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周的周末,十月中旬的威安市已經進了晚秋,夏日的悶熱早已散去,隨之而來的則是些微寒意,為一年的最後季節拉開序幕。
「你好了嗎?」方知希站在宿舍門口。
一如既往的扎了個簡單的丸子頭,不去刻意整理額頭與耳邊的碎發,凌卻又著幾分活力,上半是一件簡單的暗紅連帽衫,下半則是一件簡單的牛仔和帆布鞋,簡約而又乾淨,正好符合了這個年紀該有的氣質。
相比之下,沈舒心則是多花了些心思打扮,穿得格外可又俏皮,一看便知道是花了不心思的。
「馬上馬上。」沈舒心說著,端詳了一下鏡中的自己,將手中的口紅塗抹好后才出了一個滿意的笑容,拿上包急匆匆的往外走。
剛走出宿舍門,瞧見方知希的樣子后,沈舒心不滿地皺起眉頭。
「怎麼了?」方知希不解,被盯得有些不自在。
「張。」沈舒心開口。
方知希乖乖地張開了,下一秒就瞧見沈舒心拆開了包里口紅的蓋子,取了一點均勻的塗抹在方知希的上。
「抿一下。」沈舒心又開口。
方知希輕輕抿,覺到上的口紅似乎均勻了很多后才說道:「幹嘛突然間給我抹口紅?」
「怎麼說也是出去見人的,好好打扮一下總是沒錯的啊。」沈舒心回道,「你看看你,去見梁樊的時候你就穿的隨便得要命,現在都要出門去玩了你還是這樣。」
「這樣穿著舒服嘛...」方知希撇。
一向信仰舒適的穿,所以運鞋牛仔運以及連帽和外外套都是的穿首選。
「那你就要舒服不要別的啊?」沈舒心瞪了一眼,「我給你塗個口紅就是希你能夠自信一點,不要因為梁樊就失去了自己的心。」
「而且你長得又白又漂亮,不打扮多可惜。」沈舒心說完,摟著方知希的手臂就拉著下了樓。
方知希的皮的確很白,是即便上了底說不定也能夠比底還要白的存在。
大抵是因為從來不喜歡多出門,不喜歡夏天的太,更多的還是傳自自己已經去世的母親。
這樣白皙的皮和天生的好底子,也使得素是都比不人要素凈清秀,不過正如沈舒心所說,的穿搭的確是不太符合這樣的好底子。
「你學長沒說他帶誰一起去嗎?」去的路上,方知希出於好奇問了沈舒心一句。
沈舒心只是慢慢搖頭,「沒說,不過大概率也應該是舍友?」
舍友的話...有很大的概率會是傅許學長吧。
方知希心想。
如果傅許的話,其實也還好。
腦海里出現這個想法的一瞬間,方知希隨之一愣。
明明之前還在因為和傅許的廁所初遇,以及拿快遞時被傅許瞧見了的窘狀這些事,尷尬得不想和傅許面對面。
而現在,居然覺得...不尷尬了!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不要叫我後媽,我冇你那麼大的兒子!”艾天晴一直以為自己要嫁的人是一個快六十的老頭,直到某天晚上那個邪魅冷血的男人將她抵在了門上,從此她的日子就……
*HE結局*溫暖不貪,從小到大要的不過是一個他。可偏偏現實卻給了她致命的一擊,即便她義無反顧的想要挽回,卻再也回不到從前……他將她禁錮在身邊,她想法設法想要逃離這個牢籠,最后撞得頭破血流。他捂著破碎的心臟放她離開。“暖暖,回來吧!我帶你走!”溫暖看著他,哭紅了雙眼。很多事情從一開始就已經注定是結果。【簡介無能,看書吧!】小說情節均屬虛構,請勿認真!!
簡介: 人前,他是萬人景仰的總裁,她是端莊大方的秘書;人後,他是殘暴無情的主人,她是羞辱屈服的小奴;他要她血債血還,她未婚夫對他未婚妻做的事情,他都要在她身上加倍的討回來,否則,她將麵臨的是世界末日,她無能為力,隻能屈服。一次一次的淩辱,一次又一次的屈服,背離了社會道德,糾纏不清的又何止是欲.望?她種下了愛恨的種子,發芽,成長,開花,結果…….他說作者:“你未婚夫拐走了我的未婚妻,男人對女人做的事情,就是我要對你做的事情,他動我未婚妻一根手指頭,我就砍了你雙手。”他說作者:“乖乖的做我的奴隸,別想反抗逃走,否則的話,不僅僅是你的家人,連你未婚夫的家都將夷為平地。”他說作者:“你的未婚夫讓我的未婚妻懷孕了,那麽你也得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