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無論是哪家店,客人都絡繹不絕。
過年的時候,畢竟是小孩子最有錢的時候。
一天下來,兩家店竟都賺了八十有餘!比他們第一天開店賺得還多。
鵬程小吃,在縣裏漸漸變得越來越有名。
來到縣城,林芳華又去了齊大刀家裏,還帶了點親制的祛疤葯。
打開門看到林芳華,齊大刀滿臉驚喜,轉頭就喊道:「媳婦兒,老闆來了!」
一聽到齊大刀的話,郭立馬放下了手裏的瓜子,一臉激地迎了上來,「大妹子,你可來了!快進來坐!」
原本還對林芳華能治自己臉上的傷半信半疑,畢竟都這麼多年了,抱太大希,就怕以後失得越厲害。
但沒想到,這才過了多久,臉上的疤就真的淡化了一些了!
真是神醫啊!
尤其大刀還在林芳華那兒打了工,得了整整一百塊,讓他們這個年過得可真是舒坦,想吃什麼都能買得起。
這會兒,夫妻兩人對林芳華激之真是無法言說的。
進屋坐下,林芳華給郭看了看臉上的傷疤,確實已經淡化很多,再過一個多月,應該能全消掉了。
「這是之後要用的葯,跟之前一樣,一天用兩次。」林芳華把自己帶來的藥品放在了桌上。
郭瞬間像寶貝似的護在手裏,看著林芳華的目儘是激,「謝謝你,大妹子!我們大刀能遇到你,真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齊大刀撓了撓頭,也在旁邊傻呵呵地笑著。
兩口子說什麼都要留著林芳華在這兒吃飯,林芳華拒絕不過,一頓飯生生吃了好幾口狗糧。
走的時候,郭還給林芳華在兜里塞了好幾把糖果瓜子,豪邁地揮揮手,「多吃點兒!」
林芳華有些哭笑不得,回去的時候,兩個兜兒都是鼓鼓的。
離開齊大刀家,林芳華寫了封信給邵辰,把王春英一家怪異的事告訴了他,雖說只是自己的猜測,但萬一真有什麼好歹,他也不至於兩眼一抹黑。
不知不覺,林芳華已經養了有事就告訴邵辰的習慣,這種對一個人不知不覺的依賴,是在生活中漸漸形的。
接下來的時間裏,林芳華不是在店裏幫忙便是背書,年還沒過完,護品店的事倒是不著急,材料大量購買也是需要一筆存款的。
臘月十四,郭和齊大刀來了店裏捧場,兩人點了幾樣小吃,嘖嘖稱讚:
「大妹子,你們家這醬竟比我以前吃的醬都好吃,這要不是飽了,讓人還想再來一打!」
郭不僅說話爽快,吃東西也豪邁,卻不顯魯,讓人看著吃都有食慾。
「沒事媳婦兒,你要想吃,以後我每天都上這兒給你買!」齊大刀傻笑道。
郭著他的耳朵道:「你是不是想把我養胖,然後去找其他年輕漂亮的小妹妹?」
「媳婦兒,輕點……」
齊大刀連忙對表忠心,「我心裏就只有你一個,就算你胖了,我也不嫌棄你!」
「算你識趣!」郭冷哼一聲,眼裏的笑意卻是掩蓋不了的。
林芳華看著兩人恩的模樣,笑了笑,道:「我們明天要去平縣看燈會,應該不會開門了。」
「燈會?」
郭愣了一下,隨即道:「平縣的燈會每年元宵都有,聽說很好看。」
看有興趣,林芳華便問:「你們要不要一塊兒去?」
齊大刀也想起來,平縣燈會雖然好看,但這麼多年來,他還從來沒有帶媳婦兒去看過。
想到這兒,他有些愧疚,跟著提議:「去吧,媳婦兒!咱們一塊兒去!」
郭也有些心,之前因為臉上的傷疤,很出門,這麼大一條傷疤,孩子看著都會被嚇哭。
現在臉上的傷疤淡了許多,倒是可以考慮。
看著齊大刀期待的目,點了點頭,「好吧,那明天就一塊兒去看看吧。」
林芳華笑著點頭,「明天我上你們,一塊兒去。」
本想著,王春英一家人開來的一輛車是不夠的,他們估計得去坐火車,誰知道第二天一大早,梁振東竟然弄了兩輛車來,可見為了讓他們能一塊兒去,他費了不心力。
「呀,芳華,你怎麼沒穿那件二姨送你的大?那服多好看!」王春英看到林芳華簡單地穿了件棉,有些不滿意。
林芳華瞟了一眼,愈發覺得詭異,淡淡道:「放在家裏忘記帶了。」
王春英打量了一下林芳華,雖說穿得普通了點,但耐不住臉蛋好看、材窈窕,看起來還是很吸引人的。
這麼一想,這事也就作罷了。
看到郭和齊大刀一塊兒去,也不在意,「去可以,回來你們可得自己坐車。」
可不認為林芳華去了還能隨便回來,自然也不願意再去借一次車。
郭也不願意讓林芳華為難,豪爽地點頭,「!」
林芳華也無所謂,還真不太想跟王春英這一家在一塊兒。
離開之前,林芳華特地去給邵辰打了個電話。
邵辰一接到林芳華的電話便火急火燎地問:「怎麼了媳婦兒?是不是要去平縣了?」
林芳華心裏暖呼呼的,笑道:「是,不過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你放心。」
「什麼應該?你放心,我已經讓姜浩然過去了。」
說著,他報了個地址,讓林芳華一會兒去那兒和姜浩然會面。
林芳華更是,邵辰對,實在是太盡心儘力了。
「謝謝你,邵辰。」
邵辰故作不高興,「說什麼謝謝?你是我媳婦兒,我不對你上心對誰上心?」
兩人又甜言語了一番,最後才都依依不捨地掛斷了電話。
掛了電話,林芳華不啞然失笑。
以前的,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談能談得這麼甜甜,連掛個電話都很是不捨得。
另一邊,邵辰想到明爺,不由得冷哼一聲。
明爺是什麼東西?
敢他媳婦兒,他讓他變明孫子!
他這麼好的媳婦兒,也是隨便個人都能肖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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