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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財閥前夫日夜糾纏》 第230章 女人真夠瘋狂的

“謝謝司的邀請,但是今天明顯不適合登門拜訪,改天我請你吃飯,當作對司這兩天頻頻相助的謝,不管你稀不稀罕。”

陸恩熙沒給司薄年繼續說下去的機會,今天無論如何都不會再踏進他的家門。

一男一在一個封閉空間里,很容易做出不理智的決定,尤其是人,氣氛一到,總容易陷緒,何況對司薄年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抵抗力。

司薄年站在車門外,冷靜的看著眼神里的抗拒,“好,我等著陸律師的謝宴。”

他在試探陸恩熙的底線,一點點清與的竅門。

陸恩熙,扯出微笑,“司再會。”

調轉車頭,陸恩熙攥著方向盤走出帝尊,車窗外是自由的空氣,灑在臉上格外溫暖,最的四月天已經過去,五月底開始泛熱,卻沒影響的好心

拒絕和妥協一樣,一旦有了第一次,后面便簡單很多。

回家簡單整理自己,陸恩熙驅車去律所。

“恩熙!”進門后,張宇恒喊住,“來我辦公室。”

謝紫靈給使眼,陸恩熙不太清楚發生了什麼,直覺不是好事。

果然,張宇恒當頭就是一頓罵,“膽子不小,一個人跑去山里面取證也就算了,還徹夜不歸,電話不接,短信不回,陸大律師,是不是我這個主任管不了你了?”

昨天在菜窖里面手機沒信號,沒接到消息,今天一忙完就報了平安,還是被一頓臭罵。

陸恩熙態度很好的認錯,“張主任您別生氣,都是我不好,心大意憨大膽,以后我保證聽領導的指揮。”

張宇恒擔心的半天睡不著,還特意聯系了警察局的朋友,今天得到消息,陸恩熙做了筆錄,那一刻他頭發氣得要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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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了半天,張宇恒氣道,“有眉目了?”

陸恩熙狗的示好,主給他倒水,“有了,抓到一個小嘍啰。”

張宇恒對陸恩熙也是佩服,這丫頭靈活有彈,該,喝著倒的水,心氣兒也就順了不,“聽說,還有個材高大的帥哥跟著?”

陸恩熙笑了笑,“也可以這麼說。”

張宇恒撇到耳,“陸恩熙,別怪我沒提醒你,跟司薄年走得太近,傷的肯定是你,你腦子不笨,多了我不說了。”

陸恩熙對他的忠言照單全收,“我有分寸,除了工作需要,私下里盡量不接,他是大佬我是小角,有時候確實被,給我點時間。”

張宇恒不再多問,而是拿出一份文件遞給,“林舒想接,你看一眼。”

對于林舒不為所困依然崗敬業的良好心理素質,律所無人不佩服,背地里唏噓的不,把當職業標桿的也有。

“離婚案子,跟對口啊,合適接就接唄。”

張宇恒道,“看清楚,里面還有財產糾紛,男共同經營一家上市公司,創業前期各投一千萬,現在市值超過百億,方要求平分資產,男方說人婚后帶孩子沒有參與公司管理,為了公司利益,不能分割,只能給贍養費,而且兒子的養權屬于男方,麻煩的是,他們沒有婚前協議。”

陸恩熙道,“林舒是方律師?”

“嗯,這個案子自己接不下來,如果咱們律所接手,你得參與。”

大宗財產糾紛的離婚案件,律師費非常可觀,如果勝訴,不律所可以獲得一筆厚的分,律師更可以盆滿缽滿。

送上門的錢,不賺白不賺。

陸律師手里沒別的司,爽快道,“接啊,誰跟錢過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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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恒眼睛滴溜溜圍繞著打轉,“想清楚,你和林舒能心平氣和的共事嗎?”

陸恩熙合上文件,“能理直氣壯留下,我為什麼不能心平氣和的接納?”

張宇恒面部,“你們人真夠瘋狂的。”

說完正事,陸恩熙輕聲問,“那個,你爸媽那里……你怎麼解釋的?要不我改天請他們吃頓飯,好好說一下?”

張宇恒住腦門,“我爸媽……嗨,一言難盡。”

經過上次驚心魄的餐桌風云,張宇恒以為爹媽徹底放棄選擇陸恩熙當兒媳婦,可他們偏偏反其道而行,當晚就拽著他暢談一翻。

主旨是:【兒子,恩熙是個好姑娘,一定是被司薄年威了,有不得已的苦衷,越是這樣,你越不能輕易放棄,你得努力把從司薄年手里救出來!兒子,咱們得罪不起司家,可不能對不起良心啊!】

陸恩熙眼睛熱熱的,一下鼻尖,“學長,你爸媽真好。”

張宇恒郁悶的不行,“得了,別跟我演戲,需要我的時候你說話,別被人騙了就。”

陸恩熙重重點頭,“好兄弟!仗義!”

“去去去!”

半個小時后,林舒主去辦公室找

“陸律師,張主任說這個案子咱倆聯手。”

陸恩熙指了下椅子,“坐下說吧。”

以前們在工作上沒有集,今日陸恩熙才發現林舒工作上確實有點能耐。

“當事人的訴求是分割一半資產,拿到兒子的養權,他們現在居住的別墅也劃名下,另外,每個月從前夫手里拿到二十萬養費。”

陸恩熙道,“不容易,上市公司的任何決定都要通過董事會,不是創辦人一句話就能決定,想勝訴可以松口,我會在經濟上為爭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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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舒堅持,“法律規定婚后財產夫妻平分,而且養孩子的一方優先獲得居所。”

陸恩熙笑道,“林律師是專業人士,法律和實是一回事嗎?不需要考慮主觀因素?”

離婚案與其他案子最大的不同便是人分太高,遇到厚道豁達愿意凈出戶或者給出足夠經濟補償的,倒還好說,那些到盡頭財產上爭得你死我活的,現實中大有人在。

林舒一下火大了,“陸律師,你看我不順眼也沒必要在工作上故意針對吧?我說一句你頂一句,什麼意思?”

陸恩熙平和道,“就事論事,方結婚后只在公司上班一年,此后六年多都在家帶孩子,養尊優,花銷都從丈夫手里拿,開支巨大,生活奢侈。當然,這是男人應盡的義務,可在法庭上,很難獲得同。”

林舒不服氣,好不容易拿到一個油水人的大案,一旦勝訴就能獲得多達千萬的律師費,必須贏!

想了想,林舒語速緩慢道,“那如果男方有婚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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