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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公卿》 第414章:小編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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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尤卻沒想的那麼深,只覺得辦報有點意思,畢竟可以八卦八卦朝中那幫老古董的事,尤其是秦補拙。

朝上他面容嚴肅,喜好煙,陛下為了表示恩寵,還特意給他備了痰盂與座椅。

眾所周知,長期吸煙的人,總會卡濃痰。

這老貨,仗著自己是元老,每每對朝廷政策不滿時,總會卡一泡痰打斷下面大臣進言。

試想一下,朝中安安靜靜,一個大臣正在慷慨激昂的發表自己的看法,突然秦補拙“哈……tui”一聲,誰不惡心?

若是能搞到他的私房事拿出來說說,惡心惡心他,倒也是種不錯的選擇。

角微微揚起,拍著沈黎的肩膀道:“得,你說怎麼辦,我配合你?”

“人才,寫報的,要人才知道不?沒有人才寫不了。”

沈黎嘆口氣,又得自己開始培養人才了。

姜尤微微皺眉:“寫報,不就是有手就行嗎?”

“你不懂,字寫到一定程度,也會吸引人。”

總而言之,就是要學會標題狗。

兩個標題不一樣,對讀者的興趣截然不同。

“老太太失蹤”與“驚!深夜八旬老太太失蹤,原因竟是這樣?”

兩種標題對讀者的吸引力完全不同。

沈黎著下,這種小報目前在大渝還沒有,可以自行培養一些無良小編出來。

“這樣,你先找三五個讀書人,不要那種之乎者也的酸書生,也不要那種自命不凡但落榜的窮酸秀才,就要那種讀了書,識字,但腦袋比較靈活的,嗯,最好是那種,不太要臉面的。”

這倒不是歧視,主要是這小編要有標準,要臉的人,干不出來這事。

姜尤也學著他著下道:“這種人,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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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都是?文化普及程度已經這麼高了嗎?”

“小二。”

他微微一笑,招來小二道:“識字不?”

小二撓撓后腦勺:“識得一些的,尤善人。”

“是秀才不?”

“是秀才。”

說起自己是秀才,小二反而有些恥辱。

這里是京城,每年來這里考試的舉人老爺,幾千人,最終只招幾百人,那剩下的怎麼辦?只能找個營生了。

至于秀才,更是一磚頭捶死一大片。

就像是現代大學城中,里面沒文化的人,那是極的,就連打飯的食堂阿姨,也會來兩句鷹語。

姜尤繼續問道:“要臉不?”

小二愣了一下:“尤善人你咋罵人呢?”

“是這樣,我這里要招收一批識字會寫文章的人,最好是不要臉的。”

眾所周知,尤大善人的手下,待遇都是極好的。

小二連忙丟下抹布,咧嘿嘿笑道:“小人不要臉。”

“你看,這不找到一個嗎?”

姜尤有些得意洋洋道:“還要多?我都給你找來。”

后面的掌柜喝罵小二道:“還不滾下去端菜,閑聊什麼呢?”

小二輕哼一聲:“廖掌柜,以后,請不要再聯系我了,我怕我的新東家誤會。”

掌柜的瞪大眼睛:“你還有工錢沒發呢。”

“不要了。”

沈黎啞然失笑,現在不要這小二也不行了,人家直接氣辭職了,不過看他這態度,倒是有幾分不要臉。

小二匆匆去后院收拾包袱,生怕姜尤反悔似的,拿著雜七雜八的東西匆匆跑出來,隨后氣吁吁道:“尤善人,咱可以走了。”

說著,他懷中掉下一個小冊子。

沈黎眼尖,一眼就看到這書名還有作者。

花俠大戰桃花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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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欺生。

他面古怪之,這家伙,居然能將書,賣到京城來!

想當初,他在仙平賣小黃書荼毒小新時,被沈黎抓住一頓暴揍,后來消失不見,居然是將業務轉移到京城來了。

當真是個人才啊。

他眼前一亮。

此人,真是個人才。

報紙,面對普通百姓,最重要的是什麼?

……圖。

金瓶梅之所以火,就是因為真,這家伙之所以這麼書這麼火,也是因為他畫的圖栩栩如生。

當然,不能在報紙上搞那種圖,太過低俗,但其他的可以啊,加一點圖進去,更能吸引一些人的目

沈黎看向小二,似笑非笑道:“你這書,哪里買的?”

小二有些不好意思道:“是在半山坊的西邊,東林巷尾。”

“作者,是這個人嗎?”

“正是。”

姜尤看了一眼后,連忙捂住眼睛:“真是有辱斯文。”

沈黎哈哈大笑,打了個響指道:“行了,最主要的人才,找到了!”

“那接下來干啥?”

“集合人馬,目標,東林巷尾!!!”

……

……

……

東林巷尾,一個青年愁眉苦臉的看著外面。

院子的孩互相打鬧,而妻子在辛勤的掃著院子,掃到他做的臺階時,用笤帚用力的拍打他:“滾開!”

青年嘆口氣,悻悻走開。

妻子還是不解氣,一邊掃一邊怪氣道:“結婚前說我養你,結婚后一個子都掙不到,廢!”

青年理虧,著頭皮辯解道:“那仙平的孩子,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好久都沒來買書了。”

仙平的孩子,自然說的是小新。

這種小黃詩是止的,雖然沒有出臺什麼律法,但被那些讀書人不齒,一旦他出門擺攤被抓,必定被掀了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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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只能在街頭巷尾賣書。

可能買得起書的人,大多都是手里有兩個錢的,這種散賣,只能讓他平日勉強維持生活。

這種書,本不可能大面積的傳播。

真正的大客戶,是小新。

那個一買就是一整箱的孩,為他家做出巨大貢獻,而且從來不講價。

當初也就是小新在仙平狂買他幾箱書,他才買了房,還娶了老婆。

后來小新來到京城,他也舉家跟過來,然后沈黎又忙,沒管這些事,小新便撒開了歡的買,看一本丟一本,只要青年敢寫,就敢買,以至于后來錢不夠,只能拿沈黎的生活費買書。

然后還有囤積春藥。

現在小新回仙平了,他斷了收來源,一家人都快死了個球的。

青年自是筆名欺生的。

他搖頭嘆息,仙平現在萬萬是回不去了,那幫人,視沈黎的話為圣旨,現在他的書在仙平人人喊打,本沒他立足之地。

好在他的名頭漸漸打響,每日也有三五個人來買書,也掙了個三五十文錢。

正當他愁眉苦臉時,大門被人敲響。

他喜形于,清清嗓子道:“買書麼?”

“買。”

“買多?”

“三十本。”

“一本十文,一共是三兩銀子。”

“這麼貴?你這書包嗎?”

“老板,現在的書,都是印刷的書,我賣小黃書的,能賣你正經書?”

圍墻外面,一本書飛進來,卻是兩半。

欺生看著地上署名自己的書,瞳孔微:“我草你撕我書!”chapter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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