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施王
很快,包廂的燈昏暗了下來,舞臺中央打下一柱追,第一位拍賣者被人帶上了舞臺。
那是個十分年輕的孩,黑亮的長直發,潔白的棉布,模樣清秀,形纖瘦,那柳眉微蹙、泫然泣的弱模樣,很能激起男人的保護。
並沒有帶來什麽表演,隻是雙手握著,張局促地站在舞臺中央,像個待售的商品般任人打量。
一道溫的聲從各個包廂裏的音響中傳出,開始一一匯報孩的高、重、三圍、特長等等信息。
競拍開始,底價三十萬元,每次競拍加價都不得於五萬元。
“三十萬”
“四十萬”
“四十五萬”
報價聲很快從各個包廂的擴音中傳出
“嘖嘖,沒想到今天還真來了幹貨,可惜了,小爺隻大妞”林旭東著自己的下,咧嬉笑。
薑啟昂晃了晃手裏的酒杯,卻是一副興趣缺缺的模樣。
從十六歲就開始接人的他,這種貨見多了。
開始還新鮮,那一臉的純潔讓人想狠狠碎。但時間久了,這種隻知道哭卻不會反抗的菟花就太讓人乏味了。
不過好這口的,還是大有人在。
很快,臺上的孩以一百二十萬的價格被五號包廂的競拍者拍下,孩流著淚,被人請下舞臺送往包廂。
第二位上臺的也是個人,若說第一位孩代表著純潔無暇,那便象征著豔妖嬈,一鑲滿碎鑽的豔紅舞,包裹著凹凸有致的材,很是耀眼火辣,這樣強烈的對比效果,很好的吸引了眾人的眼球。
霓虹閃耀,的音樂響起,人隨著節奏開始律,展現了一段熱如火的桑舞。
林旭東當即吹了聲口哨,了,率先搶過競拍,“這妞我要了,都別和我爭哈”
薑啟昂撇了他一眼,不置可否,低頭抿了口高腳杯中的紅酒,濃鬱的酒香味漸漸暈開,卻並未迷他的眼。
舞臺上的人下了又上,又被不同的人打上不同的價位,送往不同的包廂。
待第六位拍賣者上臺時,正是潘震喜歡的學生崽,白白淨淨的小男生,長著一張可的娃娃臉,看著就很乖,也不知年了沒有。
他拿著一把吉他,坐在高腳椅上一邊彈奏,一邊輕唱,聲音清澈聽。
薑啟昂對搞g一向不冒,此刻已經無聊到哈欠連連。
他抓起拍賣,丟給已經明顯眼睛發亮的潘震手中,“喜歡就拍,拍完走人”
這年頭,社會風氣開放不,喜歡搞g的也不再藏著掖著,一番爭搶後,潘震最終花了三百六十萬才抱得人歸。
“你們是在這玩還是帶走”薑啟昂問。
林旭東從桑的前抬起頭,“我在樓下定了房間。”
“我走。”潘震道。
“恩,那等人送來,我們先走。”薑啟昂把手中的酒杯朝旁一撇,侍者立即手接過。
“就這麽走了後麵還有兩個沒上呢”林旭東問,雖然人在懷,但毫不影響他繼續觀看的興致。
“沒意思”薑啟昂不耐地閉上眼,手了額頭。
不知怎的,今晚上,他覺得莫名心煩。
很快,那年被送來了包廂,薑啟昂立時起,準備就走。
舞臺上已經響起了一段節奏輕緩而詭異的哥特風純音樂,第七位拍賣者也走上了臺。
就在侍者為他開啟門,薑啟昂正要一步出時,一道“劈啪”脆響,突然在他耳邊炸響。
薑啟昂頓在原地
這聲音,他再悉不過,那是皮鞭劃破空氣發出的呼嘯。
心猛然一跳,他轉過,目直向舞臺。
那是一個手持皮鞭的人,一黑皮皮靴,從脖頸一直包裹至腳趾,著冷若冰霜的氣息,唯一在外的左肩左臂紋著一片赤紅的凰紋,卻為增添了一詭異的魅。
那黑,那紅,襯得的如雪一樣白皙。
而的容貌被一張黑蕾麵遮掩,隻出一雙倨傲淩厲的眸,和那熱如火的紅,如此矛盾而詭異的氣質,卻完的融合在的上。
紅的冶豔,黑的神,白的耀眼,沒有火辣的材,沒有的舞姿,可每一次後仰、彎腰、踢都是一個妙高貴的姿態,莫名吸引著眾人的眼球。
薑啟昂眼眸微微瞇起,手指不自覺地了。
他被勾起了興致
“我艸,施王啊”
林旭東誇張地怪了一聲,手已經向了拍賣,卻不想了個空。
他看向搶先一步拿走拍賣的薑啟昂,道“昂哥,你不是沒興趣嘛,讓給我唄。”
“滾蛋”薑啟昂冷冷地說。
林旭東立即撇了撇,實相地閉了聲。
認識薑啟昂的人都知道,平時怎麽開玩笑都行,可一旦他冷下聲來,就是他即將發怒的前兆。
舞臺上的報價開始瘋響起來,可薑啟昂卻始終沒有按下拍賣。
臺上的表演即將結束,音樂緩慢而人的結尾聲中,那人一手叉腰,一個要高踢,繼而將腳尖踏在椅子上,手腕靈活隨意地一甩,便在空中甩出了一個漂亮的鞭花。
這一刻自上散發出的霸氣高貴的氣勢,幾乎讓人有種,想要俯親吻那黑亮鞋尖的衝。
與此同時,那人的微側過頭來,目不偏不倚,狠狠撞上薑啟昂的視線。
雖然對視不過幾秒的時間,可就這一眼,薑啟昂覺得整個人都被攝住了心魂一般。
那太過冰冷的目盛滿了挑釁和嗜殺,竟然讓他有種脊骨生寒卻又仿佛電擊般的麻的覺,仿佛靈魂都跟著鬥。
前世她被自己最信任的搭檔陷害,一朝穿越,竟意外的成了夏家廢材七小姐!從此廢材七小姐一朝覺醒,廢物翻身,鋒芒萬丈褪去廢骨,成為萬眾矚目。誒,等下。這個廢材七小姐,怎麼有點不近人情呢?夏小七:在本小姐面前,別提人情,提錢!…
【雙病嬌+雙重生+蘇爽打臉+團寵+甜爆了】穿梭無數位面后,阮清顏攜滿身技能卷土重來!前世欺她也好、棄她也罷,而今她涅槃重生,勢必讓這些渣滓以鮮血償還背叛!世人嗤之以鼻,豪門棄她如敝履,但鳳都某古老而神秘的家族卻特意尋來,無數被她拯救的位面大佬屈膝下跪,只為一句——“恭迎大小姐回家!”阮清顏挑起那尊貴而俊美的男人的下頜,點綴著淚痣的眼眸波光瀲滟,“跟我走嗎?這一世……換
被人毀去清白只能嫁給無賴,沈南意以為這是最糟的事了,可後來無賴丈夫將她獻給了他的上峰,以求升官發財......沈南意抵死不從,一夕慘死,也只有她最怕的小叔叔為她復仇。兩眼一睜,沈南意又回到祖母過世,自己失去清白的兩年前。這一世,她必不會再重蹈覆轍,而前世她厭之惡之怕之的小叔叔,她會敬之護之。往後的日日夜夜,全京都的人都看到他們英勇神武冷酷無情的活閻王低聲下氣的摟著個小姑娘,不讓她把房門關上,“好南意,小叔叔錯了,別趕小叔叔去書房了,書房裡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