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睡了個回籠覺,不到一個小時,醒來之後就嗅到了悉的香味。
循著香味,下床推開了臥室的門。
餐廳里,火鍋的食材擺了一桌子,中間的鍋子咕咚咕咚的冒著熱氣,是看著就引人食指大。
薔薇咽下口水,拉開椅子坐下,拿起筷子就夾了牛卷丟進去煮,還沒等,墨錦棠就端著洗好了的蔬菜走過來。
男人穿著休閑的襯衫,袖口半卷,跟平時拒人千里的冷漠相比,此刻多了幾分居家的氣息。
薔薇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從那邊搞來的火鍋?」
男人的回答依舊簡短,「中餐館。」
薔薇夾起煮的牛卷,吹了吹就放進裡,邊吃邊說,「味道一般,你怎麼不讓人送辣的鍋,這種清湯有什麼意思。」
他冷聲譏諷,「發燒剛好就吃辣的,你想在維也納折騰完整個假期,還是想折騰我?」
折騰他?
真會給自己臉上金!
撇撇,專註的涮菜吃,雖然是清湯鍋,但是燙底很鮮,可以直接喝了。
看見吃得有滋有味,男人冷漠的眉心慢慢舒展開來。
他對吃的方面向來沒要求,填飽肚子就行,所以用餐過程中,更多的是在幫涮菜和撈菜,然後吃掉不喜歡吃的食。
雖然各懷心事,但總而言,午餐的氛圍尚說得過去。
當然,這也只是跟之前都爭吵比。
等兩人吃飽之後,已經是下午三點了,也不知道這算是午餐還是晚餐。
墨錦棠看著吃得心滿意足的人,已經開始頭疼宵夜要給吃什麼了。
薔薇了肚子,來了維也納好幾天,不是吐就是發燒,這還是第一頓吃得這麼好,整個人也來了點神。
墨錦棠來客房服務,將房間收拾了下,看見吃飽了就躺著玩手機的人,不悅的擰起眉心,「沈薔薇,吃飽就躺著,你不怕積食?」
拿著手機刷朋友圈,慢里斯條的回了句,「你管得真寬,這麼閑的話,不如去醫院治治你的手臂,省的到時候殘廢了,還要賴上我!」
他冷道,「不殘廢也賴你!」
白了一眼,懶得跟他吵。
男人站在床邊,「起來,陪我去醫院。」
薔薇覺得好笑,「你傷的是手臂又不是,有什麼好陪的。」
「我讓保鏢帶你去,或是你自己老實跟著去,只有一個選項,懂嗎?」
著男人冷俊得不近人的臉,扔了手機就站了起來,冷著臉進了帽間。
半個小時后,薔薇換上了外出的服走出來。
墨錦棠打量著人還算得的服,沒說什麼牽著的手就走出了房間。
電梯里,墨錦棠先一步走了進去,按下樓層鍵,薔薇才慢慢吞吞的跟進來。
人轉,男人低頭看了一眼,驀的就沉了俊臉,「沈薔薇,你有沒有腦子,穿這樣就出門?」
「……」
看了眼自己遮的嚴實的長長袖,惱火的瞪著他,「墨錦棠,你是不是故意找茬?」
男人冷著臉呼吸不穩,目便是膩白皙的後背。
長袖是長袖,不過是背裝,剛剛在臥室里,一直面對著他,所以他就沒看見。
墨錦棠板著臉,一言不發的下了西裝外套,強制的披在肩頭。
薔薇當然不肯,心搭配的服,披著件男人的外套變得不倫不類的,多難看!
然而,想掉外套的作剛起,男人的手就搭在了的肩膀上,沉著聲音不悅的說,「老實點!」
「……」
氣呼呼的回頭看了他一眼,「有沒有人說過,你是個老古董?」
「除了你,沒人敢跟我廢話。」
哼了聲,諷刺道,「你怎麼不去管蘇宛寧,演出的時候,好多服比我這個多了,跟比,我這算什麼。」
個背,他也能一幅,穿的傷風敗俗的樣子,莫名其妙。
墨錦棠淡淡的說,「是上臺演出,跟你怎麼一樣?」
「那我高中畢業演出,你為什麼不讓我穿主持人的那件小禮服?」
想起這件事,薔薇至今還心存怨念。
高中畢業典禮,多重要的時刻啊,被當選主持人,的給自己選了件抹小禮服。
結果呢,他看了穿子的樣子后,就變了臉態度強勢的讓去換一件,犟著不同意,他就三天一句話沒跟說,給擺臉,最後家都不回了。
這狗脾氣!
生氣歸生氣,但是臨上場前,最後的關頭,還是妥協的選擇穿了普通的長上臺。
面對孩質問往事,墨錦棠面如常,「十幾歲穿禮服,顯得老氣,我是為你好。」
「你才老氣!」
穿那件禮服不知道多漂亮,再說了,就這天生麗質的,穿什麼都好看。
越想越覺得他就是故意找茬!
薔薇冷哼道,「我可是見過你跟蘇宛寧的合影,十八歲穿的那件演出服,比我的禮服多了,而且老氣又難看,你本就是雙標,有什麼好狡辯的!」
墨錦棠挑眉,「好,我就是雙標,行了吧?」
「有病!」
氣呼呼的,懶得理他。
從穿著他的外套開始,薔薇就一個好臉沒給他。
這狗男人,就會厚此薄彼,還一幅理所當然的德行!
回想起過去,十年的陪伴,哪一次不是對他妥協?
呀,就是被迫慣了,在他面前習慣犯賤!
以至於年之後,每次想穿短點的子都得背著他,就連爸爸都調侃,自己這個當父親的,還沒有哥哥有威嚴。
過去就當年紀小,現在呢,都年了,連婚都結了,他還要就著一件服管東管西的,真的是又煩又討厭。
到了醫院。
在外國看病其實是巨麻煩的一件事,墨錦棠也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去了之後就直接接了骨科專家的診治。
這邊都說德語,薔薇一句話都聽不懂,只知道他跟醫生嘰里咕嚕的說了半晌,最後拿了點葯就走了。
看他連胳膊都抬不起來,還以為多嚴重,至要打石膏什麼的,結果就拿了幾包葯。
撇撇,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裝的?
走出醫院的路上,才想起來,隨口問了句,「你的手臂是怎麼傷的?」。
老公失憶了,從此對自身屬性有所誤解,堅持認為:「我是一條狗,名字叫忠犬。」 她把狗骨頭丟給他,某人傲嬌嫌棄:「硬骨頭我不要,我隻吃軟肋。」 她:「軟肋是啥?」 墨少吞嚥喉嚨:「你!」 她:「……」你能不能失憶得專業點? 異能萌娃從天而降,她捏了捏體檢報告,現在得了不孕不育,老天都開始包郵送娃了? 她:「老公,不會是從你肚子裡蹦出來的?」 想吃獨食的墨少矢口否認:「我是狗,他是包子,咱兩屬性不同。」 萌娃機智求收留:「爹地,請叫我狗不理包子!」 墨少支著下顎:「我吃飽就愛看家護院,打臉虐渣,你有什麼本事?」
林微月重生了,上輩子被渣男渣爹陷害慘死手術檯,她重生到了和渣男結婚前一天。 重生回來的第一天,她就踹掉渣男,嫁給了上輩子的死對頭。本以為這次的婚姻是各取所需,誰知道死對頭早就愛她成癮,婚後她被死對頭寵上天了。
凌西顧,一個作風之狂妄霸道,權勢已膨脹到最高峰的男人!在他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卻有著不為人知的悲痛往事--與她離婚后,凌西顧坐不住了,驟然站起身:“哼,她丟了我這麼完美的男人,肯定會對人生喪失信心,頹廢度日,搞不好還會報復世界!為了世界和平,我就再給她一次機會……”“是哪個狗答應,兩年就離婚絕不糾纏的?”離開他后活得風生水起的夏雨墨,反問。瞧吧,他腹黑狠辣,可是他的小妻子卻敢罵他是狗、還虐狗……
林梔第一次遇見顧輕北時,她十歲,他十八。彼時她父母雙亡,生活艱難。而他是由京城遠涉而來,矜貴優雅的恣意少年。那年夏天的風很熱,林梔隻記下了那生澀滾燙的心動和少年眉眼間的笑意。自此,她的人生有了燈塔,沿著既定的軌跡,一步步朝著她心中的祈願邁進。十三年後,林梔終於得償所願。此時,他是嘉海集團的總裁,而她是他的助理。眾人皆言顧總性子冷冽,不喜交際,仿佛天邊高懸的清月,隻可遠觀。不過林梔倒不怎麼在乎,能陪在他身邊已是幸然。可她怎麼也沒想到,那個在眾人眼裏不食人間煙火的顧總,會在一天晚上突然將她抵在牆角,眼漆如墨:“小孩,你躲什麼?害怕了麼?”------------------------顧輕北向來對感情沒向往,對婚姻沒期待。他自認生性涼薄,也就沒有久居情海的打算。可感情這東西,偏偏最是不講道理。某日的一個午後,一向矜貴清冷的顧總卻突然立於林梔門前,他眼尾發紅,聲音帶著顫意:“小孩,你還要我麼?”
《野犬吻玫瑰》宋昭她爸出軌了,媽媽發瘋開車跟小三與渣男同歸於盡。小三留下個兒子,她的便宜弟弟陳肆,所有人都勸她不要管那個野種。宋昭卻冷笑:“野狗當然要拴起來養,才不會咬人。”*陳肆確實跟野狗一樣,十分難馴,時常用冷冰冰、陰沉沉的目光瞪她。通常這時,宋昭就會“啪
【男二上位+男主瘋子+女主討厭死男主】 女主:膚白貌美大長腿,栗色卷發,紅裙焰唇 男主:陰郁、寒涼、無善心、無道德、無三觀 非傳統嚴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主義觀小說,本文歷史背景設定自由。 非常規男主,男主手段狠厲,黑白商道通吃。 女主精致利己主義者,愛自我。 ———— “謝總,試試?” 話是問句,面上表情卻是沒有一點的詢問。 滿眼都是極致的勢在必得,這一點倒是和他是出奇的一致,謝泊簡蹙眉。 指尖滑上一枚打火機把玩,火光一滅一明,將男人冷白卻硬冷的面容詭異的勾勒出來。 “你,不干凈。” 謝泊簡嗓音低啞,上挑的眸子滿是不在意和輕佻之意。 虞北枳沒到他去當三的地步,他記得虞北枳有男人。 而他不要臟了的女人...... “謝總還沒試過,又怎會知道我臟?” 在我貧瘠荒蕪的一生里,你是我唯一頓足的玫瑰——謝泊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