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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帝國風雲錄》 第955章 亂世豪雄篇 長河落日

新田制中,朝廷對各類土地有個詳細規定,在提封田(即田畝總數)后,分別列出了「邑居道路、山川林澤,群不可墾田、可墾不可墾田和定墾田」。問題就出在「群不可墾田」和「可墾不可墾田」之上。

群不可墾的土地雖然不宜農耕,不過它可能擁有富的礦石,可以種植桑書果樹等樹木,可以放養牲畜,而田賦負擔則按照普通良田數量計征,所以即使早期投比較大,但它的回報要遠遠大於農耕,因此一般有錢人會主要求購買或者租種這些土地。

可墾不可墾田一般指未墾地,劣質地。

這兩類地在授田的時候,一般是加倍、再倍,甚至三倍五倍授給農夫,但因為目前兗州基本上屬於富鄉,地多人,所以這些地沒人要。

朝廷為了增加賦稅,曾下旨各州郡,這兩類土地可以賣,並給了一個參考價格。兗州有錢人多,第一次出賣這些土地的時候價格又很便宜,因此許多人買了。他們在土地上投了大量錢財,結果回報非常高。大家嘗到了甜頭,又要買,而價格當然是水漲船高了。土地回報高,漲價了,而土地的數量還是有限的,於是有人賣,有人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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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朝廷認為,這些土地中的一部分後來變了可墾地,土地質變了,屬於嚴買賣的土地了,而州郡府衙還在放任和慫恿、甚至親自參予其中的買賣,那就是知法犯法,是嚴重違律。這就是丁立、朱魭和兗州部分門閥富豪私下買賣土地,從中牟取暴利罪名的由來。

傅干明白了。這事如果按《田律》來說,的確違律,除非朝廷據兗州發生的特殊況重修《田律》,或給《田律》的某些條款做出解釋,否則丁立和朱魭的罪名算是背定了。

「那朝廷說,兩位兄長在安置流民和賑濟貧困兩件事上蓄意榨取朝廷財賦是怎麼回事?」傅干問道。

「安置流民,自然要予以賑濟。賑濟貧困,也要予以賑濟,但這兩個賑濟不一樣。」李瑋嘆道,「孝文皇帝曾提出『方春和時,則賑濟孤獨窮困之民』,這句話後來了大漢律,就是『行春』。每到春季,各州郡大吏都要振救乏絕,以救濟貧困農戶,但賑濟貧困只是一個仁政,是地方大吏的一個政績,數量是有限的,而安置流民則不一樣,只要是流民,都要賑濟,而且無論何時都能賑濟,是一件出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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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州才穩定兩年,窮苦百姓多,靠『行春』賑濟貧困杯水車薪,於是他們乘著今年叛軍打進兗州的機會,向朝廷虛報流民數量,獲得了大量賑濟錢糧,所以蓄意榨取朝廷財賦的罪名也就落下了。」

傅干傻眼了。兩位兄長雖然沒有往自己家裡拿一個錢,但違律卻是鐵板釘釘的事。

「這就是相權的威力,這就是丞相的權力。」李瑋神冷峻,恨恨地說道,「一條律法,他向左解釋,可以讓你生,向右解釋,可以讓你死。」

「仲淵兄,那可有解救之策?」

「哼……」李瑋冷笑一聲,「既然拉開了弓,那就沒有回頭箭。要想救下鏡明和仲平,只有拼到底了。你是司馬懿的妹夫,你覺得他能信任嗎?」

「仲達?你找他幹什麼?」傅干吃驚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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