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90章聽墻角
聽到沈烈和冬麥掙了大錢消息的時候,
孫紅霞剛和王秀鬧騰了一場,孫紅霞多希王秀撞自己的肚子,算著,
自己馬上要來月事了,上一次來月事,小心翼翼地遮掩過去,
幸好林榮棠心,
本沒注意到,
就這麼過去了。
這一次,想趁機利用這個,
就說自己流產了有,
這不是正好嗎?至于去醫院,自然是怎麼都不去,就說害怕醫院,
傷心難過,萬一去了醫院,也堅決不檢查就是了。
但是要想做到這個地步,
必須是一個備打擊的孕婦,
必須要有一個足夠的理由讓瞎胡鬧。
這個理由,
必須王秀給。
你整天欺負你兒媳婦,
還把你兒媳婦打得流產,
兒媳婦遭打擊有點發瘋,
這不是正常的嗎?
孫紅霞甚至想著,
也許可以假裝自己要喝農藥,反正把事鬧騰大了,但又不喝,最后把去醫院這事給賴過去就是了。
可誰知道,
大鬧了一場后,就在打算撞向王秀的時候,林榮棠卻護住了,不但護住了,還幫著說了王秀,之后公公也林寶黨也出來,把氣咻咻的王秀扯走了。
一次上好的機會就這麼錯過,孫紅霞非常懊喪,也難得厲害。
估計,自己過兩天就要來月事了,到時候萬一餡呢,再說時間一長,的肚子按理應該逐漸增大了,現在隨便塞個服就行,那以后呢?這哪能一直瞞下去!
偏偏就在這個時候,聽別人說起,說是沈烈和冬麥掙了大錢了,說那一批梳絨機賣出去,社辦工廠給了他們不錢,還說至得掙了好幾千。
好幾千哪!
莊稼人,一年到頭地里吭哧吭哧忙乎,那才幾個錢?結果人家一口氣掙好幾千!
所有的人都眼紅了,都開始想結結沈烈冬麥,想問問這些門路。
孫紅霞卻有些傻眼,覺得不對勁。
和沈烈結婚的時候,呼啦一下子,一些記憶涌,記得了許多事,但清楚地記得,沈烈貸款做買賣賠錢了,要倒霉。
拼命地去搜刮關于那一年的記憶,那一年的記憶并不完整,也不連貫,但就能大概串連起來的,覺得沈烈絕對沒發財!
沈烈如果發這種財,后來也不會在沈烈被人家派出所拘留后,非鬧著離婚了。
幾千塊,那得夠花多久呢!
孫紅霞茫然了。
不能趕將孩子流產,本來已經害怕和忐忑起來,而沈烈的賺錢,更是讓煎熬,甚至開始懷疑自己。
是不是被坑了?
冬麥跟著沈烈竟然要過好日子了?
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給糟蹋了?
孫紅霞在茫然過后,仔細地又將自己能記得的那些事想了想,最后終于堅定了信念。
沈烈最后還是會窮的,他就算一時掙了,也敗進去了,追到底,他做的那個買賣不行,羊羊絨行業屬于國家限制行業,你沒公社的批條,買賣啥都是違法的,做這個,肯定沒前途,說不定哪天就進去了!
還是得跟著林榮棠,最近林寶黨開始找公社里關系,想著讓林榮棠接班,雖然沒希,但總得試試,如果能功,那就不一樣了。
王秀那里,當然是想著林榮棠拿到的工資上繳給王秀,但是肯定不允許的,一定要把林榮棠的工資在手里。
每個月固定工資,地里再有點收,不比沈烈瞎折騰強?
別看沈烈現在鬧騰得歡,他那麼折騰,還不是早晚賠進去!
因為這個,孫紅霞對林榮棠,自然更加小心,一定要抓住林榮棠,不能讓他知道自己本就是騙他的,瞞過這件事,以后兩個人就是正兒八經夫妻,好好過日子就是了。
于是這晚,孫紅霞對著林榮棠就有些戰戰兢兢的,他們親后,一直還沒做過夫妻之間的事。雖然夫妻之間那些事,突然擁有的那些記憶里,也沒這個,但是小時候看過鄰居家的小人書,小人書里有。
后來小人書被燒毀了,可一直記著呢。
出嫁前,娘也提過,知道這個事怎麼搞。
害怕被林榮棠發現,更怕林榮棠突然提出來要圓房,一圓房,不就餡了。
所以吃過晚飯后,一直小心地避著林榮棠,就推說自己有些累了,進屋躺在炕上歇息了。
林榮棠湊過來:“紅霞,累了?”
孫紅霞連忙閉上眼睛裝睡。
林榮棠便坐在一旁,好像看了一會。
孫紅霞心跳如鼓,生怕被看穿了。
之后林榮棠抬起手來,輕輕地落在肚子上。
孫紅霞更害怕了,他萬一出來怎麼辦?自己那服有沒有好好墊平了?不過他沒有過孩子,冬麥又沒懷孕過,他應該也不懂吧?
好在,孫紅霞提心吊膽一番后,林榮棠到底是起了。
孫紅霞后怕得上都出汗了,心想,可算是逃過一劫,幸好林榮棠不懂這個,他還真以為自己懷了他的孩子呢!
林榮棠在屋里坐了一會,便出去了,孫紅霞聽著他那靜,好像是去洗澡了,也就松了口氣。
林榮棠走出房中后,外面朦朧的月灑下來,落在院子里,一切都那麼不真實,像夢一樣。
林榮棠卻覺得好笑,他周圍的一切都那麼荒謬諷刺,簡直像一場荒誕的鬧劇。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榮棠便想起來以前,他甚至開始后悔,當初在醫院,他騙了冬麥。
如果沒騙,現在呢,冬麥是不是會原諒他,陪著他一起過日子?
他經常會幻想,想著冬麥會回來,依然和他過日子,想著冬麥和沈烈過不好,可是現在,沈烈掙了大錢,冬麥是再也不會回頭了吧。
只會把日子越過越好,然后更加后悔當初嫁給自己,甚至會慶幸早早和自己離婚了。
想到這里,林榮棠麻木地走到西屋,過去打水,不過就在他彎腰的功夫,卻聽到了一種細微的聲音。
有些悉,也有些陌生,在這寂靜無聲的夜晚傳來,讓林榮棠心里一。
他支著耳朵聽了一會,只覺得那聲音時有時無,本聽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來,遁著那似有若無的聲音,來到了墻,之后看了看地勢,搬來了一個杌子,踩著杌子終于爬上了墻頭。
爬上墻頭后,他小心地沿著墻頭往前,這樣就能著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從這個位置,他側耳細聽,那聲音就清楚多了。
這就是冬麥的聲音。
像是小欺負了,嗚嗚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歡,那約的嗚咽聲中,仿佛又夾了帶了悶重的水聲,說不上來是什麼。
林榮棠蹙眉,繼續細聽,聽著間,恍然明白了。
明白過來的那一剎那,他心口便被人了一刀,痛得本沒法氣,痛得他幾乎從墻頭上跌落下來。
偏偏人家那斷斷續續的聲音陸續傳來,傳他的耳朵里,讓他逃無可逃。
他不想聽,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鉆。
聲音像鋸子,剌著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聲音并不是自己發出的,而是被迫發出的,那是因為外力的夯實,而被捶打出來的。
林榮棠的往上竄,他知道自己應該盡快逃開,不應該去看這些,可他還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麥,想聽到他的冬麥更多的聲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著,僵地往前,之后翹起腦袋來。
古樸雕花的屋檐下,月如水一般灑下,灑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人的頭發像緞子一樣,在被劇烈地抖,那正是一切聲響的來源。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糖,他忍不住。
他抻著脖子,就在那時高時低的聲音中,他終于看到了,靠在窗戶上,因為姿態的原因,將頸子揚了優的弧度,就像盛開的花蕾彎下去,像河邊的白鵝俯下頭來,白細的頸子很,仰起的下,微微張開的。
他甚至在那月下,清楚地看到,眼中的迷醉。
林榮棠熱上涌,當了他一年的妻子,從來沒有這樣過。
這是他無法做到的,別的男人做到了。
是別的男人讓他這樣的。
林榮棠地住墻頭,指尖幾乎掐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渾每一都痛得像是凌遲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這個時候,他卻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攬住了冬麥,于是人便被摟住,之后作一換,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連原來的聲音都變得悶而低,幾乎聽不到。
林榮棠又側耳傾聽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從墻頭落。
落墻頭后,他蹲坐在那里,兩眼直直地著天上的月。
其實他也會,也會想,只不過他不敢,自卑膽怯,生怕冬麥發現,所以一些事,也盡量抑著,并不敢出來。
可是,孫紅霞和冬麥不一樣吧。
孫紅霞自己把自己搞到這一步,哪怕有一天知道了事真相,怎麼敢傳出去,傳出去就必須解釋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自己裝這麼像,誰信沒懷孕?
除非拉出一個夫來,說自己未婚先孕還想栽贓給自己,但是如果那樣,自己也把自己的名聲踐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沒人敢娶了。
再說,也未必就能發現。
林榮棠邊勾起一抹諷刺的笑,心想,論心機,差得遠著呢。
他靜默了良久,終于過去了灶房,四看了半響,他看到了旁邊籃子里散落著的胡蘿卜。
************
冬麥被封住,發不出聲音。
過了一會,沈烈便抱著過去正屋炕上,其間兩個人一直不可分,這讓冬麥恥至極。
極度的歡樂后,是盡興的滿足,沈烈挑著眉,看了一眼窗外,沒說話。
冬麥捂著肚子:“了,咕咕咕地。”
沈烈聽語氣,倒像是有些委屈,湊過去聽了聽,笑了:“真得了,我去熱熱,趕吃。”
冬麥哼哼了聲,躺在炕上沒彈,沈烈很快取來了,兩個人便就著炕沿吃了。
今天買的有豬腰子,冬麥便切了片,豬腰子如果炒過了就柴,炒太了總覺得還沒太,所以冬麥是用火煨爛的,現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鹽調拌的。
除了豬腰子,還做了白片,另有一個醋拌黃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醬茄子,兩個人足足夠了。
“這段日子你在社辦工廠,估計也沒好好吃吧,”冬麥看了他一眼,他那張臉本就是偏朗的,現在瘦了后,不笑的時候就特別嚴肅,甚至有些嚴厲,估計不的人見了會有些害怕。
便叮囑他:“多吃點。”
沈烈:“你最近幾天在娘家都忙什麼?麥子收好了?”
冬麥:“收好了,今年收不錯,新麥子也不錯,我娘說給我們拉一袋子來,讓我們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個,你娘那里的自己留著吧,明天沒事,我們去陵城,帶你到玩玩。”
冬麥:“好!”
沈烈又道:“回來后,空咱把墻頭修整修整。”
冬麥好笑:“才掙了錢,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一眼:“對。”
冬麥便覺得有些不對:“真要修?”
總覺得好像有什麼事他沒說。
沈烈:“當然要修,防賊。”
冬麥聽了,自然是納悶,不過想著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說起這個,也就沒提這個話茬。
第二天,沈烈帶著冬麥去城里,出村時自然是到好幾個村人,一個個都格外熱,那些曾經懷疑過的,同過的,全都變了臉,笑容滿面,羨慕地看著沈烈和冬麥。
冬麥還聽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氣,聲音不大,小聲嘀咕著說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給了沈烈,這下子可是福了。
冬麥聽著好笑,心想最開始可不是這麼說的,都同呢。
所以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氣,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別人看你,就是兩種目,別人的里,自然能變出兩個說道來。
出了村,很順利地上了客車,也許是因為心好,冬麥竟然也沒暈車,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帶著找了一招待所,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這家招待所里還有熱水壺,可以用電燒水喝,這就稀罕了,別的普通招待所哪有這個,都得向服務員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一子陳垢味兒,現在能自己燒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買了一份包子,還要了一只燒,就著熱水,兩個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飽喝足,休息了一會,這才出去逛百貨商場。
以前坐了一路的車,兵荒馬地過去,其實渾累,逛起來也沒意思,現在吃了東西休息了,從容不迫地逛,那覺就不一樣了。
“咱在這里玩幾天?”
“想玩幾天就玩幾天,反正不急,再說我還想跑一下陵城的廠子,給咱那三臺梳棉機找個銷路。”沈烈給冬麥攥干了巾,遞給:“那三臺梳棉機不著急,慢慢找銷路,公社里開飯店的事,也不是馬上要干的,貸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還了就行了,反正也沒什麼著急的事。”
冬麥聽了,懶懶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會出去,晚上還想去電影院看電影。”
沈烈:“看。”
冬麥:“公園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麥:“再買幾件好看的服!夏天了,我想買新子。”
沈烈:“多買幾條,每天穿,不帶重樣的。”
冬麥笑:“我喜歡的,桃紅的,好看的,可以嗎?”
沈烈:“為什麼不可以,你喜歡什麼就什麼?”
冬麥看著沈烈,抿著,笑中有一不好意思:“我怕別人說我不正經,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確實這樣,太出挑了,別人會說。
沈烈笑了:“只要我們足夠努力,讓所有的人塵莫及,他們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麥聽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覺得有道理。
想起來上學時候,那個時候大家扎小辮,兩只羊角辮,講究的會用兩段小小的紅緞帶扎上點綴,這樣好看,但是孟雪有一塊大紅緞帶,不舍得剪斷了,兩只小辮就各扎一頭,那緞帶將兩只辮子連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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