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啊。確實是個難題。又不能婚事辦的寒酸丟人,你現在又手頭拮據,這可如何是好。”徐延德皺眉道。
張延齡道:“所以,可否請兄長回去稟報公爺,婚事暫延。要不然到秋後待莊園收上來再婚也自不遲。”
徐延德怒道:“不,等秋收租?那也太久了。知道的倒也罷了,不知道的必以為婚事有變。”
張延齡攤手道:“那兄長怎麽辦?”
徐延德皺眉想了想道:“既然如此,也隻能是……”
張延齡心中一喜,莫非徐延德肯放?自己正愁著銀子的問題,若是能從定國公府借一筆銀子,那麽火槍冶造的事便可以推進了。
“也隻能是……借高利貸了。”徐延德聲音響起。
張延齡呆若木。
徐延德站起來道:“延齡,銀子你一定是要弄到的,婚禮也不能寒酸,日子也不能拖了,就這幾日你必須備禮問期。一個月之,這婚事必須得辦了。我可警告你,我爹娘可是已經生氣了,莫要惹得他們不開心。你借高利貸也好,去去搶也好,總之,我管不著。你若是抱著戲耍我定國公府之心,後果自負。就這樣了,你看著辦吧。我軍中還有事,告辭了。”
張延齡心中暗罵不已,果然一個個都是鐵公,還以為能拔幾下來,結果空歡喜一場。但看得出來,定國公府上下是真生氣了,也生出疑竇了。這件事怕是拖不下去了。
送走了徐延德,張延齡也沒心去衙門了。回到宅,阿秀見張延齡又回來,忙完緣由。張延齡告訴他徐延德來催婚的事。
阿秀聽罷笑道:“看來是躲不掉了。相公,還是抓辦吧。”
張延齡歎息不語。阿秀道:“我知道相公的心裏忘不了談姐,你怕一婚,便是和談姐便再無緣分了。不過我,如果相公和談姐真有緣分的話,也不會這麽便斷了。老爺都安排好了,有時候你想斷都斷不了。就像定國公府的郡主,那也是一種緣分。”
張延齡苦笑道:“這緣分怕是孽緣,不要也罷。”
阿秀道:“可也是緣分啊。你喜歡談姐,談姐也喜歡相公,有沒有大的隔閡,無非便是名分高低罷了。可是名分高低便能阻隔緣分麽?我覺得不會。”
張延齡笑道:“你現在倒是變了,這麽相信緣分了。”
阿秀道:“當然了。阿秀本來做夢也想不到會嫁給相公,可是現在不都是事實了麽?所以阿秀覺得,這世上沒有什麽事是不可能的。緣分到了,不管份高低貴賤,什麽名分呀這些東西,都是擋不住的。”
張延齡微微點頭,輕歎道:“但願如此吧。看來這婚事是要辦起來了,躲也躲不掉。”
……
三月初十,張延齡請英國公張懋再次出麵去國公府請期。請期便是民間俗稱的‘問日子’。
三月不宜婚,因為不是雙月。請期的婚日子必須是雙月雙日,且是吉月吉日。請了京城明月觀著名的黃道長卜了一卦之後,算出了四月初八乃黃道吉日。雙方確定之後,便定為婚之期。
即便這場婚事不是張延齡想要的,但是事已至此也隻能接現實。該做的事還是要做的,婚大事,不能馬虎,不然兩家的麵子上確實也都過不去。
因為是娶正妻,所以後宅東院正房必須要騰出來作為新婦的婚房。還要進行翻新加蓋,所有的家用品都要換新的。本來是阿秀和張延齡一起住在正房裏,這下隻能搬離了。
阿秀倒是沒什麽,張延齡卻有些的愧疚。但這年頭規矩如此,正房側室之間的地位差距還是大的,阿秀自己也心知肚明。阿秀搬到了西園北邊靠近後園的院裏,那院子是趙元夫妻居住的院子,年後趙元在外邊租了個院子已經搬出去了,阿秀便選了那個院。
一場婚事,各種繁文縟節的東西很多,要準備的東西也很多。全府上下都開起來忙的不可開。本來一切都是阿秀打理,但好在服喪半年的馬全三月中從老家趕回來了,和黃四一起幫襯,倒是讓阿秀省了不心力。
銀子方麵,其實倒不是什麽大問題。年前定聘的時候張皇後便送了五萬兩銀子過來給弟辦婚事之用,那也確實是張皇後這麽多年全部的積蓄。之前花了兩萬兩,剩下三萬兩以及戶部補償折算的賑濟款項一萬多兩銀子,加上帳上原本還有些銀子,七七八八加起來也有四萬兩左右,足夠辦一場盛大的婚禮了。隻是,這些銀子張延齡遠本是想要出一部分開作坊造火的,但用著用著便發現其實剩下不了多,所以暗地裏罵了好幾次娘。
宅子裏的裝修改造忙的哄哄的,一時半會兒也不得消停。張延齡也幫不上什麽忙,在家裏聽著乒乒乓乓的七八糟的聲音反而心煩。所以,呆在衙門裏的時間倒是長了許多,顯得很是敬業了起來。
期間張延齡帶著徐棠出了一次城,找了一片荒山野嶺呆了半日。倒不是帶著徐棠去遊山玩水,而是去測試燧發火槍的極限距和威力,測定合金槍筒的承力,以確定紙包彈的裝藥量等等數據。
半日親測,得到了許多有用的數據,同時也親測了燧發槍的真正威力。燧發槍的有效程高達一百五十步,這已經相當於強弓的程。而強弓在這樣的程隻能斜向拋,但火槍平可達,優劣可見一斑。
一百五十步有效程之,可穿寸許厚的木板。這明對於敵人的殺傷力還是夠的。擊中是有致命殺傷力的。當然,除非對方是不著盔甲的,否則燧發槍的破甲能力如何才是關鍵。
張延齡帶去了兩套製式盔甲進行測試,一套是普通的紫花布麵鐵甲加圓鐵盔的配備,那是大明軍隊的普遍裝備。邊軍和京營都有裝備。所不同的隻是質量的好壞,裏鐵甲的厚薄質量不同罷了。當然,張延齡帶去的是京營裝備的,質量是過關的。
親測可知,在百步左右,鉛彈已可破紫花鐵甲,且傷及裏。在進九十步的距離後,大號鉛彈完全穿部木板,造殺傷。這個結果張延齡還是很滿意的。在進七十步的距離之後,鉛彈已經可以貫穿整個甲胄。換言之,一槍便可打個心涼。這樣的威力已經足夠。
另一套盔甲是鐵劄甲,那是防力更強,造價更昂貴的一種鐵甲。測試之後發現,鉛彈破甲貫穿距離在七十步,比之紫花布麵甲要好許多。不過這並不影響火槍的優異表現。畢竟鐵劄甲太過昂貴,大明朝軍隊中隻有量的兵馬才得裝備,不有普遍意義。這種甲胄一套的本可以抵得上三套紫花布麵甲了。
測試之後,更加堅定了張延齡抓進批量製造燧發火槍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