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的大街上,車輛川流不息地在青柏路上飛馳著,兩旁是人來人往的人群。
這個時候正是下班的時間,安靜的城市也沸騰了起來,人聲、車聲、賣聲混雜參差,熱鬧得很。
頭頂的大盡心盡力地散發自己最大的熱量,炙熱的投到地上,看不見的水汽一縷縷地被蒸發消散著,。
走在水泥路上的行人都明顯到從地上升騰上來的一陣陣熱浪,就連不的男孩們也紛紛撐起了一頂遮傘,保護暴在外的皮。
可就在這麼恐怖的烈日中,居然還有的姑娘一點防護都不做,就這麼大咧咧地把自己完全暴在的親吻下。
太非常高興,難得看到喜歡自己的姑娘,于是它大方地讓再熱一點再熱一點。
云恩熙被曬得汗流浹背,上那件廉價的白T在沒注意之下已經地飲飽了汗水,的,薄薄的布料映出了里面的黑。
若若現,有種不自覺的清純,不過這一切實在力沒關注著。
跪在地上,脖子上掛了一張木牌,上面書簡單地闡述的困境,然后求好心的陌生人出一點緩助之手。
在行乞!
在拋下尊嚴行乞!
可覺得就算拋下尊嚴跪著,就算被不理解不相信的人們誤解著、嘲笑著、輕蔑著,也比賣來得強!至不不搶不出賣自己不違背良心!
“這麼大一個人,有手有腳的,就算去做苦力也能賺夠一口吃的,需要在這里坑蒙拐騙?”
“就是,現在這個社會呀,世風日下,連這麼漂亮的閨也干這行當。”
兩個拎著菜籃的婦,只瞟一眼,就視無睹地走過,一邊走還一邊嘆著。
沒辦法,街邊行乞的人從來不,花招還越來越有新意,像們這種天天買菜的家庭煮婦早就看膩了,經驗富得很,直接無視就好。
三天了,自從在自己脖子掛上牌子,跪在熱鬧路邊行乞開始,這些話已經聽了三天了。
雖然早就免疫,再也不會有第一次被人說的氣憤,但心里還是很苦,也沒辦法呀。
那天從醫院出來后,找遍了同學借錢,也只借到得可憐的2萬塊,連媽媽的住院費都繳不起來。沒辦法的還跑去之前工作的家政公司想預支薪水,可人家早就炒了,還把給轟了出來。
那個經理還好心地指了條路,“你不是認識厲家的兩個大爺,大人嗎?那個什麼總裁書唐天凌,去找他,找我們這小公司有什麼用!”
可是,怎麼可能去找唐天凌,那是厲仲謀的人。
走投無路之下,只好出來行乞,聽說運氣好的話,一天也可以收到很多錢,
知道行乞是很丟人的事,但只要還有人相信、同,哪怕只是一枚小小的幣,積多,還是有希的,媽媽還是有希的。
只要有一點希就不會放棄。
一場聯姻,他們走到了一起。他換女人如換衣服一樣快,從不回家,所以,對家裡的「醜妻」不聞不問,所以結婚一年,他除了知道自己的老婆很醜之外,一無所知。終於,他受不了,開了口,「離婚吧!」
腦回路清奇大總裁VS三觀清正通透小翻譯沈星冉為了救弟弟,給時晏當了一年的金絲雀。一年到期,沈星冉卻不願再續約了。時晏:好馬不吃回頭草,沈星冉,走出這扇門,你以後就別想回頭。後來,時晏:我不屬馬。
包廂內燈光昏暗。男人斜倚著沙發,看向她的目光中染了醉意:“南笙,還記得我叫什麼嗎?”“霍霄,九霄重外的霄。所以在這榕城,我就是天。”…………排雷指南:1.男三上位,微強取豪奪2.成年人世界,沒有太多非此即彼 ...
林舒喜歡沈遇書,喜歡到人盡皆知!而沈遇書,大約是不喜歡她的吧……沈遇書從小到大都習慣了某個跟屁蟲一直跟在他身后,只要一轉身他就能看到她。直到有一天,他回頭看到跟屁蟲旁邊站著一個虎視眈眈的男人,他忽然慌了。小跟屁蟲還紅著眼睛對她說,“沈遇書,從今天開始我不喜歡你了。”“我不同意。”“……”“把我撩的心煩意亂滿腦子都是你,現在撩完就想跑?”“???”后來,林舒抱著沈遇書手臂撒嬌,“沈遇書,你為什麼從來沒有說過喜歡我?”“喜歡為什麼一定要說?”某人傲嬌,林舒剛有點小失落,就聽到他壓低嗓音,“我更喜歡做出來。”
盛寧在霍凜身后追了三年,所有人都認為是盛寧異想天開,想爬上枝頭麻雀變鳳凰。 她手里捏著孕單,想把結果告訴霍凜時,卻見他扶著一個女人下車,面上是她從未見過的溫柔。 以為三年如一日就能打動霍凜,結局卻是黯然收場。 盛寧終于死心,遠走高飛。 三年后,她身旁卻有了別的男人。 霍凜卻將她抵在墻上,眼眸通紅,“盛寧,我們結婚。” 盛寧笑的淡然,“不好意思霍先生,我有未婚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