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憶娜未曾想到王小兵會來到辦公室找,起初還道是想來結帳的人,此刻俏臉微現抱歉的笑意,道:“噢!是你。”
王小兵微笑點了點頭。
還不清楚他來找有什麽事,連忙站了起來,往外走,道:“到外麵說吧。”
辦公室裏有人,不方便說私人的事。王小兵也跟著走了出去。
出到了走廊上,掠了掠劉海,笑道:“今天特別忙,現在午飯還沒吃。噯,你找我什麽事呢?”
“哦,來還錢給你。”王小兵掏出錢包,正要拿錢出來。
“唉,都說了不用。不是說了請你吃飯嗎。不用還了。”連連搖手道。
“欠債還錢,哪能不還。”王小兵把五十麵值的紙鈔遞給,掃視一眼穿ol裝工作服的,果然有一清新、秀的氣質,頗為養眼。
“真的不用。”原本就沒想過他會還,如今見他真的來還錢,倒有幾分欣賞他的口齒了,“你太客氣了。那天你幫了我的忙,請你吃飯也是應該的。”
“來都來了,拿著。”王小兵不想占這點小便宜,凝視著,與含笑的目相接在一起,頓時到一淡淡的,讓人心裏的。
沒有接錢,與他火熱的視線相接,便連忙收回了目,角噙著笑意,地微垂著俏腦。
兩人站在走廊上,彼此到溫馨。
“你吃飯了沒?”齒嫵笑道。
“還沒呢。你呢?”他手裏還遞著那張五十塊鈔票。
“這樣吧。待會我們一起吃飯。就當我請你。”的意思是用那五十塊吃飯,也不用這樣推來推去的。
“好啊!”他覺得也頗合心意,便將五十元鈔票塞進錢包裏。
“你等一會,我理完兩張數據就出來。”說著,走進辦公室。
“我在樓下等你。”著靚麗的背影,王小兵暗忖自己豔福真不淺,居然還能與一起進午餐,不自地出一笑意。
下到一樓,便在外麵的花壇旁邊欣賞爭妍鬥麗的鮮花。天氣雖熱,但在樹下也頗涼。心愉快,見了飛舞的蒼蠅也覺得很可。
當他舉目往辦公樓大院大門口去時,見到有一騎托跑車的俊男正在那裏跟長臉保安說什麽。長臉保安指了指這邊,那個俊男看了過來。
王小兵知道那個俊男是誰,就是樹林四實力排行第二的安超。在進來的時候,就聽長臉保安說過安超也正在追求林憶娜。現在居然上了,那怎麽辦?他是不會退的。深深吸了一口氣,準備麵對安超。
安超已二十歲,不讀書,跟著他大叔跑些生意,主要是接些建築工程,建房子,修路等等。他大叔安向勇是個包工頭,在附近一帶是比較有名的老板。
現在東興中學就要開建的新圖書館就是安向勇承包了。地基已挖好,就要砌牆了。
一會,安超便騎著托跑車到車棚,停好了車,走向王小兵。看他的神,就是要來鎮懾王小兵。
看著安超走過來,王小兵便猜測到對方要說什麽,他不想多說,於是,便繞著花壇欣賞裏麵的花卉。
安超快步追了上來,冷笑道:“你就是王小兵?”
“是。”王小兵停了下來,轉過,麵對安超。
“聽說你來找林憶娜?”安超打扮流,一副富家公子的模樣,加上人長得確實英俊,算得上帥哥。他神態倨傲,目冷峻,給人不易接近的覺。
“是。怎麽了?”王小兵明白他為什麽會這樣問,老是被問,心不爽,眼睛半瞇,出冷冷的目。
“我想告訴你,別來跟我爭。論帥哥,你比不上我,論錢財,你也比不上我。你哪一點能跟我相比?”與王小兵的目相接,安超心裏微震了一震,他從對方的眼神裏讀出了一抹堅毅與強悍。他聽說過王小兵這條名,但這麽近距離相見還是頭一遭。對於王小兵的家底,他也有所聽聞。
“你想多了。我沒有與你爭。喜歡誰,那是的權利。你我都無權幹涉。要喜歡我,那我也沒辦法,對不對?”麵對安超的咄咄人,王小兵立刻鎮定心神,決意氣他一氣。
果然,安超俊的臉龐頓時浮上一層雲,星目死死地盯著王小兵,恨不得生吞了他。但他也知道霍啟民與王小兵結仇鬥戰的事,最後霍家全軍覆沒,他也到頗震驚,但他想這或許是霍啟民時運低,並不是完全被王小兵收拾的。
就目前兩人的實力而言,安超也並沒有強過王小兵,兩人隻是半斤八兩而已。而且,他也了解王小兵手不凡,是以不敢手腳的,怕占不了便宜反而被揍一頓。
兩人高差不多,安超還要更高二三厘米,但就材的勻稱觀而言,王小兵的更為勻稱,格也顯出更強的發力。安超臉龐雖俊,但卻有點像油小生的味道。
相距一米左右,兩人犀利的目接在一起,彼此互不相讓。但王小兵的暗殺氣更強,眼神平靜而蘊含無窮的威懾。不消一分鍾,安超心裏便湧起一淡淡的懼意,連忙移開了視線。
第一回合,安超輸了。他氣惱加,不善道:“王小兵,你知道我是誰吧?”
“不知道。看你樣子麵皮白淨,也學子化裝,你不會是做鴨的吧?”王小兵假裝很認真地打量他一眼,然後驚訝道。
“***!你說什麽?”安超乃樹林四之一,在附近一帶,平時他唯一真正懼怕的就是樹林四之首的白偉。他向來表麵斯文,一旦發起怒來,也是極有殺氣。
“噢!我無意中說對了。真不好意思,你真的做鴨嗎?萬分不好意思。”王小兵滿臉帶笑,神兮兮道。
“你想跟我鬥?”安超氣得渾抖。
“跟你鬥?為什麽要跟你鬥,我又不是鴨。”王小兵聳了聳肩,攤開雙手道。
幾句話,便使安超的臉紅如豬肝,額頭青筋暴突,好像發冷一樣,全簌簌震,攥著雙拳,一副要撲上來的樣子。可是,他自知單打獨鬥占不了便宜,又不敢手。
那景特別稽,王小兵臉帶笑意,而安超卻是憤怒異常,兩人麵對麵站著,形鮮明的對比。說沒有火藥味,不對,兩人已如弦上之箭,隨時會發;說有火藥味,但看王小兵自然而爽朗的笑臉,本瞧不出兩人有什麽恩怨。
就在這時,林憶娜從a棟辦公大樓走出來,拎著一個紅水紋手提包。掃視一圈,便看到王小兵與安超站在一起,看樣子像要打架,但又不像,便走了過去。
聽到高跟鞋走路的“得得”聲,王、安二人同時轉過頭,瞧見風姿綽約,正以青春活力無限的步伐走過來的林憶娜。王小兵神更加愜意,而安超臉上的殺氣也消退了不,為討人歡心,也著實下了功夫。
見到安超在這裏,林憶娜知他也是來追求自己的,但自己還沒有答應做他的朋友,見他經常送花送禮給自己,也微有心,正在考慮要不要做他朋友,如今,已答應跟王小兵吃飯,不知如何跟安超說才好。
微為難。
“哎,你倆認識嗎?”淡淡一笑便百生,迷人指數確實很高,讓人見了都想跟在一起。
“認識。我剛才開玩笑問他是不是做過鴨,他還表示同意。”王小兵微笑盯著安超,道:“對不對啊?”
“真是的。我怎麽可能承認自己做鴨。”說了這番話,安超發現這像是個陷阱,隻要自己一分辯,那樣自己倒真有幾分做過那份工作似的,頓時停了。
“你們怎麽聊這種話題呢。惡心的。”林憶娜嫣然一笑,出兩個甜的小酒窩。
“我也覺得是。這是他說起頭的。他有些幽默,可能是想表達一個笑話,但我沒聽懂。”王小兵道。
“哪有啊!”安超覺得自己說話非常被,老是被王小兵牽著鼻子走,但又沒辦法,“我沒說過那些話。都是你自己說起的。”
“你倆都這麽有空啊~”林憶娜心裏左右為難。
安超雖長得帥,但在看來,總是缺一點真正的男人氣概;王小兵長相雖沒那麽出眾,但卻有一真正的男人氣魄,隻要看久了他開朗的臉龐,便越覺得有味道,是那種看了教人心裏很舒服,又很想接近他的覺。
在還沒有認識王小兵之前,林憶娜心目中把安超當是白馬王子,因為他要高有高,要臉蛋有臉蛋,而且家庭經濟況也不錯,雖說有黑道份,但也還能讓人接。
可是,自從那天在“追風溜冰場”與王小兵邂逅之後,心裏便浮現兩個男人的影子,一個是安超,一個是王小兵。會比較他倆的材,還有個人魅力。
經過的比較,得出一個結論:安超帥哥,王小兵更有男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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