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外公回家?
葉笙笙想著外公說他是本地的,那應該也不是很遠?
如果把外公送回家,再回醫院應該是來得及的吧。
猶豫間,邊的老人已經讓司機開車去了目的地。
葉笙笙隻好跟著,又看著邊的老人問:
“外公,那您現在住的地方,就是我媽媽以前生活的地方嗎?”
確實也想去看看媽媽從小生活的地方。
要是能在外公家,還能找到點媽媽留下的東西,那就更好了。
傅老爺子又拉過笙笙的小手放在手心裏,歎道:
“就為了等你媽媽回家,我一直沒舍得搬家,你媽媽住的房間,留下的所有東西我都沒過。
一會兒帶你回家以後,你看看你媽媽小時候的照片,跟你一樣生得白白淨淨的,特別漂亮。”
也不知道那兩個逆子有沒有在家。
要是在家的話,他就好好讓他們倆看看,他是怎麽把小孫帶回去的。
如果不在,倒也罷了。
現在他主要的任務就是好好跟小孫培養,等願意留在自己邊後,他就讓繼承傅家的一切。
以此來彌補他對媽媽的虧欠。
葉笙笙忽然很期待走進外公的家。
外公到現在都還留著媽媽的東西,那他應該是很媽媽的吧。
隻是媽媽當時可能跟爸爸很好,舍不得分開,所以才忤逆外公的意思,跟著爸爸私奔。
葉笙笙不評價媽媽跟外公誰對誰錯。
既然現在邊沒了什麽親人,弟弟又找不到,要是外公能陪著,心裏也是暖的。
相信媽媽在天上,也是希能回到外公邊,幫看一眼外公的吧。
傅家老宅位於A市老主城區,地段寸土寸金,昂貴得嚇人。
當轎車停在傅家老宅門口的時候,葉笙笙是傻眼的。
看著周圍的一切,有些反應不過來。
老爺子率先推開車門下車,幫孫拉開車門後,抬手去牽。
“走吧笙笙,我們到了。”
葉笙笙回過神,慢悠悠地從車上下來,四張。
心想這兒不是他們市區裏很出名的湖心公園嗎?
前麵是有一座老宅,但那種房子一看就是有些年頭了。
是那種古古香的園林建築,占地麵積還廣,若不是非富即貴的人家,怎麽可能住得起。
葉笙笙收回目看向邊的老人,有點不敢相信,“外公,您確定我們到了?”
傅老爺子牽著的小手,徑直朝著前麵的老宅子走去。
“是到了,外公就住這裏。”
話落,前方的門衛看到老爺回來了,趕忙推開鐵門出來彎腰道:
“老爺您回來了。”
“嗯。”
老爺子應了一聲,牽著笙笙徑直往園林裏走。
葉笙笙愣愣地跟在外公邊。
不敢相信外公家居然住的是這兒。
這兒不同於去的薄公館豪華大氣,甚至在這兒找不到一水泥跟鋼筋的混合。
全是木質結構的房屋,每一都巧奪天工,雕細琢,就連一柱子都被雕刻得龍騰虎躍,像極了藝品。
尤其走進大門後,前麵的園林設計更是巧妙非凡,一步一景,讓人夢幻的像是穿越到了古代。
葉笙笙覺得這種老宅子,應該是古董了吧。
外公能住在這樣的地方,擁有這樣的房產,可想他祖上應該是達顯貴的人家。
說不定媽媽,以前還是這兒的千金小姐呢。
畢竟一路過來,還瞧見了不像是在這兒打工的下人。
他們穿的服都一個樣。
不知道為什麽,葉笙笙忽然覺自己有些張。
老爺子牽著孫經過園林的走廊,來到主屋的客廳。
管家瞧見,趕忙上前迎接,“老爺您回來了,這位是……”
傅老爺子拉過葉笙笙,告訴管家,“純兒的寶貝閨,我的小外孫,趕吩咐廚房去備些好吃的。”
管家一聽是他們家小姐的兒,心下是激的。
但也不敢多問,趕忙轉去吩咐廚師準備好吃的。
葉笙笙驚呆地看著周圍的環境,真的沒想到的外公這麽有錢。
住這樣的中式別院就算了,家裏下人還不。
屏住呼吸,好害怕自己沒見過世麵的樣子,在外公麵前丟人。
老爺子知道孫想看什麽,牽過又說:
“走吧笙笙,外公帶你去你媽媽以前住的房間,歇會兒我們再下樓來用餐。”
說著,他便帶著孫越過前麵的屏風,往二樓上去。
葉笙笙小心翼翼地跟著。
跟著外公走進媽媽的房間後,看著裏麵的一切,仿佛夢回了媽媽小時候在這兒當千金小姐的畫麵。
屋裏很幹淨整潔。
但是留下來的東西,一看就是有些年頭了。
尤其牆壁上著的不黑白照片。
葉笙笙愣愣地看著那些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穿著民國裝的小孩,梳著很致的發型。
有些又是穿著旗袍的,特別好看。
還有一些是跟小男孩拍的。
葉笙笙抬手過那些照片,在想照片上這個很漂亮的小孩,就是媽媽小時候吧。
原來媽媽小時候確實很漂亮。
當目移到兩個小男孩上的時候,旁邊的傅老爺子道:
“那兩個是你舅舅,你媽媽以前很喜歡帶著你的兩個舅舅拍照。”
因為那個時候拍照不方便,都是請相館的老板來家裏拍的,拍出來的還是黑白照。
跟現在的相機拍照比起來,差遠了。
但即便是黑白照,卻也掩蓋不掉他那三個孩子好看的樣貌。
葉笙笙揚起角笑了笑,不由得誇道:
“兩個舅舅長得也好好看。”
傅老爺子對他孩子的值,還是很滿意的。
他驕傲地說道:
“別的不說,你媽媽跟你兩個舅舅的值,都隨了你外婆,你外婆就是這個,這裏還有的幾張照片。”
老爺子指著旁邊麗的旗袍子說。
葉笙笙看過去,又笑起來,“外公你不說這個是外婆,我還以為是我媽媽長大的時候呢。”
還別說,媽媽跟外婆是像的。
老爺子道:“你媽媽自從年後,就不拍照了,所以我這兒沒幾張年的照片。”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