住。
“盛侍讀的前途與太子妃之位,都掌握在你手中。”
凌容與微微瞇起了眼,嗓音低沉而溫。
盛歡:“……”
現在確定他就是個瘋子,可這個瘋子說的話卻也不無道理。
盛歡腦袋一片混沌,卻仍強迫自己冷靜下來,與他虛與蛇尾。
抿了抿,垂眸斂起怒火,聲道:“婚姻乃人生大事,就算殿下真有辦法讓民當太子妃,民也需要時間考慮。”
的嗓音天生又綿又,如今又刻意放,那細的甜嗓音說出口的請求,直人難以拒絕。
凌容與一顆心本就在上,自然也不例外。
他微微笑起來:“好。”
盛歡剛松了一口氣,就見凌容與松開,從懷中掏出一條月白的帕子。
臉煞白,驚慌失措的往自己袖口一,發現自己隨攜帶的手絹果然不翼而飛。
那帕子上繡有的閨名!
凌容與往后退了一步,拉開彼此距離,居高臨下地垂眸,俯視著,“盛姑娘親贈手絹與孤定,待上元佳節,孤會親自登門拜訪。”
盛歡咬了咬,心中暗自盤算。
他這般勢在必得,若強烈反抗,恐怕真會清白不保。
“好。”佯裝服應下,無奈垂首,腦中思緒卻飛快地運轉著。
原想再多陪父親幾年,可自進京后,凌容與卻不知為何,一再步步相。
如今唯一解,恐怕只能在凌容與將要進宮前,讓爹爹盡快幫說親,嫁個好夫婿,遠離這個瘋子。
※
一個時辰前。
盛歡剛被帶走沒多久,如意遍尋不著,便馬上向盛煊通報。
盛煊要如意不要驚其他人,更不要讓盛父知道這事,親自將宅邸翻了個遍。
盛歡真的不見了。
那日盛煊聽妹妹提起對面四進院的主人是太子之后,心中便不安,沒想到不到幾日就出了事。
還是在大年三十這天,這個日子太子不是該在宮里參加除夕宮宴的嗎?!
可盛歡不可能憑空消失,盡管盛煊不愿相信也無法確定,但還是只能著頭皮來到太子私宅。
剛叩門,便有人開門將他迎了進去,仿佛早就知道他會找過來。
“盛侍讀。”來人朝盛煊盈盈一笑。
盛煊當下心頭一震。
太子果真不在宮里,開門接他府之人,正是凌容與邊的大太監周正。
盛煊跟在太子旁一年多,自然不會不認得。
“殿下正與盛姑娘在吃團圓飯,還請盛侍讀在前廳稍待片刻。”周正道。
“不知殿下何時將舍妹接走的。”盛煊心急如焚,話卻說得相當含蓄。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老蘇家終於生閨女了。 於是,窮的叮噹響的日子,火了! “爹,我在山上挖了一籃子大白蘿蔔。” 奶聲奶氣的小姑娘,把手裡的小籃子遞到了蘇老頭面前。 蘇老頭:“……” 腦袋“嗡”的一聲。 這麼多野山參,得賣多少銀子? “爹,我還采了一籃子蘑菇。” 蘇老頭:“……” 身子晃了晃。 這麼多靈芝,能置多少大宅子? “爹,我……” “閨女呀,你讓爹緩緩……”
前世,她是名門淑女,嫁入侯府十餘載,雖無所出,卻賢良淑德,亦是婦德典範。奈何早逝,原以為會風光大葬,卻落得個草席裹屍,暴屍荒野,屍骨無存的下場。一朝慘死,得知真相,她才明白,這一切,不過是他們的蓄謀已久,而她不過是為他人做嫁衣。重生一世,她誓不做賢良婦,即使背上悍婦之名又如何?小劇場:某日,茶館內。「聽說了嗎?王爺又被攆出府了,而且還鼻青臉腫的。」「聽說又是王妃打的。」「又?」「王妃是出了名的悍婦,偏偏王爺又是個懼內的。」「聽說這次被揍,是因為王爺被個打更的看了一眼。」「……」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
為助他登上太子之位,她忍辱負重,嫁給自己最討厭的人。更是不顧危險,身披戰甲,戎裝上陣。 她癡心十年,等到的卻是他的背信棄義,殺害全家。 好在蒼天有眼,讓她重活一次,這一次她不僅要親手送他入地獄,更要與那個錯過的愛人,攜手稱霸這萬里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