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書的時候,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紅嗎?”安小姐問我,我坦誠地回道:“沒想過自己會紅,但想過靠寫字為生,因為寫字恐怕是我這輩子,唯一想做並願意傾盡全力去做,還會嫌自己做得不夠好的事了。”安小姐點點頭,繼續問道:“那為了謀生,你會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寫一些東西?你知道的,畢竟迎合市場,才能掙錢。”我輕笑了聲,“其實你問的問題也是我未做自由撰稿人之前的顧慮。但曾經有人跟我說過,我是個小白,我做不了迎合他人的事,我隻會做我自己,所以就別強求自己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了。至於謀生,我雖然希自己能靠寫字掙錢,但我寫字的真正目的並非與此,我若不能靠寫字養活自己,那就去做些其他的事吧,反正這也不妨礙我繼續寫字,所以我念大學的時候,沒有念文學院,而是上了商學院,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可以回旋的餘地。”安小姐笑道:“看來是有人在背後提點過你啊,方便說說他是誰嗎?”
安小姐話題一轉,就扯到了人的上,我微微一愣,想到剛剛那些話其實是薄羽宸在高考前對我說的,不由自主就回答道:“他呀,他是個很有主見,又很優秀的人,我總覺得他上有很多我沒有的優點。前些日子,有部很熱的電影‘大聖歸來’,其中有段臺詞,是小猴子問大聖‘大聖此去何’,大聖道‘踏南天,碎淩霄’,小猴子又問‘若一去不回’,大聖回答‘便一去不回’,他給我的就是像大聖這般的。”話說完,我發現自己的臉竟燙得厲害,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都說了些什麽,不覺得有些尷尬。“聽你這樣說,他的確是個很不錯的人,對你的影響也大的。”安小姐看著我,我眨眨眼,想了想,還是微微點了點頭,輕聲“嗯”了一句。
“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吧,估計也是很多讀者比較興趣的一個話題。你寫了好幾本小說,書中男各有,那你自己呢?”安小姐問到了我的問題,我沒什麽可瞞的,直接說道:“我的經曆幾乎空白,至今仍是單狗。”“那是因為還沒遇見合適的人嗎?”安小姐這樣一問,倒讓我語塞了,想來自己好像是遇見過合適的人的,但彼此錯過了,是不是就意味著二人其實並不合適呢?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又不想細說問題,就含糊地“嗯”了一聲,應付了過去。
我走出電臺大樓時,才意識到一個問題,“安小姐讀書”的錄播是在晚上,這裏是在郊區,夜間很不好打車。我無奈地站在大樓門口,看著今夜皎潔的月亮,發起了呆。
“顧大作家真是好興致,這個時候了,還能站在這裏賞月。”乍一聽說話者的聲音,我覺有些詫異,因為這聲音像是薄羽宸的,可他不是早就走了嗎,怎麽還在這裏?我循聲看去,隻見來人正在往我這邊走,他的影逆著,我看不太清麵孔,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那人的確是薄羽宸。“怎麽不說話,怪我擾了你的雅興?”薄羽宸站在我麵前,高優勢,我總得抬眼看他。
北城北外高中來了一位轉學生,白皙的臉龐,微卷的長睫下那雙杏仁眼更是楚楚動人,高扎的馬尾秀麗清純。 「遲哥,這位轉學生看著怎麼那麼眼熟?」 顧遲瞇了瞇眼,若有所思…… 顧遲,桀驁不羈,北外高中校草,多少女生中的校草,傳說中讀書好家世好顏值好集一身的遲哥。 一日,「好學生」 蘇晚卿的脖頸上多了一個紅紅的印子—— 「晚卿,你的脖子紅紅的怎麼了?」 「蚊子咬的」 放p! 明眼人都看出來了,到處找是誰幹的。 顧遲驀地勾唇笑了聲,直接勾過蘇晚卿纖細的腰:「我咬的,怎麼了?」 Ps:1.社會遲哥vs人間妖精 2.從校園到婚紗,後期都有一點點都市 3.很甜很甜很甜,歡迎大家入坑!
父母雙亡,知眠孤單長大,直到她遇到一個狂妄不羈的少年,成爲她生命中唯一的光。 她被他領回家,和他戀愛,一腔愛意卻只換來他對狐朋狗友說:“養只貓挺好玩兒的。” 那晚暴雨夜裏,她拖着行李箱離開。 她剛走時,朋友問起,男生只滿不在意:“鬧脾氣而已,過幾天就回來了。” 沒想到,她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 段灼,某類生存競技運動某隊隊長,所有人都知道他右手手腕口上有個刺着“ZM”二字的紋身。 有朋友問這有什麼特殊含義嗎,他沉默後,自嘲一笑: “我最愛的。” “但弄丟了。” 直到有人看到他出現在知眠的漫畫展上,大家恍然大悟,然而問起知眠,對方只是淡笑:“我不認識段先生,ZM可能是他養的一隻貓呢。” 晚上,段灼把知眠困在車旁,他眼底血點赤深,試圖拉住她:“九兒,跟我回家。” 知眠往後退了步,看着他,神色平淡:“我早就沒有家了。” - 段灼領隊拿到世界冠軍後,幾天後記者就拍到商場裏,他牽着個烏髮紅脣的姑娘。 女生咬了口冰淇淋,他吻上她的脣,冷厲的五官卻滿了溫柔寵溺。 當晚,熱搜爆炸,段灼換了條置頂微博: “這輩子我吻過的,一個是槍,一個是你。前者是夢想,而你是信仰。@知眠”
“你體力不行,體驗感不好,我要換人!” “你想換誰?” “換個體力好的!” 男人沉着臉,身體力行讓許初願感受,他體力有多驚人! 結婚三年,許初願遲遲懷不上孩子,只能以這種方式,刺激丈夫! 一夜荒唐,誰知,還沒來得及懷上孩子,就被一紙離婚書,砸了滿臉。 男人說,“我孩子的母親,是誰都行。” 六年後,她攜龍鳳胎迴歸,逆天醫術、專業考古學者、珠寶鑑定師……還是首富家的千金,多重馬甲身份,驚爆人眼球。 而薄大總裁,被爆絕嗣。 後來,在許初願帶娃即將嫁給別人時,他將她抵在房間角落,眼眶泛紅,“初寶,我孩子的母親,只能是你!”
婚禮當天,老公就跑去了國外和祕書纏綿。綠我?看誰綠過誰?林清桐轉身就保養了一個帥氣逼人的小實習生。整的誰沒有小三似的。小實習生寬肩窄腰身體倍棒,又撩又欲夜夜笙歌。逍遙了三年,老公要回來了,林清桐給了小實習生一張鉅額支票。“我老公回來了,你走吧。”沒想到小實習生大發雷霆:“跟那小子離婚,和我在一起。”林清桐嗤之以鼻,轉身離開並把人給開了。沒多久,她竟然在自家公司看到了小實習生。他竟然是她老公的小舅舅!完蛋了,她好像惹到了不該惹的人……
溫景初煞費苦心設計嫁給了霍喬年。婚後她如履薄冰,他卻炫著結婚證,把她抵在牆上,“霍太太,從今往後,準你合法睡我!”她處心積慮,唯獨算漏了一點,最高級的獵人往往以獵物的方式出現。後來,她被人問及,“霍先生到底是什麽樣一個人?”溫景初不假思索,“霍喬年此人屬實是又狗又賤!”霍喬年在圈子裏是出了名的浪蕩子,走腎不走心,所有人都以為他這婚結的不情不願。直到有人誤打誤撞推開霍喬年的辦公室傳說中的霍總衣衫半解,露出大片線條漂亮的腹肌,把人藏的嚴嚴實實,餘光裏一抹白嫩的腳趾蜷縮著,霍喬年慢條斯理,眼神狠厲:“滾出去”春潮帶雨晚來急,愛情,始於聲色,卻,盛開於恃寵而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