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哲下樓之後,霍思穎換上了家居服,越想曹思哲越不對勁,他有什麼好生氣的?
霍思穎準備下樓去看他,剛到樓梯轉角,便聽到曹思哲在打電話。
“你回來就把這總裁位置撤了,你如果不撤,公司我就收購,我來負責。我告訴你,你現在自己抱着人在外面玩,憑什麼讓我的人累?”
“呵呵,你不讓我和在一起?你是不是把簡東那一套拿到我上來了?我敬重是你大哥,但是你真阻攔我,就別怪我不客氣。”
霍思穎微微蹙眉,他這是在給大哥打電話?
“霍景擎,我話就說這了,霍思穎這輩子都是我的人,你就是我的大舅子,跑都跑不了。”
呵,曹思哲這人,還耍起無賴來了。
霍思穎站在樓梯沒有下來,曹思哲又和霍景擎說了幾句什麼,沒有再聽,而是轉回了臥室。
是他的人?曹思哲是不是忘了自己已經結婚的事實?
霍思穎心放不下曹思哲,他也一直在各種找理由接近,和他的事,無非就是放肆一把,全他們倆。
就曹思哲現在已婚的份,他們的關係能曝?
霍思穎角凝起一抹苦的笑,既然大家都是玩,又何必真呢?
和曹思哲就跟現在的陌生人約P一樣,因爲寂寞,大家各有所需,僅此而已。
霍思穎回到臥室,便躺在牀上睡覺,這一睡直接睡了三個小時,等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鐘了。
曹思哲煮了飯,炒了兩個家常小菜,還做了一個湯。樣式普通,但是看起來還不錯。
飯做好後,他了霍思穎卻沒有反應,他走的上來時,才發現霍思穎是睡着了。
霍思穎側着子,雙手墊在臉下,睡得異常的安靜。
曹思哲輕手輕腳的走了過來,坐在了的邊。
看着安靜的睡,曹思哲心無限慨,這是他的小人兒,但是他們卻分開了這麼久。
曹思哲又看到了霍思穎手腕那道駭人的疤痕。
他輕輕拉出的手腕,便看到了那令人心痛的刀疤。
他之前沒有注意手上的傷口,直到上次,霍思穎在他面前。
他看得那麼真切,上大大小小的疤痕。這五年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曹思哲心中疼痛不已,大手輕輕着安靜的臉蛋,聲音低沉的說道,“丫頭,你到底經歷了什麼?”
霍思穎睡得安靜,曹思哲沒有。他站起,在屋裡轉了轉,化妝臺上擺着一本書,他便拿了過來,坐在落在窗的椅子上,慢慢品讀起來。
時間一點點過去,三個小時後,霍思穎醒了,曹思哲還在看書。
霍思穎緩緩睜開眼睛,最近一直熬夜,突然睡了一覺,渾也覺得累。
剛,曹思那邊就聽見了,將手中的書放下,站起來來到了的邊。
“醒了?”
霍思穎擡起頭,一時間有些迷,曹思哲怎麼會在這裡?
“你……”
曹思哲俯下,輕輕了的臉蛋,臉上帶着溫和的笑意,“睡傻了?”
這時霍思穎才緩過神來,抓住曹思哲的手問道,“我睡了多久?”
說着,便坐起了。
曹思哲反握住的手腕,手上用了力氣把拉起來。
“最近一直加班?”曹思哲蹙眉。
霍思穎見他一臉的不悅,又想到他之前和大哥說的話,“沒有啊,只是昨晚沒有休息好而已。”
“真是這樣?”
“是的啊,我剛剛就是累了,想睡會覺。”霍思穎站起,語氣裡似埋怨他大題小作。
“哦,走,去吃飯。”曹思哲一直握着的手,就沒有鬆開。
“你真的做飯了?”霍思穎語氣中帶着驚訝,曹思哲這樣的男人,會做飯?
曹思哲回過頭來看了一眼沒有說話,似乎是在嫌棄的見多怪。
見他那鄙視的模樣,霍思穎直接不說話了,乖乖跟着他下了樓。
來到餐廳,飯菜已經擺上了。
“你先等一下,我把菜熱熱。”曹思哲走上前去,作練的端菜熱菜。
霍思穎看着他那模樣,不由得暗暗吃驚,他居然會做飯?
而且事實證明,曹思哲不僅會做飯,做得味道還不錯。
雖然都是簡單的家常菜,但是味道鹹淡正好合的味口。
霍思穎是吃的到了,平時吃飯都小口小口的,這次,直接吃下了半碗米飯。
曹思哲手上端着米飯,卻沒有怎麼吃,他一直看着簡小單在吃。
“喝點湯。”他把盛好的湯推到面前。
“謝謝。”霍思穎接過湯碗,說了聲謝謝,就大口大口的喝了起來。
“味道還合口味嗎?”霍思穎這個吃飯的模樣,還是讓他吃驚的。他腦海中,只有當初帶着出去玩時,那副小饞貓的樣,見什麼要什麼,見什麼想吃什麼,但是吃得卻不多。
“還可以,我喜歡這道西紅柿炒蛋裡面甜甜的味道,拌着米飯很好吃。”霍思穎語氣中洋溢着滿足。
曹思哲臉上出笑模樣,過手了的角,“吃,下次繼續給你做。”
一個西紅柿炒蛋而已,還有比這道菜更容易做的嗎?
最後霍思穎吃了一碗米飯,兩碗湯,這才吃飽。
飯後,略帶着幾分滿足的模樣,“這種每天都能吃上家常便菜的覺可真好。”
霍思穎的話似是慨。
確實,像他們這種人,有時候吃個家庭便飯都是難事。
“有個方法可以讓你和每天都過這種生活?”曹思哲微微向後靠了靠,狹長的眸子盯着。
此時霍思穎卻看着他笑了起來,“我怎麼能每天都過這種生活呢?我可是公主。這種生活用來調劑就可以了,如果每天都過,豈不是無聊?”
曹思哲目幽深的看着,沒有再說話。
其實如果霍思穎問,用什麼方法,他就會直接和求婚,然而沒有。
霍思穎笑着收回了目,站起,“我累了。”說着,轉便向樓上走去。
轉的瞬間,再次笑了起來,只是那笑容帶着苦。
那麼瞭解他,看着他深的模樣,會不知道他想說什麼?
但是,現在他們兩個人這樣就好的,不求名分,不求天長地久。曹思哲有家室,不在乎。
也許,曾經擁有,就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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