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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農民的桃花運:打工小子艷遇記》 第28章 文化和未來

“這個混蛋。”志剛說,“恐怕是躲起來了。”

“出了什麼事?”陳友問。

志紅給他們盛好飯,自己也端起飯碗,說:“先吃飯吧。大力的事慢慢說。”

志春端起碗,見志剛不,說:“志剛,先吃飯吧。”

“我要喝酒。”志剛說,“姐夫,你陪我喝點吧。”

“好。”陳友放下飯碗,志紅拿酒杯來。

志剛和陳友喝了幾杯,說:“兩個姐夫怎麼這樣天差地別。那個彭大力做了什麼混賬事你知道嗎?他賭錢輸了還不起,讓志春陪人睡覺還賭債。”

“還有這種事?”陳友把酒杯往桌上一扔,酒杯滾到地上摔碎了。志紅趕拿一個空酒杯過來,把地上的碎片掃掉。

“志剛,你說怎麼辦?”陳友到底沒主見,還是問志剛。

“這要看志春怎麼想。二姐,你想不想和他離婚?”

志春放下飯碗,流著淚說:“孩子都這麼大了,我也想和他好好過日子。可他太不著調了,我怕他連孩子都會賣掉。”

“早就該和他離婚了。”志紅說,“當初在彭家村欠了那麼多賭債,就該和他離婚。不對,一開始你就不該嫁給他。不是我說你,志春,你就是心子太粘乎了。這小子哪一點好?你就是現在拖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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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瓶也隨便就找一個比他好的。”

“大姐,你別說了。”志春說,“我都煩死了,你還說我。”

志剛說:“既然這樣,那就下定決定,跟他離。二姐,你看好不好?”

志剛看著志春,志紅和陳友也看著志春。只是哭泣抹淚,不說話。

志紅又急了:“你到底是離還是不離,有個準話行不行?”

志剛攔住志紅,說:“大姐你不要著急。我們先吃飯吧,讓志春想一會。”

志春猶豫的是鄭已經陪過鄭10次了,不愿意再陪他,可鄭還要,并威脅說不陪他就告訴所有人,讓沒臉見人。如果離婚了,鄭會更加肆無忌憚地,可不想嫁給鄭找志剛

要商量的其實是這件事,而不是離不離婚的事,但到現在都沒好意思說出來。

吃過飯,志春說:“志剛,你到我家來,我想單獨和你說。”

志春就住在隔壁,志剛跟過來,志春才把鄭的事說了。志剛說:“你早就該跟我說了,怎麼到現在才告訴我。”

見志春不語,志剛知道是不好意思說,也不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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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今晚那個鄭還要來找你?”

志春流著淚說:“我希大力能回來,也好對付鄭,可他一個多月都不回來,就是把我像一件不值錢的東西一樣送出去了。”

“二姐,你別怕,有我呢。你放心,今天晚上我和鄭談談。”

在夜里11點多到了民工之家,這時住在志春隔壁的陳友一家已經睡了。他正要敲志春的門,有人在肩膀上拍了一下,他嚇一跳,回頭見是一個男人。他不認識志剛。

“你是鄭吧?我是志春的弟弟馮志剛,我們談談吧。”

志剛說著就直接走了,鄭猶豫一會,便跟著他走。志剛帶他到自己辦公室,他坐沙發上,給他泡一杯茶,說:“你告訴我,這件事怎麼樣才能徹底了結?”

志剛辦公室的氣勢已經把鄭鎮住了,而且他原來就知道志剛的名頭。他有點膽怯地問:“你說的是哪件事?”

“我希你從此以后不要再來擾我二姐志春。你說要什麼條件吧。”

“我沒有擾志春,我和大力簽了協議。”

“別和我提彭大力,他不是我姐夫。你們那個協議沒有法律效應知道嗎?我完全可以不理你而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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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離婚了?那我要娶志春行不行?”

“不行。你不提是吧?我來提,給你5萬塊錢,從此你不認識志春也不認識我。行不行?”

“我不要。”

“嫌?你說要多?”

“我不要錢。”

“不要錢?你說要什麼?”

“我要娶志春。”

“別廢話了。那是不可能的。你提別的條件。”

站起來憤憤地說:“馮志剛,別以為你有幾個錢就能打發我。告訴你,給多錢我都不要,我喜歡上志春了,就要娶。有本事你去告我**,我寧愿坐牢。”

說完,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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