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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高啟明》 第131節 舉薦

“哦,俊彥?”張梟小胡子,據他之前整理史料的經驗,俊彥倒是個老實人,在廣州當了四年推, 跟陳子壯家族關系頗為切。崇禎初年俊彥主持府試時將陳子壯的弟弟陳子升提拔為榜首,陳氏家族多人為其門生。陳子壯亦詳加點評過俊彥的《彥叔先生聯捷合稿》,并于1629年左右出資以家刻在廣東出版。《盟水齋存牘》刊印之際,陳子壯為之寫序,同時為序的還有禮部尚書韓日纘、東閣大學士何吾騶、吏部給事中盧兆龍、肇慶知府陸鏊、按察副使王應華,吏禮二科給事中李樂作引。

可惜啊, 昏昏濁世吾獨立, 憂國此中真乏人。渾濁的大明場容不下老實人,這會兒俊彥恐怕已經革職歸家,種豆南山下了吧。

不過,這里還是有點問題。他想起來陳子壯圈子里的友鄺,就是因為得罪了黃熙胤才跑路廣西的,連梁元柱求都沒用。以俊彥跟陳子壯家族的關系,與鄺必然也不淺,如果黃熙胤真跟俊彥是好友,對鄺理應網開一面才是。所以,這老小子的話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還得留個心眼才是。

至于黃熙胤,倒也是個老人。此人在歷史上原本并不出名,不過因為“迫害鄺”的關系,反而名聲顯赫了。此人當過多年的南海縣縣令,如果他能投降的話,倒是比眼前這個上任不久的廣州通判對他更有用。

想到這里,張梟問到:“那虛稅最后免了沒?”

“回首長,原本府臺大人已經同意上報朝廷力爭免除虛稅,奈何趕上了王尊德征臨高, 所需軍費缺額頗多,不僅未能免除,還在各縣田賦中多加了幾厘。所補之田非南海一縣,牽香山、順德諸縣諸邑新生之田而補之。可嘆那王尊德不識大宋軍威,落了個飛蛋打的下場,賠了夫人又折兵。”魏必福不嘆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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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張梟心中暗暗吐槽,原來當年王尊德攻打臨高的軍費從這里出的,這可都是元老院的錢!

他想起了什麼,問道:“黃熙胤原是南海縣縣令,廣州復的時候他去哪里了?”

魏必福早就揣著這件事了,為什麼呢?因為黃熙胤并不像大多數元老以為的“自盡亡”,實際上,在正式的檔案中他被記載為“下落不明”。

黃熙胤并未自殺,也沒有正式投降。而是乘著廣州復之初的混局面,悄悄地藏匿到鄉下去了,準備等到風平浪靜之后設法回家鄉去。不過因為邊境封閉,加上他還有家眷, 想走也走不了。眼瞅著兩年多了澳洲人的統治已經穩固, 自己一家子人在鄉下坐吃山空漸漸有混不下去了。黃熙胤便起了“復出”的念頭。

只是現在復出多有些尷尬,澳洲人難免會覺得他“機不純”。黃熙胤思來想去,只有來托魏必福這個“老相識”了。畢竟在當初的廣州降里他的品級最高,如今在澳洲人那里混得也算是好的。而且當初他們之間的也還算不壞。

時隔兩年多魏必福再一次看到黃熙胤大吃一驚,還以為自己見鬼了。二人久別重逢,一番暢談之后他才算是知道了這位黃縣令也打算“改弦易轍”了。

“黃兄,不是我說你,兩年前大軍城,你直接隨我投了元老院就好了!如今都過了兩年多,你再投……”

劉翔城之初,對降人只要沒有大的“歷史問題”,都是一概錄用的,雖說一般不給實職,參議的頭銜總也給一個,每月一筆車馬費,全家吃喝不愁。

現在再去投奔,“投機”的嫌疑不說,元老院在廣東的統治大為穩定,愿意不愿意再錄用都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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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小弟一時糊涂!”黃熙胤道,“還請兄長代為轉圜。”說罷,奉上了禮

是一副上好的黃金頭面。魏必福舍不得這副好頭面,又想到當初黃熙胤和自己也有。便滿口答應了下來。

雖然答應了下來,這件事卻不容易辦。魏未福一直等著機會。眼下首長問起,倒是個好機會!

“黃老爺他并未自盡,只是憂懼戰,便帶著家小避居到南海鄉下去了。”

“躲起來了?”

“正是。”魏必福笑道,“他亦不愿意去投明國,便在南海鄉下耕讀度日。”

“你怎麼知道的?”張梟忽然發問。

“前些日子學生到鄉下去,在九江鎮上遇到過他。當時學生也嚇了一跳,還以為白日撞鬼了。”

“哈哈,原來如此,我還以為他死了呢!”張梟心想,有這個人豈不是更好!而且他既然沒有自殺,也沒有北上,顯而易見就有“投髡”之心了。搞不好,還專門來請托了眼前的這位魏參議。這真是睡覺送枕頭--來得正好。當下說道:

“既然如此,勞煩你你替我奔走一趟,就說我有意聘請他為廣州府參議,隨我在南海參議顧問。”

“首長有命,學生自當遵命!”魏必福暗暗高興,沒想到這事這麼容易就辦了!看起來,張首長很想在南海有一番作為,“明日學生就出發去辦理此事!”

“嗯,你告訴他,不要有顧慮。既然愿意出山,就老老實實的為元老院辦差。若是不愿意,我也不勉強他,讓他在鄉下安分守當個好公民。”

“是,是,學生明白。”

“不過他既然還在鄉下,只能繼續勞煩魏參議繼續為我講講這個‘難’字了。”

魏必福心想,自己的這番應答應是令眼前這位新首長頗滿意,便站起來,說到:“粵介裔夷之,狂寇陸梁,依山阻海,往往竊發。粵中故多巨盜,風氣不靖。賈人之商于粵者,近無不飽牙儈之腹,小則傾資,大則喪命,用是向以嶺南為利藪,今且為鬼國矣。曾有黎亞等六犯,嘯黨駕艇,白日殺人,打劫差,白晝塔營殺溺三門皂之命,罄掠十七人之資。賊自清遠行劫,經三水而下,莫有過而問者,直至石州擔峽,而后擒。省會之地五方雜,異省徒指稱名,潛踞地方為祟,而一被告發,輒鳥散,府往往不得而問焉。粵地帶山襟海,峒最險。沙島荒幻之地,蹤跡難測,故數十年來,山有建號之妖,海有樹幟之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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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里,魏必福停了下來,他突然意識到澳洲人也曾經是他口中的巨寇。

“怎麼了?繼續說啊。”張梟對魏必福的舉止到不解。

魏必福臉有些張,瞄了一眼張梟的神并無異樣,繼續道:“民不得安于寢,商不得出諸途。環山而北,遵海而南,皆坑塹,盡鼎沸也。”

“依你之見,是何因?”

“前朝海甚嚴,餉船出,必由香山盤,必由市司投單,無朦朧停泊之理,卻有洋賊千余突河,該地方兵哨及市司等,見利忘害,表里為,此乃盜匪與府勾結。又有吏參與走私,因粵中多盜,有以緝盜為名,削小民之,吸小民之髓,以捕衙民壯指盜唆盜,扳陷嚇詐,窩宰勒索,誣騙害,無所不用其極。三是破產小民日多,轉為盜匪。吏治日污,民生日困,民訟而訟者日,諱言盜而盜者愈多。推求其故,由地方改盜為竊,規避分,意舍重就輕,茍免參劾。不知民犯斬絞之罪,僅得流徙之刑,亦復有何顧忌?無怪越諱盜而盜越多。至借盜銷案之謀,尤為狡詐:一起盜案,則牽數案之盜以充之;一犯到案,則累前后數案而之。或授意胥吏供,或差役嚇,在犯人均之一死,多認與認于罪無加,不若多幾案,以免鞭笞。吏欣然得計。不知可免參,賊亦可免查拿矣。尤可異者,被劫不報案,可借口為不知,一報案而委員勘驗,索夫馬。滿其所,則劫后無余財;不給其所求,又不據實稟。無怪乎被劫之家,苦上加苦,吞聲忍氣,不肯報也。而正樂其不報,以為報一案,免一案之累。烏知一案之累,民間多無數劫案之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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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必福的回答讓張梟還算滿意,州縣老百姓打司,因為民事司,員、胥吏可以從中得到好;而盜案是刑事案件,盜案多即意味著地方治安狀況不好,不僅影響員的聲譽,甚至還可能遭到彈劾。因此民訟而訟者日,諱言盜而盜者愈多。

以元老院在海南剿匪的經驗,正式行之前會通過長期的排調查將土匪的背景信息得一清二楚。比如臨高首次全縣剿匪之前,報委員會就清了全縣的匪:長期活的五十人以上的匪有三十八;一百人以上的七,這還不包括許多平時種地,有事作匪的家居土匪。而且力求一次打掉犯罪團伙,避免陷無邊的治安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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