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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被天后告白,我跑路了》 第125章 龍哥,我好了

 “龍、龍、龍哥??”

 七仔一聽對方竟然是大威天龍,頓時連話都不會說了。

 不過他很確定對方沒有騙人,因為他從小就有一種能力,只要聽過一句歌詞,就能在任何況下認出歌手本人的聲音。

 而且,無論在多麼嘈雜的環境中,他都能分辨出這些聲音的組,以及這些聲音的來源。

 在自學了唱歌之后,他甚至能做到在聽到歌聲或旋律的一瞬間,就知道這個音有多高,并能用嗓子完地唱出這個調。

 所以,手機那頭的人剛一開口,他就知道對方肯定是大威天龍。

 這個聲音他太悉了。

 只是,七仔實在是想不到,大威天龍居然會給他打電話。

 這就像一個小小的忽然接到了偶像打來的電話,那種激,實在難以言表。

 至于大威天龍為什麼會知道自己的號碼,還這麼晚打過來,七仔本就沒有多想。

 大威天龍道:“你想不想拿冠軍?”

 七仔一愣,連忙道:“不不不,不想,不想。”

 對面顯然沒想到他會這麼說,頓了頓才問道:“為什麼不想?”

 七仔非常認真地道:“冠軍肯定是您,和您比,我就是個廢,我不敢想。”

 他的語氣異常誠懇,完全不是在客氣或者拍馬屁,而是從心深就這麼認為。

 這次對面停頓的時間更長了,顯然沒想到一個進四強的選手居然會這麼廢柴。

 過了一會兒,大威天龍又問道:“如果我給你一首歌,你有信心拿冠軍嗎?”

 “啊??”

 七仔人都傻了,結結地道:

 “您、您要給我寫歌?”

 一種巨大的幸福從心里升騰而起,直沖腦門,讓他整個人都快缺氧了。

 我沒聽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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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偶像要給我寫歌?!

 “30萬,后續收八二開,我八你二,還有,在決賽上你必須唱這首歌。”

 七仔還沒幸福過一秒,對面便無地說道。

 他遲疑一下,問道:“您、您不是因為欣賞我才給寫歌的?”

 對面開始不耐煩了:“第一,這首歌不是為你寫的,第二,就是因為欣賞你,所以才只要你30萬。”

 七仔頓時又開心了,原來龍哥不是為了錢,是真的欣賞我才為我寫歌的。

 瘦弱的眼鏡男生自忽略了其他話,只記住了龍哥說的那三個字:“欣賞你。”

 他立馬說道:“龍哥,我卡里還有13625塊,我老家有棟老房子,賣了就能湊夠錢了,后續收我不要,您能給我寫歌我就心滿意足了!”

 這次對面又停頓了很久,最終,帶著無奈的語氣道:

 “算了,明天先來這個地方試唱吧。”接著說了一個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龍哥,明、明天見。”

 對面掛了電話,七仔激地捧著手機,滿臉通紅。

 龍哥欣賞我,龍哥為我寫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媽發什麼瘋呢,想死嗎?!”

 隔壁的壯男人怒罵。

 “對不起對不起,我太高興了,我的偶像說他欣賞我,我實在太高興了!

 七仔扶了扶眼鏡,瘦弱的軀激抖著。

 “有病!你特麼遇上騙子了吧!”

 隔壁又罵了一聲,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兩眼直勾勾地盯著天花板,心花怒發。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讓龍哥失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陣吱吱呀呀的聲音中醒來。

 大概是昨晚那個壯租友的施法沒有完,便在今早繼續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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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這位租友不知做什麼工作的,白天經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來家玩樂,晚上就和朋友施法。

 七仔很羨慕這樣的生活,雖然壯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樂玩的爛,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銀員,晚上回到家有時會遇到壯租友和他的“樂隊”朋友,也不敢說什麼,低著頭就鉆進自己屋里。

 他有輕微的社恐懼癥。

 在陌生人面前連話都不敢說,當初去報名參加“純粹的聲音”也是猶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氣。

 因為格的原因,他上幾乎沒有什麼閃點,也沒有任何存在

 就算進了四強,居然也沒有一家娛樂公司來找過他。

 七仔覺得這樣好,至不用去面對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過,今天雖然也要去見一個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卻是興多于恐懼。

 因為,這個人是大威天龍,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來,用遠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終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襯穿上。

 甚至還去衛生間拿了隔壁壯男的友的香水,在自己上噴了幾下,這才滿意地出了門。

 當他按昨晚龍哥發的地址來到一間錄影棚時,才早上七點。

 等了一個多小時,一道悉的影終于出現了。

 七仔激地迎了上去,張開:“龍、龍、龍……”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點頭,打開錄影棚的大門,對他道:“進來吧。”

 “是是是!”

 七仔趕跟著他進去,心里激的不行。

 龍哥剛才對我點頭了,這是龍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還面對面地對我說話。

 哇!啊!

 啪!

 一張紙甩在了他的臉上。

 林慕皺眉道:“跟你說話呢,走什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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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對、對不起。”

 七仔趕道歉,接住那張紙一看,是一首譜子,他又激了:

 “龍、龍哥,這、這是您給我寫、寫的歌嗎?”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沒發現你居然是個結呢?”

 他有點后悔找這家伙了。

 之前他讓對四強的其余兩個人都做了調查。

 發現“面對疾風”其實是個富二代,來參加節目屬于玩票。

 而七七七則是個標準的素人,甚至比素人還要低一檔。

 因為這個七仔的小家伙實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憑,社,目前在一家超市當收銀員。

 沒什麼野心,唯一的特長是唱歌。

 這樣的人自然比那種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樂上似乎有一種驚人的天賦,但因為他的格,卻一直沒有展出來。

 不過這只是林慕的猜測。

 他來試唱,一是想控冠軍人選,二是想證實自己的猜測。

 這個瘦弱平庸的眼鏡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種萬中無一的天賦。

 原本的計劃是,七七七決賽唱自己給他的這首歌,就有九把握讓他奪冠。

 然后再順勢把這家伙納“張龍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過現在看他連話說不清楚的樣子,估計是自己猜測有誤了。

 算了,來都來了,試試吧。

 最多給他兩個小時,不行就滾蛋。

 “龍、龍哥,我好了。”

 這時,瘦弱的眼鏡男生忽然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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