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卿凌眉目含著笑意,盈盈如水,蒼白的臉中著幾分飛揚,「說你小時候被狗咬的事呢。」
宇文皓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不過,誰沒幾件難以啟齒的年糗事?
他坐下來,打發了嬤嬤出去,對元卿凌道:「睡覺!」
又是睡覺。
元卿凌睡得脊骨都快斷了。
躺下來,哀怨地道:「我不想睡了,睡了兩天,我想出去走走。」
「不行,你的傷口還沒開始癒合,今天哪裡都不準去,留在府中養傷。」前兩天還去懷王府,是今天才不需要打針,只留了三天的葯在那邊,所以其實除了今天不出門之外,其他時候都一直在外頭蹦躂。
「那我聽你的話,你趕回衙門去吧。」元卿凌催促他。
「我今天確實是要回衙門了,你必須聽話,不能跑。」宇文皓為好被角,怎麼就那麼不想去辦正事呢。
一天到晚陪著,就已經十分滿足。
「我知道,我哪裡都不去。」元卿凌很乖巧地應道,實在不能再耽誤他做正事了,免得回頭被人揪住小辮子使勁批鬥。
宇文皓依依不捨地親了一下,的臉潔凈繃,特別舒服。
「要不我等你睡了再去。」
元卿凌笑了,「趕去啊,這一磨嘰,又不知道磨嘰到什麼時候了,你在家裡我也沒辦法好好休息,總是想跟你說話。」
「那我們說話!」宇文皓湊上來哄道。
元卿凌推他,「快去,早點辦完事早點回來不也一樣嗎?」
宇文皓又親了一下瓣,才站起來笑盈盈地道:「那好,我走了,今晚很早就回來的,記得喝葯,記得睡覺。」
元卿凌閉上眼睛,合作地道:「知道,馬上就睡。」
宇文皓依依不捨地走了。
確實如今兩宗命案纏,這兩天他都是趁著晚上元卿凌睡覺之後府丞他們來府中商議案子,案子的張很慢,他也特別的困擾。
兇手幾乎不留下任何的線索,兩個案子,目擊證人是有的,可目擊證人只是一個不會說話的嬰孩。
此案已經引起朝中大臣的關注,父皇在早朝之上也提起了此案,雖沒限定破案日期,但是,他知道父皇也在對抗各方力,所以,破案刻不容緩。
回到衙門,發現這兩天的調查是毫無進展,他不怒了,「附近周邊的百姓可都一一問過了?案發之時,又不是大晚上,一定有人走過,就沒有人看到可可疑的人進出?」
捕頭被罵得低下了頭顱,囁嚅半響才道:「村口有一個傻子,說看到一個穿黑裳的帶劍男子走過,但是,這人是傻子,他說的話不可信。」
宇文皓眸如電一掃,厲聲道:「傻子只是腦子傻,眼睛沒有瞎,他說看見有這麼一個人走過,你們為什麼不繼續問?或許能問到有用的線索呢?」
捕頭道:「卑職馬上去問。」
宇文皓髮了一通脾氣,了眉心,京中多久沒出過這麼大的案子了?怎地他一上任,就連續出了兩宗?他真的懷疑,這兇手是沖他來的。
至,破不了案,他首當其衝備質疑。
捕頭還是沒問出什麼來,倒是把傻子給帶了回來。
傻子大概三十多歲,不蔽,穿著一雙破爛的草鞋,頭髮都打結了,爬滿了虱子。
府丞見狀,連忙對捕頭道:「你帶他來做什麼?回頭驚著王爺。」
宇文皓瞧了那傻子一眼,他癡傻的程度不算特別嚴重,至,懂得下跪。
他雙噗通一聲,發出巨響,宇文皓差點以為他的膝蓋都要跪碎裂了。
他子匍匐在地上,行了一個大禮,「草民參見王爺!」
宇文皓一聽就知道是捕頭先教他行禮的,不由得瞪了捕頭一眼,捕頭低著頭不敢說話。
宇文皓看著傻子,盡量做出親切溫和的樣子,「你什麼名字啊?」
「傻兒!」傻子笑咧了,直直地看著宇文皓。
宇文皓點頭,翻開宗卷看了一眼,問道:「你認識牛子一家嗎?」
傻兒點頭,雙手畫了一個大圈,咂舌道:「認識,都死了,好多。」
「那他們死的那天,你看見什麼了?」宇文皓再問。
傻兒側頭想了一下,「有看見,有一個人帶著一把好長好長的寶劍,往他們家去了,那個人好兇啊,我看他一眼,他就瞪我一眼。」
「那你跟著去了嗎?」宇文皓問道。
傻兒搖頭,「我可不敢跟著去的,那人的劍好長好長啊。」
「有多長啊?」
傻兒比劃了一下,雙手展開,足足拉出一丈多長,「有這麼長的。」
捕頭怒斥,「不可胡說,哪裡有這麼長的劍?」
「真的!」傻兒著急了,沖捕頭解釋,口水都激得噴飛了,「就真的有那麼長,又不是我一個人看見了,狗兒也看見了。」
宇文皓眸一閃,「狗兒是誰?他在哪裡?」
「狗兒就是李富貴家裡的狗啊。」傻兒說。
宇文皓了角,「是狗啊……」
「但是狗兒看見了啊,有那麼長那麼長的劍,狗兒還追著他去了。」傻兒再比劃了一次。
「那你還看見什麼了?看到他走了嗎?」府丞問。
傻兒搖搖頭,「沒看見了,就看到一道影子,刷一下就過了。」
府丞頹然,看著宇文皓道:「王爺,看來是問不出什麼了,當時正值黃昏,很多人都歸家做飯,村裡的路上無人行走,這兇手,就算是外村的人,也可以不被發現。」
宇文皓揚手:「你先留他在衙門住兩天,帶他下去洗澡,給他一裳。」
如今,傻兒算是唯一的證人了,暫時不能從他裡知道什麼,可難保加以引導,他會想起些什麼來也不定。
他說狗兒追著去了,如果狗兒是人,那該多好啊。
宇文皓回到府中的時候,已經酉時末了。
天剛沉,起風了。
初秋的天氣,白天熱,但是一到晚上,就有清寒的覺。
衙門的事,他不想煩著元卿凌,所以元卿凌問起案子的時候,他說已經有眉目了。
元卿凌豈會看不出他輕皺眉頭又強裝輕鬆的樣子?滅門慘案,且一連兩宗,肯定不簡單。
因明日是早朝日,所以,宇文皓很早就躺下了。
他側輕輕地抱著元卿凌,腦子裡卻還是在思索案子的事。
他幾乎可以肯定,明日早朝,這案子必定得拿出來說的。
齊悅一腳跌進了陌生時空 梳著婦人頭,不見丈夫麵 獨居彆院,冷鍋冷灶冷眼 開什麼玩笑 既然我是這家中的大婦 自然我說了算 好吃好喝好住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再跟我鬥再跟我鬥 外科聖手嚇死你們
X市首富江妄有個奇怪的嗜好——養錦鯉。傳說江妄運氣不好,生來就自帶煞氣,需要養些錦鯉中和,方能安安穩穩地活下去。傳說他家別墅後院有片魚塘,裡麵養著紅的黃的黑的等各式錦鯉,他養的錦鯉,連起來可繞自家公司兩圈。還有傳說……一夜之間,江總裁家裡的錦鯉就消失了!別墅後院內,男人麵色陰沉地看著地上一堆未燃盡的火焰,咬牙切齒地道:「吐出來。」「唔唔唔……」「你給我吐出來!」「咕嚕,嗝~」女孩嚥下最後一口魚肉,滿意地打了個飽嗝。「沈今初!」江妄一把將她拎了起來,「我不是說過,不許你再吃錦鯉了嗎?!」「可是很好吃啊,」女孩睜著雙圓溜溜的大眼睛看他,「養魚不就是為了吃嗎?」男人陰著臉準備把人關起來,卻收到了一連串的訊息——「江總,您投資的那片地要拆遷了!」「江總!大喜事!前天掉進江裡的那批貨找回來了!」「江總江總!跟咱們競標的公司老闆被老婆打得住了院,沒法參與競標啦!」江妄看了眼自己手上拎著的小姑娘,默默對秘書道:「去,再訂三百條錦鯉,越肥美越好!」【古穿今全能吃貨軟萌小錦鯉x口是心非壞心眼毒舌龜毛的首富大佬】
——今天你把我當替身,明天我給你當嫂嫂。 慕明棠是大男主文里的白月光替身,她家破人亡,被蔣家收養,后來代替失蹤的白月光和男主晉王訂婚。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替身,所以打斷爪牙,活成晉王想象中白月光的模樣。她不敢說不敢笑,安分守己當另一個女人的影子,直到有一天,真正的蔣大小姐回來了。 正主蔣大小姐重生,得知自己原來是男主的白月光,立刻回來奪婚約奪身份。晉王為了討好白月光,將替身慕明棠送給已成了活死人的岐陽王。反正只是一個拙劣的替代品,敢惹正主生氣,自然要讓其無子無女,無依無靠,守一輩子活寡。 被嘲笑為爛泥扶不上墻的慕明棠徹底爆發:好啊,你將我送給別的男人,我這就讓你改口叫嫂嫂。 恐怕他們誰都沒有想到,殺神岐陽王竟然醒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