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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國的非鹹魚生活》 第222章 《蜀科》

第222章 《蜀科》

歷史上的劉備,蜀之後就命令諸葛亮主持修訂了《蜀科》,其中其他參與制定《蜀科》的人,還有法正,伊籍,劉,李嚴等人。

而這次,又多了一個張溪。

雖然張溪不是法家出,但對於一些現代法律多有點了解,雖然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吹吹牛擡擡槓啥的,張溪還真的能行。

就是吧.嗯,這年頭的法律,真不講究什麼以人爲本。

舉個簡單的例子——《漢律》規定,如果有人在鬧事行兇傷人,你看到了卻沒有上前制止,那麼你也是有罪的,輕則仗責,重則流放。

而按照諸葛亮的意思,新制定的《蜀科》裡,就沒有什麼仗責的選項,一律流放。

現在張溪真的有點跟法正是站在同一個陣線上了——是不是制定的有點太重了?!

可諸葛亮一通‘先理強,後理弱’的理論,以及再三強調“訓章明法”、“勸善黜惡”的理念反正張溪覺得自己說不過諸葛亮,而法正也覺得自己不是對手。

這倆主要的反對派都不說話了,《蜀科》的制定基調就算是徹底制定下來了——從嚴從重。

其實諸葛亮這麼做,目的真不是衝著百姓去的。

這年頭敢作犯科的人,依然還是以世家豪強爲主,而且百姓是不是守法,某種程度上也是看世家豪強能不能守法。

世家豪強如果守法,那麼百姓是絕對沒有膽子犯法的。

之前劉璋父子治理蜀,就是太過於放任豪強了,不管是益州派還是東州派,都是肆無忌憚的,因此蜀地百姓也跟著慢慢不守法起來。

諸葛亮嚴法,要整治的第一目標就是世家豪強,而等到世家豪強守法了,百姓自然慢慢的也就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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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世家豪強,你不用嚴法,人家真的會當回事麼?!

依然還是上面的例子,據《漢律》,打板子一類的輕責,只要伱夠了罰金,就可以免除刑罰的世家大族缺這點錢麼?!

一律流放,看這幫世家大族還敢不敢以犯法。

確定了這些立法基調後,諸葛亮等人開始著手修訂《蜀科》.其實就把《漢律》稍微修改一下,加重罰力度,然後推廣實行。

這個過程,需要時間,而現在的劉備,暫時還沒有這個時間來等《蜀科》修訂完畢。

將士們的賞賜要快速兌現,遲了容易引起軍中不滿,所以府庫裡的金銀,劉備已經給各部將軍,讓他們給士卒們發放下去了。

然後劉備又召集了都城裡的一些世家代表,據劉璋徵收谷帛的多,逐一返還給這些世家。

再然後,就是建立市,髮型直百錢的事兒。

是的,劉備等不及《蜀科》制定完畢後再推行直百錢了,因爲府庫裡都能跑耗子了,他等不起。

所以只能是先推行直百錢,然後用《蜀科》來保證直百錢的流通。

至於前期可能造的一些損失,以及世家可能轉嫁損失到百姓頭上.劉備真的沒辦法,他只能做出選擇。

要麼自己沒錢治理蜀地,導致府信用破產,要麼對不起百姓一段時間,給自己爭取時間。

劉備不是聖人,所以他選擇了後者。

也知道劉備現在的境,這種會遭人罵的倒黴差事兒既然是自己提的,那就自己站出來主持好了,也算是幫現在的主公背黑鍋了。

張溪一聽說這事兒,頓時對劉有點另眼相看.這人吧,雖然自命清高了一點,但還有擔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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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張溪一會兒跟諸葛亮等人商量制定《蜀科》,一邊跟劉商量制定直百錢的推廣和流行,忙的不可開

到了建安十九年的正月,劉備正式在都設立了市,規定大宗貨易必須在進行,同時第一批直百錢取代了五銖錢,出現在市以

世家們對此的反應是相當強烈的。

這年頭,需要大宗貨易的人,都是世家,而存有大量五銖錢的人,也是世家。

就算劉備把直百錢鑄造的很,一枚直百錢的重量甚至是五銖錢的四倍到五倍.但一枚直百錢是兌換一百枚五銖錢的啊。

淺的算法,就等於把購買力直接提高了二十到二十五倍。

哪怕是大宗貨易,這樣的大面值貨幣場,也會讓價大幅度飆升。

劉備用直百錢購買原本以五銖錢作爲價格的貨,可以短時間讓自己的府庫充實起來,但整個市的糧價,也開始大幅度飆升。

好在這是市,不是民間市場,如果民間市場變這樣,那百姓就該“民怨沸騰”了。

而經過張溪的提醒,劉備也同樣在民間設立了倉,拿直百錢收來的糧食,放出一部分對外平價售賣糧食,抑制民間價,不讓世家們縱民間價,對百姓轉嫁自己的損失。

不過這種手段,在都城是有效的,越是偏離都城,這種效果就會慢慢減弱,可現在劉備真沒有辦法全面顧及到,必須搞到足夠的錢糧來維持府的運作。

好在劉備也算是打進益州的,短期威懾力還在,各地世家也只是在試探劉備的底線,並沒有立刻發反撲,所以暫時,各地的糧價還在可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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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時間慢慢長了,也不是沒有不開眼的傢伙,跳出來咒罵劉備的人也不在數,畢竟偌大的地方,總會有那麼幾個跳的歡的。

也不知道這些人是真的不長腦子,還是被世家丟出來探路的,總之呢,這些人在公開場合咒罵劉也就算了,居然還敢直接咒罵劉備。

然後法正就藉口這些人早年罵過自己,現在自己要報仇.不走法律程序,直接宰了。

再然後,就有人藉著這個事兒,來詢問張溪,說你們幾個的在制定法律,現在法正卻知法犯法,你們對這事兒怎麼看?!

能怎麼看,我睜著眼睛看唄。

現在張溪算是理解,爲啥歷史上的諸葛亮要對法正殺人這事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法正就是在給劉備幹髒活,這種事兒,能怪法正?!

所以嘛,張溪跟諸葛亮的對外回答出奇的一致——法孝直幫主公立了這麼大的功勞,殺點人咋了?!

潛臺詞就是——你們再扔這些缺心眼的出來試探,我們部意見一致,來幾個就殺幾個,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頓時都城對直百錢這事兒,就消停了好一會兒。

但長久這麼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張溪和諸葛亮等人商議了一下,覺得還是儘快的制定好《蜀科》,然後頒佈全境。

一旦有了法律爲準繩,那劉備就可以依法對那些圖謀不軌,囤積居奇的世家們發打擊,畢竟師出有名,不用再讓法正抱著名聲臭三裡的覺悟,殺人背黑鍋了。

就這樣,又經過了一個月的加修訂,終於在建安十九年的二月底,《蜀科》制定結束,頒佈益州全境實行。

直百錢的推廣,總算是有了法律依據,可以慢慢在蜀地推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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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了法律依據還不算徹底結束,真正的困難,是要把法律給真正推行下去。

而這,就涉及到另一項重要的事——各郡縣的人事任命。

劉備平定益州後,暫時並沒有劉璋時期任命的各郡縣主,目的就是維持穩定。

但現在,直百錢發行讓府庫充盈了,《蜀科》的制定有了法律依據,再加上劉備手裡的兵權,足夠保證劉備對各郡縣的主,做出一次大面積調整了。

當然,劉備用人,只看才能,不看出.至在地方上,是這樣的。

一直有人說,蜀地世家在季漢前期不重用這話倒也不能說是錯的。

季漢早期,一直到諸葛亮當政時期,益州本地世家在季漢的高層,幾乎沒有什麼能說得上話的人。

但在中低層的郡縣上,其實益州本土世家的人一點都不

據說有人統計過,益州本土世家出的人在基層員中的佔比,達到了45%以上,近乎一半的基層員是益州本地人。

而荊州人和東州人加起來只有36%,剩下的一部分是劉備的元從派和後期從其他地方進益州的人才。

所以嘛,一聽說劉備要大面積更換各郡縣主,尤其是涉及到一郡太守這樣的高,益州世家的人,全都坐不住了。

雖然直百錢這事兒讓世家們損失慘重,但地方主方面,益州派可不會眼睜睜的看著劉備都給東州人或者劉備帶來的荊州派。

往大了說,這是事關益州本地豪強話語權的問題,往小了說.自己人佔據了一郡主的位置,難道還怕這點損失補不回來?!

這年頭,世家豪強們的眼都不會只侷限在過去和現在的。

如果真的有這樣目短淺的世家,就算絕嗣了,那也是一點都不可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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