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第二次響起,溫寧問我怎麼了,我再次將電話掛斷,溫寧問我是不是有急事。我看著手機屏幕,電話沒有再打過來。在工作的時候,母親打電話過來,我經常會將電話掛斷,如果有急事,會再打給我。
外面的天還亮著,溫寧繼續對李立人進行訊問,李立人待了他對金翠的一切犯罪行為。在我們看來。李立人的心理極度的扭曲,如果從客觀上來說,李立人心理的扭曲並不是自己造的。在一定程度上,他的確有些可憐。
但這並不針對他的殺人行為,他殘忍殺害孕婦的行為,絕對不能被原諒,也不會有人同他的犯罪行為。李立人很配合,對他的所有犯罪事實都供認不諱,這也讓我更加猜忌起他來自首的目的。
相比金翠,在使丁豔說出自己的過去時,李立人遇到了困難。但李立人覺得丁豔肯定有問題,因為每一次去他那裡做檢查和複診,丁豔的對象都沒有出現過,哪怕是丁豔的肚子已經非常大了,也是丁豔一個人去的。冬聖華才。
並且,丁豔每天愁眉苦臉的表,也讓李立人覺得丁豔心一定有極力想要瞞的事。經過多次的疏導。丁豔終於信任了李立人。丁豔的心裡話從來找不到被人訴說,一旦找到機會說出來。一發不可收拾。
丁豔把發生在自己上所有悲慘的事全部告訴了李立人,特別是說到被強致孕的時候,丁豔淚流不止,哭的幾度快要昏厥。李立人表面上不斷地安著丁豔,但他的心裡一點都不覺得丁豔可憐,反而了殺心。
在他看來,丁豔已經和別人訂了婚約,那就應該立刻回村結婚。雖然和別人發生關系並不是自願的。但在李立人傳統的思想中,丁豔已經被掛上了不貞的罪名。而最讓李立人憤怒的是,丁豔竟然沒有將肚子裡的孽種打掉。
這是李立人決定對丁豔手的真正原因。
聽到這裡,我和溫寧同時歎了一口氣,丁豔無比的悲慘,孩子的父親還在坐牢,丁豔因為心的善良,不忍將孩子打掉,但是真是因為的善良,給招來了滅頂之災。因為丁豔是一個人住,所以李立人的犯罪行為實施起來要更加容易。
丁豔快要臨盆的時候,李立人通知去做最後一次產前檢查,因為行不便,李立人稱開車去接。丁豔已經完全信任了李立人,在心中,或許已經將李立人當了自己的朋友。丁豔是自己離開家的,李立人以堵車為由,將車子停在了距離丁豔所住出租屋大約步行十分鐘左右的地方。
那裡沒有監控攝像頭,人也,丁豔走的很累,坐上李立人的車子時候,本就沒有人發現,當然,丁豔也不知道馬上就會遭來殺之禍。丁豔在車上的時候很累,李立人故意將車開的很慢,並勸丁豔小憩一會。
丁豔很快就睡著了,李立人調轉車頭,將車子開到了郊外。丁豔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丁豔還問李立人他們在哪裡,李立人兇相畢,在車上對丁豔實施了行為。車子很窄,丁豔又已經快要臨盆,所以本就反抗不了。
李立人用同樣的方式捂住丁豔的口鼻,丁豔很快就不過氣來,到丁豔死去的時候,李立人的行為也已經實施完畢了。李立人異常興,覺得丁豔二度被強,還是在孽種即將出生的時候被強,覺得這是對丁豔的最大辱。
丁豔看著自己被強卻無法反抗,慢慢地死去。
丁豔死後,李立人拿出手刀,將丁豔高高隆起的腹部剖開,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子宮的位置,孩子被取出來的時候,還是活的。看著慢慢著的嬰兒,李立人直接用手到將嬰兒的下半割下,並且,他像之前一樣,將狗的糞便塞了丁豔的裡。
就在那狹小的車子上,李立人實施完了所有的犯罪行為,他早就想好要怎麼置丁豔的了。他拿事先準備好的大袋子將丁豔的裝起來,以免鮮流出車子,趁著天還沒亮,他將車子開到小溪邊,將車上的跡全部洗去。
全部理完的時候,還沒有亮,他將嬰兒和丁豔上的碎剁碎,他原本想混養豬場,將那些拿去喂豬,但他經過屠夫家的時候,改變了主意。他事先打聽過,養豬場是由幾個人合夥辦的,那一帶住的人,很多都從事買賣。
屠夫的家門沒有關,於是李立人找準機會,趁著屠夫和妻子全部上樓的時候,將剁好的碎混屠夫剁的豬中去。他匆匆攪拌幾下,在屠夫和妻子下樓之前,他離開了他們的屋子開車走了。
天還是黑的,沒有人發現他的行。可以說,西單包子鋪和屠夫的運氣不佳,因為這只是李立人的臨時起意,而不是李立人事先計劃好的。現在想來,全部被剁碎了,混在豬中又進行了攪拌,的確很難辨認。
屠夫不會想到這樣的事會發生在他的上,所以他像往常一樣將那些賣給了西單包子鋪。於是,人包子的事就這樣發生了。李立人說他在家看到關於人包子的報道時,心裡激萬分,他覺得不貞的丁豔得到了懲罰。
李立人這次拋並沒有選擇非常偏僻的地方,金翠比丁豔早死,但是到他第二次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金翠死亡的消息還沒有上報紙。為了讓所有人知道丁豔被辱而死,他選擇了一個相對不是特別偏僻的地方,以免沒有人發現。
他很冒險,他把車子開到了那條馬路邊上,並停靠了一會,他在等機會,等沒有人和車輛經過。由於地段相對偏僻,他很快找到了機會,他將包裹丁豔的塑料袋扯下,車裡不是全平的,車門的地方比放腳的的凹槽高,所以從塑料袋裡留出的鮮並沒有在李立人開車的時候流出去。
他將快速地搬下車,放到了草叢中去。
李立人的膽子大到令我們心,普通的人犯罪之後,絕對不敢選在白天拋,李立人看我們的時候,眼裡毫不懼,反而滿滿地都是蔑視。拋之後,他又迅速上車,將車子開回了家裡的車庫。李立人的車子是有經過有監控攝像頭的地段的,但李立人早就想到如果警方調查的話,肯定會從可疑車輛手,所以他沒有刻意瞞自己的車牌號。
合法的車輛那麼多,警方本不可能發現李立人車子的異常。
他回家之後,清洗了車子,之後的幾天,他上班都沒有開車去,他怕被人發現,因為很多跡不是一時半會能夠洗幹淨的。經過好幾天,用了各種化學漂白,李立人終於將車上的跡全部洗至眼看不出來。
李立人實施犯罪之後,自認為他做的天無,所以他像往常一樣去醫院上班。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所以他表現的比任何人都要冷靜,他的心在他妻子背叛他的那一刻就已經死了。
李立人把他殺丁豔和金翠的犯罪事實全部說清楚了,負責記錄的人也都一一記錄了下來。李立人被判死刑是絕對的事,他涉嫌了三起兇案,害者分別是他的妻子,金翠和丁豔。
但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將所有的證據搜集全,這樣才能移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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