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狂熱小說 重生異能 重生之官道 第51章 小官司(上)

《重生之官道》 第51章 小官司(上)

正東建築當庭表示不服,會進行上訴。不幾天。縣檢察院就對縣法院的一審結果向延慶市檢察院提請抗訴,認爲縣法院模糊事實。裁決書中對張小不遵守安全條例導致患避而不談,在主責任認定上存在問題,判決結果有失公允。

當時國家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畢竟那時候大多數工人都在國有或集企業,國有企業也沒誰會在工傷上難爲職工,甚至在家磕了了弄個診斷書也能算工傷。工傷糾紛也就不多,法律就不完備。到九八年勞部纔出臺《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纔對工傷地認定進行了規範。所以檢察院抗訴地理由倒也算充分。

延慶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爲抗訴理由立,六月二十一日,延慶市檢察院向延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七月二日,延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延山縣人民法院再審。

Advertisement

從第一次判決生效到被髮回重審,已經是一個月時間,就這已經是極高的效率了。

這一個月裡,張國祥天天跑縣委,只是每次都在大門口被攔下,到後來他又故技重施攔車,這次攔到地是李縣長,李縣長當時笑著說幫他解決,但幾天後,張國祥就被縣局拘留,刑偵楊隊長警告他不要再四,破壞延山安定局面,不然會將他當作現行反革命關起來。

唐逸是偶然知道這個案子結果的,這案子他以爲和雷浩打了個招呼,早就辦利落了,誰知道一天晚上在家和陳達和喝酒時陳達和笑呵呵說起了張國祥地案子,還笑道:“老頭子真倔,小楊怎麼嚇唬他就是不聽,還說要去市裡,省裡上訪,解決不了就去中央!”說著搖了搖頭:“那案子本就是他理虧,李大勇賠不賠他錢就是看人家心,賠錢是仗義,不賠是本分,當然,這點兒上李大勇這小子不怎麼講究,最起碼也應該將醫藥費出了嘛。”

Advertisement

陳達和在唐逸面前百無忌,說話都是直來直去,從來不會藏著腋著。像公安系統嚇唬人的聞這種話題都和唐逸侃侃而談,也真令唐逸大爲頭疼。

但說起張國祥,唐逸就是一怔,問道:“他敗訴了?”

陳達和笑道:“你也知道他啊,這老頭倒延山名人了?怎麼,也攔過你的車?”

唐逸笑道:“是啊,說說吧,他怎麼就敗訴了?”陳達和就將縣檢察院抗訴的前後說了一遍,唐逸臉上掛著笑容,喝酒的作卻漸漸慢了下來。

———————————————————————————————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