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的,忍不住想,如果沒有那些傳言,如果自己當時問了他,他們是不是就不會離婚?
很快的,這樣的想法消失。
常寧眼中生出無奈,他們還是會離婚的。
他即便和周妤錦沒有關係,他也不喜歡,三年都沒有,無法給家誕下子孫,沒有孩子的婚姻,終究是不長久的。
沒有周妤錦,也會有他的母親,抑或旁的原因。
他們這樣有名無實的夫妻,早晚都會以離婚而結束。
腦中生出許多畫麵,而這些畫麵都在常寧無奈的笑裏消散。
他是好人,他們現在離婚了就各自安好,始終都是祝福他的。
把藥放下,拿過衝劑給他調好,然後常寧拿過手機和包離開。
如果他們沒有離婚,那現在什麽事都沒有他重要,但他們已離婚,有些事便不能太過。
中間的那條線,得把握好。
浴室裏,商司站在花灑下,聽著外麵傳來的聲音。
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做了些事才離開。
門哢噠一聲關上,清晰的傳進來,落他耳中。
這一刻,他深沉湧的眸子闔上。
三年婚姻,他極為了解。
做事細致,周到,妥帖,懂禮貌,有孝心;文靜,溫和,子喜靜,安穩;沒有大的誌向,隻求平淡。
這世間,看似許多人的人生都平淡,但其實,真正的平淡極,極難得。
能平平順順過一生的人,更是極。
而隻有在經曆了無數的事,起起伏伏後才能明白平淡的不易。
看似所求不高,但其實所求極高。
有自己認定的一套標準,法則,如果無法達到,便會毫不猶豫的離開,不死板,不是離了誰就不能活。
有一顆極為堅韌的心,誰都無法打倒,即便是他。
提出離婚,不是衝,不是一時想法,而是想了許久,權衡後才決定的。
正如那一夜他問理由,給他的答案。
所說皆是真。
唯獨,不喜歡他,是假。
是喜歡他的,他能覺到。
他一心在工作上,不代表他沒心,的好他都知道。
而他之所以答應離婚,是因為的理由確實合理,恰當。
他不講,隻講事實。
說的事實沒有問題,他確實沒有做到自己該做的,這樣下去是耽誤。
很好,三年婚姻,一切都做的很好,無可挑剔。
這樣好的,他沒有道理耽誤。
可他沒有想到,他會後悔。
他不是離了誰便不能活,更不是一定要非誰不可。
這世間之事有諸多選擇,作為商人,他更是明白。
他可以再找一個如常寧一樣的人,於他來說不難。
但是,和離婚,他沒想過再找。
以前覺得結婚是人生必經,他該結婚,但經曆一次婚姻後,他覺得人生並不是一定要有婚姻。
三年婚姻如同他沒結婚前,沒有任何變化。
這樣是否結婚,於他來說已全然不重要。
他無必要再結婚。
可是,他沒有想到,他所認為的沒有任何變化在離婚後開始一點點顯。
枕邊不再有一個人,不再有細細的呼吸,家中不再和纖細的影,不再有溫的話語,原本冷冰冰的別墅因為的存在而有了溫度,有了熱鬧,卻因為離開,一切沉寂。
很奇怪的,一切隻是恢複如初,但他的心卻不同了。
都說習慣自然,他習慣了。
那麽,離開,他習慣了亦如常。
可在這三年裏,在無聲中一點一滴浸他的人生,沒有掀起任何波瀾,無知無覺,甚至什麽時候和他的脈相融都不知道。
而當離開時,亦悄無聲息。
但是,卻在無聲中帶走了他的脈。
這樣的他怎麽還能恢複到以前?
不能了。
溫為笙是一個導火索,是掀開一切假象的導火索。
不是什麽習慣,不是什麽不重要,是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心。
選擇作為結婚對象,是因為合適,但他從沒有想過,為什麽是合適,而不是別的人合適?
邊不是沒有接過,但卻從沒有讓他想過要結婚。
除了,常寧。
他想跟結婚。
說,有個孩子,人特別好。子好,文靜,溫,乖巧,懂事,有家教,有孝心,家世清白,一家子都是知書達禮,不是不好的人家,他可以認識一下。
不強求。
若覺得孩子人好,有眼緣,那就相試試看,他這個年紀,是該考慮終大事了。
是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如若不是家道中落不會嫁給爺爺,但是嫁給爺爺後便悉心教導子,直至他們孫輩,到如今家的龐大。
說的話極有道理,他認可,所以,他去見了常寧。
第一眼他便看出常寧是個什麽樣的人,在商場這麽多年,早便練就了一雙利眼,僅看常寧的眼睛他便知道的子。
也就那一眼,他確定,合適。
作為結婚對象。
但是,有些事是靠一眼,一麵是不能百分百肯定的,尤其是婚姻大事。
家要娶媳婦,不是什麽人都可以的,他更是明白。
所以,一麵後便有了他們的第二次見麵,然後第三次,第四次。
直至他可以確定,如他所想,簡單安穩。
他要娶。
他提出結婚,答應,他們順利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人左右阻礙他。
對常寧很滿意,但從不強迫,隻看子孫的意願。
隻會提建議,決定權在自己手中。
他選擇常寧,全是他自己的選擇,與任何人無關。
即便母親對常寧的世不大滿意,也影響不了他。
而他對兒事向來無,娶妻僅是覺得這是人生的路,該結婚的時候,遇到了合適的人那便結婚。
常寧很合適,他願意結婚。
然後,他繼續工作,依舊如婚前,安安穩穩,不急不躁,細致的打理這個家。
可他從沒有想過,為什麽自己選擇,而不是別人?
難道,就僅僅是因為合適?
不是的。
如果要說合適,常寧不是那唯一的一個,可以替代。
可是,眼緣無法替代。
說過一句話,看你們有沒有緣分,有沒有眼緣。
是的,眼緣。
他一眼看中,卻從未想過什麽眼緣。
曾經說婚姻就是細水長流,而這細水長流看似容易,實則不易。
他當時聽這句話便明白其意,但卻僅限明白,無法真正的會。
而今,他和常寧的三年婚姻,他會到了什麽細水長流。
他不是那種會一見鍾,一眼就喜歡一個人的人,但和常寧的相中,他一點點的喜歡。
這喜歡不大,並不濃烈,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不曾察覺。
直至離開,溫為笙出現,這喜歡浮現,然後泛濫。
日久生,應該說的就是他。
他喜歡,早在不知不覺中喜歡。
他,非不可。
無人可替。
熱水嘩嘩的從頭頂落下,商司抬頭,任水不斷的從臉上衝下,打著他的眼睛。
常寧,三年,我確實沒有做到一個丈夫的責任,你離婚,是我該。
但現在,我們重新開始。
,結婚。
一切從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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