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樓上下來,時溪越發覺得自己不能和寧榆對上。
按照原小說的劇,之后就是認親的宴會,寧榆在宴會上大出風頭,時溪則是淪為城的笑料。
時溪不想死,也不想淪為笑料。
坐在沙發上,時父又走了過來,“小溪啊,這是爸爸的份轉讓書。你快點簽了名,以后爸爸的份,也都是你的了。”
時溪不敢。
這是份轉讓書嗎?
這是催命書啊!
簽完之后,出門直接進江喂魚啊!
時溪靈一閃,“爸,我要去龍泉村!”
龍泉村是主所在的村子,落后不發達,時溪的生父生母現在還都在龍泉村。
時父不同意,“你是我們時家的小公主,去那個小破地方干什麼?”
時溪道:“寧榆是你們的親兒,回到家了,我也應該去看看我的親父母。”
順便躲一下主環。
時父慨道:“小溪長大了,越來越懂事了。”
時溪心梗:不懂事的兒,是會被扔進江里喂魚的。
時父雖然不舍自家兒苦,但十分欣時溪這麼懂事,便讓王叔送時溪去龍泉村。
王叔就是接寧榆回來的人,剛好認路。
時溪簡單收拾了東西,說準備在龍泉村住兩天。
其實時溪心里想著,最好是住到大學開學,直接住校——遠離主保平安。
車子往郊區行駛,逐漸遠離市區。
時溪心逐漸開朗,在原世界出車禍,人應該已經涼涼了,現在在這個世界,就好好人生。
只要安穩一點,不和主較勁,就一定能長命百歲!
時溪眉眼都帶了笑意,越發覺得自己遠離主的決定,萬分正確!
這簡直就是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
“砰!”
就在時溪想要驗快樂假期的時候,車子一個急剎車。
時溪坐在車后座,一頭磕在了前座上。
“王叔,怎麼突然停車了?”時溪著額頭。
王叔:“路中間有個人,我下車看看。”
時溪看了看窗外,這都到山上了,誰在這兒瓷啊?
還敬業的。
時溪下車,就看到趴在路中央的男人,鼻梁,薄抿,只一個側臉就英俊無比。
王叔驚訝道:“這是謝家爺,謝云洲。”
時溪瞪大眼睛:“誰?!”
王叔:“謝云洲。”
謝云洲,謝家大爺,書中最大反派。格沉不定,一直針對男主,最后落了個孤寡一生的下場。
時溪想哭了。
在小說里,就是謝云洲讓人把扔進江里喂魚的!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送去黃泉路啊!
想要躲開主,怎麼偏偏遇到了大反派?!
王叔看向時溪,問道:“小姐,要怎麼辦?”
時溪看了眼懸崖,平靜道:“把他扔下去。”
一死百了。
現在把大反派扔下懸崖喂狼,好過未來大反派把扔河里喂魚。
王叔猶豫道:“不太好吧?”
時溪面無表:“知道不太好,那還不把他扶上車?”
王叔:“……小姐,你的冷笑話不太好笑。”
時溪是真的想把謝云洲扔下懸崖,一勞永逸。可這人活生生出現在面前的,時溪下不了手。
王叔把人扶到車上,問道:“小姐,那我掉頭回市里?送謝大爺去醫院?”
時溪一點兒都不想回城。
回去干什麼?
找死嗎?
時溪再次靈一閃,道:“繼續去龍泉村,我親父母就是開診所的!”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