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孟瓊已經被幾個朋友拉到外麵空曠的地方去取景拍攝。
對方擺弄著專業攝像機,幫們拍照。
孟瓊僅拍了幾張,便從後麵悄聲離開,坐到一邊幫們看服。
悉尼深秋,夜裏寒氣重。
公路上是隨可見的遍地楓葉,孟瓊隨意撿起來一片還算完整的,夾到了自己公文包裏隨攜帶的筆記本裏,打算帶回去給佑佑。
有孩子和沒孩子對而言,區別很大。
從前孟瓊算是一人吃飽,全家不,自己怎麽著都能湊合,偶爾工作忙起來了一天不吃飯都是沒問題。
但自從做了母親之後,真的會突然多出來很多責任。
就像現在,即使工作再忙,也會出時間來關心兒子現在在做什麽,冷不冷,熱不熱,就連去外麵偶爾吃到一個不錯的甜品,都要想著給小家夥打包一份回去嚐嚐。
想起那個古靈怪的小家夥,孟瓊低頭,輕輕笑了下。
另一個朋友走過來,在邊坐下:“自己一個人在這笑什麽呢?”
輕搖頭:“沒什麽。”說著,又給對方披上了件外套。
朋友攏攏自己的外套,慨:“當了媽就是不一樣啊,這次我見你第一眼就覺出來了,比之前更溫了。”
孟瓊沒否認,也笑。
“對了。”朋友又問,“你跟老沈到底怎麽回事?”
孟瓊將頭發別到耳後:“我們離婚了。”
朋友瞬間瞪大了眼。
“你沒在跟我開玩笑吧?是我喝多了還是我耳鳴了。”
孟瓊拿手了的臉頰:“你沒有喝多,耳鳴的是我。”
“……”
朋友還是不敢相信:“沈逢西怎麽可能舍得讓你跟他離婚?我們當時還打賭,說你倆結婚之後絕對不可能再離婚,除非……是你喪偶。”
“……?”
這話說得太誇張,孟瓊也忍不住笑了。
“為什麽這麽說?”
“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朋友不可置信咽了下口水,“當年你走了之後,老沈他就跟死了一樣,那樣子我是想想都覺得害怕。”
孟瓊輕輕一怔。
看這反應,朋友瞬間明了。
“你居然不知道,我真服了。”朋友歎了口氣。
其實最早們這群人都很討厭沈逢西,覺得他吊兒郎當沒個正形,配不上孟瓊。
那時候悉尼圈子裏的,誇張的幾個男朋友都著換,在那個年代那個時間下,興許都是這麽做的,也都沒覺得有多大事,似乎一切都能歸結為年輕狂。
但他卻用實際行證明了他有多癡。
當時孟瓊走到哪他就黏到哪,跟塊狗皮膏藥似的,別人都說他是妻管嚴,沈逢西卻說是他離了孟瓊不能活。
別看沈逢西當時沒什麽錢,但就靠著那張臉,和拳擊手那個份,不知道有多人前仆後繼往他上,沈逢西卻一個都不看,甚至為了讓孟瓊安心,不惜放出自己某方麵不行的消息。
甭說長得有多帥。
看不能吃,也沒幾個姑娘肯往他上了。
總之當時隻要孟瓊一句話,想要什麽東西,他恨不得玩命幹也要買來。
後來聽說孟瓊想要個家,沈逢西那時候活著真就靠八方救濟。
他一個窮學生能有什麽錢在悉尼買房?
比賽周期又長,這條路走不通,就去打黑拳。
這東西給錢快,還給的多。
那段時間他悶頭悶腦天天去地下打黑拳,誰勸也不聽,被打得臉上沒一能看,胳膊差點被人卸了,也愣是不還一下手,怕孟瓊看見他這副樣子害怕,總是隨便找個地兒就睡了。
當年沈逢西算是圈子裏最有前途的選手之一,這麽做,算是自毀前途。
教練當時跑去罵他,質問他一個好好的職業拳手為什麽要做這麽丟臉的事。
沈逢西當時了角的,問他自己這張臉能值多錢。
最後,教練氣得把他剔除出隊,職業賽也給他了。
被賽的第二天,孟瓊走了。
沒有任何消息。
悄無聲的走了,離開了悉尼。
朋友圈子裏都在傳,是因為他沒攢夠錢,孟瓊嫌他沒出息才走的。
這事沾上錢,也就不純粹了。
可誰也沒想到,沈逢西整整三個月都沒說過話,該吃吃該喝喝,照常生活,有的上來他也不地方,整天一副死人臉,一聲也不吭。
時間一長,大家都害怕了,想盡辦法讓他說話。
但他就是不開口,眼都不抬一下,像個大腦已經死亡的植人,隻剩一副皮囊。
後來,終於有了孟瓊的消息。
聽說,回國了。
秦簡永遠也忘不了那天,沈逢西坐在天臺的石樁上,長長搭下來,子斜著,目淡得猶如一潭死水毫無波瀾,隻要一彈就能跳下去。
說出了這三個月來的第一句話。
“是不是不會再回來了?”
因為太久沒開口,嗓音都有些變化,沙啞,低沉,真像是死過一回。
這樣子就連當時的秦簡都說不出重話,遲疑著想安,可陳知易卻扯著的手腕將往自己後拽,冰冷的聲音不帶一點緒。
“是。”
“該清醒了,沈逢西,你這樣半死不活地做給誰看?”
沈逢西依舊是沒反應的。
就那麽坐著,坐著。
當晚,等秦簡想去給他送些吃的時,卻發現房間裏早已經沒人了。
他訂了最早的一班航班,飛回國。
……
“當初你們結婚的時候,我們都震驚了,震驚他居然還真回國把你給抓到了,所以我們就打賭,說就他這個腦估計一輩子也不會和你離婚……”朋友吐出了一口氣,“真沒想到,你們倆因為什麽離的婚啊?”
孟瓊想說什麽,嚨有些哽,沒說出來。
抬頭著悉尼的深夜。
安靜片刻,隻搖了搖頭。
朋友見狀,也沒再說什麽,隻是慨:“他確實對你癡的。”
忽然一陣凜冽的風吹來,幾個朋友被凍得同時倒吸了一口涼氣。
孟瓊依舊是那個作,坐在青石板上,四周衝來的風如同刀片般鋒利,從臉上劃過,側臉,眨了眨酸的眼。
站起來,走回包廂。
包廂裏的男人差不多都喝了個爛醉如泥,幾個朋友一邊吐槽,一邊把他們往上撈,打車人打電話,這許久不見的聚會以零零散散,一個接一個的離開告終。
孟瓊的目掃視,最後在這間包廂那個最不起眼的角落裏,看到了悉的男人。
沈逢西已經喝得本沒有力氣抬頭了,腦袋斜歪著,整個人仍散發著一種難以靠近的疏離,額前碎發下了眼,看不清表,也不知是醒著還是睡著。
走過去,腳步停下。
袁言半醉半醒,看到來笑一聲:“瓊瓊,你可算來了。”
孟瓊:“我幫你打車。”
“不用。”袁言揚起手機,“正好我老婆還生著我的氣呢,等來接我,走了。”說著,扶著沙發慢吞吞站起來,走出去。
搖搖晃晃走了幾步,停下來。
沒回頭,隻是突然說。
“他一個人喝我們五個,我們拚酒,他非要拚命,所以我們不玩了,也玩不起。”
說著,又哂笑一聲,“我隻是搞不明白,為什麽每次一到你的事兒上,他就較真得像個瘋子一樣。”
袁言把話撂下,把外套搭在肩上,轉走了。
腳步聲遠去,直到再無一點聲音。
包廂裏隻剩下他們兩個人。
空空的。
孟瓊定定地看著他。
看著這張悉的臉。
很久,很久。
出聲問。
“為什麽要喝這麽多。”
沈逢西沒回話,隻是聽到的聲音,眼皮底下的眼珠子似乎了,但沒睜開眼,睫了幾下,聲音發啞,字字如夢囈。
“拿到了。”
“什麽?”
他仍是重複:“拿到了。”
孟瓊這時候才注意到,他手裏握著一個東西。
握得死死地,護在口。
從他的指中,孟瓊看到了那張悉的、泛黃的照片,很舊很黃,邊緣都破了。
就是因為這張照片,才喝了這麽多酒嗎?
來保安幫把沈逢西一起扶到了出租車上。
他是真的喝醉了。
孟瓊讓他在後座靠好,剛要退出來去副駕駛坐著,一雙手卻突然拉住了的服。
“別走。”
沙啞的聲音像是懸在線上,小心翼翼。
孟瓊要去解他的手,可不知為何,明明喝醉了,這人力氣還是大得很,無論如何也鬆不開。
掙紮累了,孟瓊泄氣,陪他坐在後麵。
可剛上車,卻被邊的人給用力抱住,雙手箍住的腰肢,腦袋不偏不倚垂著下落,搭在肩上,整個人上是濃烈的酒味和淡淡的煙草味糅雜。
前麵的司機早已司空見慣。
從CLUB淩晨出來的,幹些什麽激的事也不見了。
“別走。”
他聲音發啞,又低,“你要什麽我都給你,好不好?”
可要什麽呢?
好像什麽都沒找自己要過。
什麽都沒有。
即使喝得醉醺醺,即使喝的一加一都不知道等於幾了,可潛意識裏沈逢西還是知道眼前人是孟瓊,可卻不知道要拿什麽挽留住。
“但你好像不需要我的東西。”
“也不需要我。”
他笑了笑。
“我是不是很沒用,很廢?”
孟瓊沉默了很久,垂著眼安安靜靜的。
車子拐彎,從地下橋上坡。
兩側迎麵灌進冷風。
終於,手,了沈逢西額角上的那塊疤。
有些痂,糙不平的。
“沒有。”
聲音很輕,帶著安,像是一陣溫的晚風,和外麵的寒風與之對抗。
“我從沒這麽想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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