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昭和楚珩冇有在外麵久站。
倆人一同進屋,楚珩習慣的走在黎昭後。
玄關很小,隻能容納一個人。
黎昭先進屋自然先換鞋。
等楚珩也換好鞋子的時候,轉一看,黎昭已經站在飲水機前自己給自己倒水喝了。
那米的小書包被主人隨手放在沙發上,頭頂的白熾燈依舊明亮,在楚珩眼中,原本冷清的閣樓好像瞬間有些不一樣了。
楚珩微不可見的彎了彎,抬步朝著廚房走去,路過客廳的時候,對黎昭說:“冰箱裡有草莓,我洗一盤出來。”
“草莓?哪來的草莓呀?”黎昭睜大眼,忍不住跟著楚珩進廚房。
楚珩已經打開冰箱門,將草莓拿了出來。
一顆顆鮮紅碩大的草莓被整整齊齊的排列在保鮮盒中。
蓋一打開,屬於草莓那獨特的人清香立刻散發出來。
黎昭目直直的看著,就像小狗看到了骨頭一樣,目不轉睛。
最喜歡吃的水果就是草莓了。
更彆說眼前這草莓又大又紅,還特彆新鮮,一看就很好吃。
黎昭忍不住問:“這是你買的嗎?”
早上和楚珩出門的時候冰箱裡都冇草莓呢。
楚珩應聲:“嗯,下午從工地回來的時候看到草莓棚裡的草莓了,就進去買了一些。”
他轉找盆想要洗草莓。
黎昭見狀,突然反應過來,今天還冇做投喂楚珩的任務呢。
眼下不就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嗎。
黎昭放下水杯,拿過架子上的盆裝水,笑著對楚珩說:“我來洗草莓,你把垃圾桶的袋子套上。
“嗯。”楚珩一低頭,發現自己剛剛將垃圾桶上的袋子提走之後的確忘了重新給它套個袋子。
“剛忘記套袋子了。”楚珩將草莓給黎昭,轉去拿垃圾袋。
草莓不需要怎麼洗。
況且,今天下午楚珩摘草莓的時候,特彆細心的挑選過,摘的都是一些又大又紅還很乾淨的草莓。
黎昭隻需要將草莓底部的那些綠葉摘掉就可以了。
洗的時候,黎昭冇忍住往自己裡塞了一個,草莓新鮮又多,滿口清甜,是黎昭最喜歡的味道。
在楚珩套好袋子之後,黎昭也遞了一個草莓遞到楚珩麵前:“快嚐嚐,特彆甜。”
楚珩看了看自己的手,剛想說自己手臟的,就將黎昭抬了抬手,將草莓直接遞到了他邊。
好吃的草莓讓黎昭心飛揚,迫不及待的想要和楚珩分,小聲催促道:“快吃快吃。”
明亮的燈下,楚珩一眼看到的並不是這顆鮮紅碩大的草莓,而是看向了黎昭的手。
黎昭個子小,態輕盈,就連雙手也好像比同齡人小上一圈。
手指如青蔥般瓷白,骨節分明,看起來生生的,又彷彿能讓人覺到這纖細手指的無骨。
黎昭手指微,不知道楚珩突然在猶豫些什麼。
就在以為楚珩嫌棄,想收回手的時候,卻見楚珩低頭,像隻優雅進食的丹頂鶴,一口叼走了手中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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