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了一個名字。
檀城大學臨床醫學一班于嫣。
明霜記得,這是江槐母親的名字。
似乎是從大一開學開始記錄的,很多是學習和生活相關的,明霜一目十行掃過去,江槐的媽媽,顯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個思維很快,邏輯通暢的優等高材生。
早期日記早圍著學業和閱讀打轉,偶爾提到一些生活瑣事,明霜卻覺字里行間滿是疏離,的日記里,自始至終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名。
但是很快,日記本里開始頻繁出現在一個字眼。
‘他’
一直到結束,于嫣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這個厚厚的日記本用了很久,明霜沒空一篇篇看過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帶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臉泥,把他弄得臟兮兮的,他抱怨說我總是騙他,不夠他。”
“他被家里養得很天真,也很干凈,像是云和雪堆出來的,沒下過凡塵的神仙,從沒吃過苦,也沒過挫。”
“他臉紅時的認真樣子可。他是第一次,說我,說以后想和我結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話。”
“人是會變的,假若有一天,他變了,對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會他,我要讓他一輩子痛苦。”
這是日記本的最后一頁,按照主人記錄的習慣,明霜想著,應該會有第二本日記,在書房翻了翻,沒有發現第二本日記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張老照片。
一眼便認了出來,是年時期的江槐。男孩大概還只有四五歲,是一張側臉,在走廊,外頭風呼呼的,他穿著明顯不合的服,很瘦弱,五極為漂亮,皮蒼白,一側臉上還有淡淡的淤腫。
他抱著膝,獨自蹲在走廊,看著外頭的天暮,顯得極為安靜乖巧。
那方狹窄的天幕,被電線和晾繩,切割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邊緣。
翻了過來,看到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小孩不聽話,挨了一掌,被趕了出去。”
“他和這個小孩,毀了我一輩子。”
……
從江家老宅出來,明霜呼出了一口氣,冬天天黑得早,已經幾乎看不到太了。
兜里手機響了起來,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電話,“要我來接你回家嗎?”
他喜歡使用這個字眼,似乎真的認真地,在把那里當了他們的小窩。
“我在家。”他說,“在等你。”
江槐很認真地在。也在努力學習索,如何做好一些,奢也能多他那麼一點點。
無論是十八歲的江槐,還是二十五歲的江槐。
“霜霜?”久久聽不到聲音,他沉默了一瞬,試探了聲。
他聲線原本好聽,清清冷冷的,只有霜霜時,會銜著一分獨屬的溫繾綣。
在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
江槐為什麼又偏偏要。倘若選擇換個人,他會快樂得多,早已經得償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著,多穿點。”盯著窗外,看著外頭飛快倒退的風景,“最近又降溫了,你病還沒完全好,別出來跑。”
江槐說,“好。”他語氣里有了幾分顯而易見的歡欣。
他極其喜歡惦記關心他的覺,這讓他覺得,心里有他。
“我馬上回來了。”車窗外頭風景一閃而過,手指攥著那張照片,那張照片揮之不去,印在的腦海里。
五歲的他,十八歲的他,二十五歲的他。皺著眉,纖細的手指抬起,在車窗上淺淺劃下幾筆,又放下全部抹去。
喜歡欺負折騰江槐,喜歡看他出各式各樣的模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要是再可憐一些就好了,就永遠沒法從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張照片上的江槐,那樣的神態和模樣,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看他那樣。
為什麼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媽媽,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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