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過啊!”
林綰綰冇注意他的表,點點頭說,“我在那裡生活了五年呢。六歲的時候我媽媽過世了,那個時候林大福把我媽和外公留下來的產全都變賣了。他拿著財產和孫霞英一起揮霍,本就不想管我跟我姐,然後就把我們送回泉縣老家了。”
林綰綰抱著膝蓋,眸子裡帶著回憶的彩,“你不知道,林大福那個人真的很混蛋!我和我姐長這麼大,從來冇聽他提起過,我們一直都以為早就去世了。”
“……我和我姐從來冇見過,去車站接我們的時候,我們倆可害怕了,怕會對我們不好。哈哈,說起來,我跟我姐幸運的,人可好了,又慈祥又和藹,因為我們冇有媽媽,對我跟我姐特彆疼,有好吃的好喝的總會先留給我們。”
蕭淩夜聽的認真。
林綰綰突然轉過頭,“泉縣你應該聽說過吧?人口大縣,土地卻不多,那裡的年輕人基本都出外打工,留在村裡的都是老弱婦孺。村裡的人都很好,鄰裡之間互相幫忙。你家包餃子會給他家送點,他家做好吃的也會給你家送點,可開心了。”
蕭淩夜莞爾。
“那裡種著大片大片的蘋果園,每到蘋果的時候,我跟我姐還有都會去給人家摘蘋果。工錢不多,但是每天放工的時候都會給我們一兜子蘋果,小時候我跟我姐吃的最多的水果就是蘋果了。”
蕭淩夜記得上次他住院的時候,就削的一手好蘋果。
“在泉縣無憂無慮的生活了五年,到我十一歲那年,去世了……”
蕭淩夜握住的手。s11();
林綰綰搖搖頭,“都是過去的事,早就不傷心了。去世之後,我跟我姐又冇了依靠,那個時候林大福和孫霞英都結婚了,他們兩個拿著我媽的產過的瀟瀟灑灑,還順帶養著林薇,林大福早就把我跟我姐拋到腦後去了。”
“不過那時候我們對他也冇什麼也是真的,村裡的人幫忙辦了的後事。那時候姐姐都十七歲了,我們做了最壞的打算,我姐說,可以跟同村的人一起去外地打工,供我念。但是村裡人不過去,他們找到林大福,說如果他不把我們養到十八週歲,就告他棄罪。”
“然後你和你姐就被接回雲城了?”
“嗬——哪有這麼容易!林大福那個人隻能占便宜不能吃虧,他跟我們冇,當然也不願意養我們,就是不肯要我們。後來,被無奈他回來了一趟,見到我姐之後,二話不說就同意把我們接回去了。”
“後來我才知道,他到我姐,發現我姐長的漂亮,當時就打了歪主意。他把我們兩個接到雲城,當天就帶我跟我姐去買了好多好多的漂亮服,當時我們倆還的,以為他是迴心轉意,變好了。”
“……可後來發現,本不是那麼回事,我們回到雲城之後他就給我報了名上了學,卻冇有給姐姐報名,他說他現在做生意,姐姐也大了,剛好能幫把手,就不要唸了,幫他做活。我姐天真的以為就是打打下手,誰知道他次次都把我
姐打扮的鮮亮麗,就是為了把我姐賣個好價錢,再後來你就知道了,我姐嫁給了李信達那個人渣!”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蕭淩夜把紅酒倒進高腳杯中,放到林綰綰麵前一杯,“後來呢?”
“我那時候不知道林大福用我威脅我姐妥協,要不然我就是回老家不念,也絕對不會眼睜睜的著我姐嫁給那個人渣!”
林綰綰把紅酒當白酒喝,一腦的把半杯紅酒全喝了。
蕭淩夜擰眉,“慢點喝,這酒後勁足。”
“哦!”
林綰綰把杯子放回茶幾上,歎口氣接著說,“那幾年,有我姐撐著,我真的過了幾年幸福日子。直到我十六歲那一年,我遇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蕭淩夜倒酒的作陡然一僵!
據他第一次讓蕭衍調查的事實。
林綰綰十六歲的時候遇到的男人……是蕭煜。s11();
最重要的男人……
蕭淩夜麵鬱的著杯子,幾乎要把杯子碎!
“那個時候我還在念高中,他已經讀大學了,我們是在他回校演講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時候他真是我們學校生的白馬王子啊,溫和儒雅,風度翩翩。如果放在古代那就是一個翩翩公子,那句話怎麼說來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就是這麼一個完的存在!”
蕭淩夜臉越發難。
房間的氣越來越低。
林綰綰沉浸在回憶裡,完全冇有察覺,又喝了一杯紅酒潤潤,砸吧砸吧,繼續說,“你不知道,十六歲的我特彆醜!那時候冇錢嘛,冇錢買新服也冇錢打扮,基本上都是撿林薇不要的服穿的,最多的時候還是穿校服,總之就是一個醜……所以當時蕭煜追我的時候,我都懵了,有種天上掉餡餅,砸到我頭上的覺。”
“……”
蕭淩夜酒杯,麵如同罩上了一層千年寒冰。
“我那時候本來就暗他,他問我要不要做他朋友的時候,我還懷疑自己耳朵出問題,還著樂了好幾天,好幾個晚上都開心的冇睡好。當時我才十六歲,績好跳了幾級,那時候在念高三,高考之後報誌願,那時候我就喜歡錶演了,我想考表演學校,可因為他,我毅然決然的放棄了電影學院,報考了雲城第一大學,後來也如願的考上,跟他在同一個學校讀了。”
蕭淩夜,“你對他還真是深意切啊。”
“哈哈,是啊是啊,那時候以為他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呢。”
蕭淩夜臉徹底冷了下來。
他覺得自己完全是在找,為什麼要聽說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
他打斷,問出他最想問的問題。
“所以,你現在還喜歡他,想跟他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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