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簡直太合適了!」林芳華忍不住點頭。
怎麼可能不合適,的心跳都已經快了好幾個拍好嗎?
「合適就好。」
邵辰愉悅地點了點頭,「芳華,天冷了,你也給自己買兩件。」
他見過的年輕姑娘都特別打扮,服穿都穿不玩,但芳華就穿的特別樸素。
林芳華原本是想拒絕的,但是一想到自家今年還沒添置冬裝,穿的都還是去年的舊服,這才點了點頭,「行,買一套,也給我媽和我弟買一套。」
至於舅舅,舅媽,還有姥姥,等哪天有空親自帶他們來買就好。
兩個人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米的高領,外套則是選了一件紅跟白相間的格子大,這在後世是常見的打扮,但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時髦了。
給王淑英挑的,就要好好想想了。
這個年齡,不能穿太鮮艷的,應該也接不了那種太新的款式,最終林芳華給挑了一件黑的高領,外搭深藍的短款呢。
當林芳華去試間換上服出來后,那撲面而來的艷和滿滿的青春氣息,都快把邵辰給看傻了。
他竟然生出一種趕把芳華娶回家好好珍藏的衝。
但他知道,芳華的思想跟現在所有的人都不一樣,就不甘心過那樣的生活。
如果用花來形容人,那大多數人都是攀藤花,而芳華卻是迎著日出的太花。
「真好看。」邵辰忍不住開口讚歎。
的格子呢大,將的形勾勒的玲瓏有致,又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盯著自家媳婦兒,邵辰只覺得怎麼看都看不夠。
「瞧你對象,都看傻了!」售貨員忍不住在一旁笑。
林芳華也高興,直接把服換下來道:「就這些吧,全都裝起來。」
最終去付賬的時候,兩個人就爭了起來。
所有的服加起來一共是287塊錢,邵辰執意要付錢,林芳華自然不願意。
原本就想著要給邵辰買一件服的,怎麼可能讓他付錢?
更何況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麼窮困潦倒,兩百多塊錢還是花的起的。
給自己男朋友買服,樂意!
「那好吧。」
邵辰讀懂了眼裏的堅持,只好退讓,不過他的眼睛裏散發的卻是喜悅的芒。
從邵辰記事起就知道他爸媽的很好,邵辰爸上穿的每件服都是邵辰媽買的。
用他媽的話來說,我是喜歡你爸,想跟你爸好好過日子才持你爸服的。
那芳華給他買服,是不是證明芳華喜歡他,想跟他過日子呢?
不得不說,邵辰是真想多了。
林芳華之所以給邵辰買服,其實就是單純看他穿的怕他凍著罷了,哪能有那麼多的彎彎繞繞?
不過邵辰可不管那麼多,就算是想錯了他也會把這件事變對的!
難得出來逛一次百貨大樓,最好是把東西一次買齊,林芳華付完錢又看到這服裝店裏還賣有圍巾手套,又拉著邵辰去看了。
卻不知道,自己跟邵辰逛百貨大樓的場景,全被陳斌媽胡艷還有妹妹胡靜看在了眼裏。
「小狐貍怎麼會在這裏?」胡艷站在那裏自言自語。
「怎麼了,姐?」
胡靜轉過頭去奇怪地問道:「什麼小狐貍?」
「還不是我之前說過那個租我家院子的狐貍?喏,就是!」胡艷手指了指正在挑服的林芳華。
胡靜就有些驚訝,「你不是說是從農村來的嗎?怎麼可能會在這裏買服?」
在眼裏,逛百貨大樓買服的,大都是像們這種有錢有份的人。
一個農村來的小丫頭居然也敢來逛百貨大樓,就算是小吃店再能賺錢,付付的房租還能剩多?怎麼可能有錢來這個地方買服!
胡艷努努,「沒看邊還有個小夥子呢?八是那個燕京人掏錢!」
呸!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凈想著男人的錢了!
「真不要臉,姐,我們去看看!白瞎我們陳斌的一片心了!」胡靜拉著胡艷就想往服裝鋪走。
胡艷就有些遲疑,「可是上次……」
自從上次從小狐貍的小吃店回去后,他家老陳就已經調查了,這小狐貍還有小夥子跟縣長就沒什麼關係,也就是認識而已,上次的事應該是巧了。
既然跟縣長沒關係,就不信縣長每次都護著他們。
想到這裏胡艷話音一拐,直接道:「走!」
林芳華這邊剛挑了兩雙手套正準備付錢呢,後卻忽然傳來一道嘲諷的聲音:
「呦,是林芳華啊,這長的漂亮還真不一樣,花男人的錢都花的理直氣壯,不但給自己買,連家人都給買全了,果然不是花自己的錢不心疼!」
其實也是憋氣。
老陳因為之前的事,說好的升職一下子沒了。
兒子最近又茶飯不思的,雖然他不說是因為啥,但當媽的能看不出來是因為這個小狐貍?
林芳華今天懟人懟習慣了,連頭都沒抬便回懟道:「我樂意花誰的錢,跟你有一錢關係嗎?」
說完抬頭一看,這人看起來有點眼啊,好像是陳斌他媽胡艷?
林芳華就有點鬱悶了。
今天是不是跟名字裏有「艷」的人不對付?
先是李艷,又是胡艷的,誰知道等下又要來個什麼「艷」?
「你花誰的錢當然跟我們沒關係,但你把我們家陳斌勾引的茶不思飯不想就有關係了,我說林芳華你要不要臉啊,左勾一個右勾一個的,不就是想著人家兜里的那點錢,來替你買服嗎?真不要臉,你以為人家燕京人真會娶一個農村戶口的小姑娘做婆娘啊,也就是玩玩你而已,不過我看你們都是半斤八兩,一個想著玩,一個想著錢!」
論潑辣,胡靜比胡艷更勝一籌。
但林芳華可不是那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人欺負的人。
連在於半蓮面前拿菜刀的事都做了,還能怕這兩個會打炮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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