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北,四萬塊一塊地。
妯娌倆自然是沒有這麼多存款的,還差了一萬塊出頭。缺的那部分錢還是羅大哥和羅二哥親自出面向李友桂這個弟妹寫借條借的。
不拘一年還多,二千也好,五千也好,反正這萬把塊錢兩年就能徹底還清了,對兩家人來說完全沒啥力。
現在的地也是越來越貴了,要不是還沒有人想到將來郊區能發展四五環,只怕就不是這個價了。
或者,本就沒人想著賣地,捂著就能掙大錢了。
羅大嫂和羅二嫂買完了地好像傷了元氣似的,好多天都沒緩過來,想到郊區的那塊荒地,晚上都睡不著了。
最後還是自己說服了自己,畢竟李友桂自己也買了,要下水就一塊兒下水。
其實,們倆本就不知道,李友桂後來又悄悄的往東邊買了五塊地,沒敢聲張,省得惹來注目和眼紅。
離開學還有二十多天的樣子,李友桂忍不住自己單獨跑了一趟羊城和鵬市。現在店裏的貨都是讓羅小龍幫忙從羊城發貨過來,早就不用自己去進貨了,可有些事別人是不能代勞的。
比如,買商品房。
鵬市的商品房現在走在了全國的前例,此時各方面算是最和完善的房產地了。這次李友桂過去,就是看中了鵬市和羊城的商品房。
這時候的房價已經很高了,二三千一平,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買不起了,李友桂卻沒這方面的問題。
商品房的位置現在在羊城和鵬市還是可以的,更不用說以後了。
為了節省時間,李友桂是坐飛機飛到羊城的,羅小龍親自開車接機。
為了方便做生意和到跑,羅小龍又買了一輛麵包車,現在剛好方便了。
李友桂早就在電話里和羅小龍談過了買商品房的事,而且還讓羅小龍給了解了一番,現在倆人可以直奔售樓部買房呢。
倆人確實也是這樣做的,接上人開車直奔人家樓盤。
羅小龍早就給預約過了,還是四個號呢,他們可以選四套房子。
李友桂要了一套兩房和一套三房的,羅小龍也有樣學樣,當場就把首付給了,然後辦了貸款。
一次付清也不是不行,只是李友桂最近花錢厲害,全部投了房產里。
而且,羊城和鵬市的房子也不用那麼著急手,還有近十年可以慢慢籌謀呢。
不著急。
這時候的首付要的也不多,一套首付款就兩三萬而已。
要不是李友桂手裏有錢喜歡買房子,還能再等等呢。就算以後年年都買上兩三套,也是沒什麼問題的。
羅小龍和李友桂在羊城呆了兩天,除了到逛和吃,就等著房產合同搞好了,倆人才開車去鵬市。
鵬市的商品房要比羊城便宜得多了,每平方才一兩千,簡直可以隨便買。
而鵬市現在就是羅小龍的地盤,羊城和鵬市他都得不行,各種消息也打探得很清楚。
於是,李友桂過來買房子就無比的輕鬆了,看中了就能下手了。
和在羊城買房一樣,鵬市這邊也下手了兩套,兩房和三房各一套,付個首付然後貸款。
李友桂現在貸款是非常容易的,因為的資產不,輕輕鬆鬆就貸下來了。
羅小龍現在在羊城和鵬市的房產也不的,不過他一向跟著李友桂行事,這些年又得到的囑咐,因此也很捨得下手買房。
大妹買在哪裏,他就買在哪裏,必須要和老大大妹一家人為鄰居,反正就是不願意和他們分開。
等伍薇知道的時候,家裏又多了四套房子了,也知道原來的老闆也一樣多了四套房子。
房子多自然是好事呀,伍薇是不會反對的,反正萬一做生意虧了,或者賺不到錢了,還可以收房租過日子。
因為李友桂在鵬市和羊城的幾幢房子都出租出去了,一個月租金就上千塊錢了,一家人可以不用幹活了。
並且,租金是年年漲的,就算不年年漲,幾年漲一回,那也是不的。
有房子就有底氣,有房子就有安全,有房子的地方才是家。
李友桂在鵬市和羊城住了不到一個星期就回老家南市。
幸好南市離羊城比較近,要不然還真不想過去呢。
李建華在市中心也開了兩家茶店,生意也非常好,他也是今年剛開的,方子還是李友桂給的。
幸好李友桂是當老師,不然得好幾年回不來一次,李建華想見自家妹妹都不容易。他自己生意太多太忙走不開,李友桂不回來就見不上了。
對這個大妹妹,李建華真的是特別想見又特別想和說話的。他所有的生意全靠向李友桂討主意和取經,才做得這麼順風順水。
這不,當李建華見到李友桂突然間回來時,簡直是又驚又喜,激得不行。
李建華是非常切關切他妹的向的,一個星期要給李友桂打一次電話,除了彙報自己的況,還問他妹的況。
然後,只要聽說了李友桂買地買房,他也在南市買地買房。至今,李建華已經買了八塊地和兩個房子了。
南市可不是那種大城市,這會兒也就比後世的那些縣城好一些而已。所以,買一塊地皮也只花了一萬左右,一個房子大概也就兩三萬的樣子。
所以,現在李建華手裏頭還是有不存款的,他也不差錢。
李友桂這次過來也是想起了自家的大哥和二哥,現在一家人大部分在京市,就他們兄弟倆在南市,還是希他們好的。
因此,除了回家來看看外,就是想讓李建明和李建華他們也去鵬市和羊城買房。
李建華是肯定聽也一定願意的,但李建明就不好說了。
人各有志,李友桂也是管不了那麼多的,也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了。
果然不出所料,李建華在知道了妹妹分別在羊城和鵬市買了商品房后,經過一番非常詳細的了解,他也決定在羊城和鵬市各手一套。
而且,這些商品房他也得和自家妹妹買在一塊兒,這樣日後有什麼事就可以互相照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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