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盛夏的下午,依舊炙熱,程厘從酒店大堂出來時,渾冰涼,不知是冷氣吹的,還是因為緒過于激之后的后癥。
心里的郁悶之氣,一直到持續到回公司,都沒消散。
好在工作實在是太多,回來后干脆全心撲在工作上,麻痹自己,一直到晚上九點多下班。
走出公司大門時,就看見周圍高樓大廈依舊閃爍著無數亮,燈火如晝,線照著在大樓的玻璃外墻上,如同一層層波,在夜粼粼閃爍,這樣的夜景璀璨又耀眼。
此刻的城市,讓程厘沒來由的陌生。
到家后,父母還在客廳里看電視。
“你們還沒睡?”程厘一邊換鞋,一邊看著沙發上坐著的父母。
程定波見兒回來,立即問道:“吃過晚飯了嗎?”
還真沒吃,之前是氣飽了,不覺得。
現在那氣勁兒沒了,整個人又累又。
程厘沒讓爸爸幫忙,自己熱了點粥,端到餐桌喝了起來。
客廳電視的狗劇,播的正熱鬧。
程厘在主撕心裂肺的聲音里,狼吞虎咽的喝完最后一口粥,趁勢靠在椅背上。
一整天的疲倦,總算在飽腹之后退散了點。
還沒等歇過勁兒,沙發那頭傳來‘嘖嘖’兩聲。
凌士握著手機,突然長吁短嘆:“今年這是怎麼了,結婚都還扎堆的,這個月我就收到了兩份喝喜酒的請柬。沒想到張老師,這麼快就要當丈母娘了。”
“說起來張老師比我還年輕……”
完蛋!
程厘‘蹭’地一下從椅子上站起來,端起碗碟,躲進廚房。
見往廚房躲,凌士沖著老程抱怨:“你看看你兒,馬上就要三十的人了,真是一丁點也不著急。還有這工作,也沒見多掙幾個錢,天天還起的比早,睡的比狗晚。要是當初聽我的,當老師不比現在輕松。見天忙這樣,哪有時間跟小許約會?”
聽到許冀衡的名字,程厘剛被安的胃,瞬間就翻騰了起來。
偏偏現在還什麼都不能說。
程厘打小自尊心就強。
更何況,從來沒在上挫過,一向只有男生追著跑的份兒,誰能想到會被許冀衡狠狠背刺。
“我去洗澡了,”程厘實在不想聽到任何跟許冀衡有關的事。
從廚房出來,直接回了自己房間。
“小許這都兩個星期沒來了,你說他們兩個不會出了什麼事吧?”凌士不放心的看著旁邊的老程。
許冀衡會做人,平日里沒事就來程家刷臉,以至凌霜華對他十分滿意。
早就將他視作準婿。
老程正盯著電視,一時,沒立即回答。
凌士一掌拍在他胳膊上,他被猛嚇一跳地轉過頭急道:“怎麼了,怎麼了?”
“我說你怎麼對你兒的事,一點也不上心。”
程定波啊了聲,委屈道:“我怎麼不上心了,說想吃糖醋小排骨,我不是下班就去買了排骨回來,給做。”
“……”
凌士作勢要掐他:“我說的是小許,和小許的事。”
“哎,結婚這事兒哪能我們方上趕子,”程定波深知凌士脾氣,不敢頂,走懷路線,語氣和道:“再說了,我們厘厘長相學歷都不差,你著什麼急呢。”
“我不著急能行嗎?眼看著就三十歲的人了。”
程定波立即說:“怎麼就三十了,哪有這麼把小姑娘年紀這麼往大了說的,二十八、二十八,還小呢。”
相較于凌士的著急,程定波倒是淡然的。
父的濾鏡,早已經麻痹了他的雙眼。
在他眼里,程厘就還是小孩。
*
第二天周六,程厘哪兒也沒去,就在家補覺。
吃過晚飯,凌霜華敲響的門:“我和你爸爸要去一趟超市,你想去嗎?”
“不想。”程厘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出神。
這次凌霜華忍不住了,直接擰開房門:“我說你怎麼一放假,就躺在家發霉呢,有這個功夫怎麼不跟……”
“我去,我去我去,”程厘搶在話說完之前,趕打斷。
生怕凌士,再提到許冀衡。
結果臨走,爸肚子不舒服,要去上廁所,凌霜華士翻了個白眼。
轉頭就看見程厘穿著一條紫的花里胡哨卡通子。
凌士皺眉道:“你就穿這出門?”
程厘把居家拖鞋,換外出的夾腳拖鞋,低頭看了眼,淡然道:“方便的。”
“哪有姑娘穿你這樣出門的,”凌士一邊嫌棄一邊念叨。
程厘抬頭:“大概是因為,這座城市已經沒有我在乎的人了。”
凌霜華狠狠瞪:“胡說八道什麼呢。”
夏天白晝長,這會兒六點多,依舊天大亮。
兩人在超市里逛了一圈,也沒什麼要買的。
誰知走出超市后,凌霜華反而想起來說:“家里陳醋沒了,你回去再買一瓶。”
“反正待會又不做飯,不能明天買嗎?”程厘有些煩躁。
這會兒哪怕是傍晚,但天氣依舊炎熱,一走渾汗。
凌士瞪著:“那行,明早你起床來買。”
程厘被凌士拿慣了,這回也不例外,服氣道:“好,我去,我現在就去。”
程厘慢悠悠找了家路邊便利店,買了瓶陳醋,就往回走。
家的小區位于市中心,旁邊正好有幾棟老洋房。
在綠蔭遮蔽下的別墅,在時更迭中,有種恬淡雍容的舊日風,與如今周圍的登時尚相得益彰。
程厘順著墻,看見老洋房里雅致的花園。
心底沒來由的嘲諷,陸家有什麼好,許冀衡有本事傍個給他買花園洋房的富婆啊。
剛走過巷口,就看見凌霜華站在一輛車邊。
“媽。”喊了聲。
凌霜華招呼過去,剛走近,程厘看見邊站了位老太太。
凌霜華說:“厘厘,還不給向打個招呼。”
程厘很聽話的招呼道:“向好。”
“喲,厘厘真是越長越漂亮了,”老太太笑呵呵的夸張,滿臉喜。
程厘此刻定睛打量老人,突然驚喜的喊道:“您是做油墩兒的向。”
以前程厘學校高中附近,有對老兩口擺攤子,做的油墩兒遠近聞名,那時候很多人都要開車過來買。
程厘更是喜歡,一個星期能吃六回。
只可惜后來,上了大學后,老人也不做了。
“難為你還記得呢,”向聽著這話,笑得越發開心。
凌霜華說:“向搬到這邊來住了,以后我們就是鄰居。”
程厘之前聽說老人家是回了無錫老家,有些驚喜道:“那真是太好。”
驚喜之余,程厘突然想到一件事。
那就是……
“,”一個低沉又好聽的聲音響起。
程厘下意識抬頭,看向來人。
在看清楚對方面容的瞬間,呼吸跟著驟然一窒。
容祈!
早該想到,向的孫子就是容祈。
向出現在這里,他也會在的吧。
夕余暉從樹蔭之間輕輕灑下,容祈穿著黑t恤和黑長,那樣暖意融融的黃昏之都融不化他周的冷淡。
一陣微風拂過,將他下擺鼓鼓的吹起。
有種久違的年氣乍然出現。
程厘在他走到自己面前時,還怔愣地看著他。
“厘厘,還記得我們家容祈嗎?”向蒼老而溫和的聲音說:“我記得你們以前是同學吧。”
“記……記得。”程厘尷尬道。
此時容祈抬了抬眉,深邃眼眸定格在程厘臉上片刻,微微頷首。
算是打了招呼。
看來他對自己是沒什麼印象了,估計連名字都不記得。
對此,程厘倒也沒覺得奇怪。
畢竟高中畢業后,他們也沒見過面。
“凌老師,”容祈反而是客氣的喊了凌霜華一聲,雖然凌霜華沒教過他。但那時候班上學生都知道,程厘的媽媽是學校英語老師。
凌霜華跟向悉,也是因為經常在那邊買油墩兒。
畢竟程厘特別喜歡吃。
此時向和凌士聊的開心,這麼久沒見,總要相互問問對方近況。
程厘安靜站在旁邊,一低頭就看見自己穿的這條紫卡通。
原本消失的恥心,瞬間又涌了上來。
不在乎大街上陌生路人的看法,但眼前的男人好歹是自己的老同學。
老同學見面,誰不想自己是鮮亮麗的模樣。
幸好今天洗頭了。
慶幸的念頭剛一閃而過,程厘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之前在酒吧喝酒,把鞋子一腳踢到容祈手里,他到底還記不記得?
或許當時酒吧燈太暗,他沒認出自己。
畢竟在高中時,他們就不算悉,這麼多年沒見,他不至于一眼就認出自己。
而且剛才他跟自己打招呼時,神如常,應該是沒認出來吧。
想到這里,程厘稍稍松了一口氣。
“厘厘,要不去我家里坐坐?”向溫和邀請道。
程厘以前一直都很喜歡這位老,不僅因為油墩兒做的好,而是特別溫和,是程厘想象中那種慈溫的。
不像的,會因為大伯工作更好,就更偏心堂姐堂哥。
向指了指旁邊的花園洋房,笑著說:“以后我就住在這里了,下次來家里,我給你做油墩兒。”
原來向搬到這里住了。
不過想想容祈現在的價,也是理之中。
程厘乖巧應道:“好呀,向,我就不客氣了。”
“說到吃,你哪回客氣過。”凌霜華在一旁嗔怪。
兩人準備離開時,容祈開口對凌霜華說:“凌老師,慢走,再見。”
聽到再見這兩個字,程厘心底一嘀咕。
還是再也別見了吧。
每次見到他,都尷尬的。
程厘嘀咕完,直接往前走,但下一秒,就察覺到不對勁。
因為覺自己的腳是往前走,但鞋沒有。
不……不是吧。
緩緩低頭,朝地上看過去。
左腳那只夾腳拖鞋的鞋帶斷裂了一,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厘看著那只鞋,覺得自己這輩子都沒這麼無語。
直到慢慢轉頭,不出意外的對上容祈投過來的目。
在他眼瞼微垂,視線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時,程厘整個人都僵住了。
這次還跑?
此刻一個略帶關心的溫和聲音響起:“厘厘,你的鞋子壞掉了?”
向也發現這個狀況,開口詢問。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著地上的鞋子。
這一刻才明白,什麼做,有些人還活著,但已經是尸。
但尸也得開口,抬頭,淡然一笑:“沒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樣。”
結果剛要邁步往前,就看見前面凌士下意識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發現,自己跟是親母。
程厘好不容易假裝起來的淡定,瞬間崩塌。
毀滅吧。
明天的太,還是別升起來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過來牢牢拽住,聲音從頭頂傳來,清越好聽:“站在這里,別。”
“等我。”
容祈扔下這兩個字,轉走向不遠的洋房大門。
他高長,步伐邁的大,幾步后,影就沒在花園。
凌士或許也是覺得太尷尬,也就沒數落。
容祈回來的很快,也就一兩分鐘,他去而復返,手里拎著一雙黑拖鞋,很大,看起來是男式的,連鞋底都很干凈。
“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聲:“謝謝。”
說完,就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彎腰,將拖鞋擺在了的腳邊。
程厘不由,難怪人家能取得這麼大的功,就這種變不驚的大將之風,就值得學習。
等穿好鞋子,誠心說道:“這次真的謝謝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凈,再還回來。”
出于謝,語氣不免過分禮貌了點。
也顯得格外生分。
容祈聞言,視線再次落在臉上,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麼,每次都這麼不牢固。”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她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已經不成了人形,手中卻是攥緊著一份保險報告,媽媽許久不曾過來看她了,他們都說,媽媽不要她了,可是她知道,那個傻女人給自己買了一份意外保險,媽媽不在了,成了這張紙…… 這是她被人換錯的第二十五年,這一年,她病了,而媽媽……死了。 她猛的一睜眼,入眼的卻是只存在她記憶當中,幾近斑駁的東西,以及牆面上掛著的日曆之上,所寫的1996年,而她,重生了
外界傳言,南知意不孕不育,婆婆嫌棄,因此成為帝家棄婦。誰知幾年後,她攜崽回歸,驚豔眾人。 觀眾1:“這兩隻崽,怎麼有點眼熟?” 觀眾2:“顏值高、智商妖……我絕對在哪見過!” 觀眾3:“這不是帝少家的小崽子嗎?” 帝釋景聞訊而來,看到南知意身側的兩隻小團子,再看看自己懷裏的崽子,懵逼了,“前妻,你是不是該給我個解釋?” 南知意淡定道:“別問,問就是你的!前夫?”
周止是京城出了名的浪子,禾汝卻喜歡上了他。酒吧門口,男人叼著煙,一臉玩味,“我不會喜歡你。”追他許久無果的禾汝決定,不要再喜歡這個浪子。誰知這混不痞主動纏了上來,“我想跟你試試。”禾汝眨眼,“嗯?試什麼?”周止攬著她的腰,低聲細語,“我說,我想跟你在一起。”-周止從不覺得他會浪子回頭金不換。可他卻一次次的失控。在他極度低谷宛若陷入地獄般的痛苦中,女孩拿掉他的煙,抱住他,“別吸煙了,抱抱我吧。”-后來那晚,周止抱著她,一臉心疼,“你別哭,我命都給你。”(雙潔/救贖/甜寵)
圈中盛傳楚寧宴是一朵高嶺之花,他我行我素,做事全憑興致。只有林淺知道,在他們這段膚淺關系里,她早就被這狗男人啃得渣都不剩。后來,林淺才發現,那場無關情愛的邂逅,其實是男人精心設計的陷阱…… ...
律所團建,宋淼被當眾問感情史。她淡定地說作者:“大學那時年輕不懂事,喜歡長得帥的,比自己年紀大的。不成想碰到個渣子,隻能讓他滾蛋及時止損了。”江知遠在對麵坐著,聽到渣子、滾蛋這些字眼,麵色鐵青。後麵,宋淼幾杯白酒下肚,笑瞇瞇地望著她作者:“所以我吸取教訓了,我還是要找個帥的,不過要個年輕的小奶狗,好掌控。”年紀漸長,宋律師她不好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