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沈千初抬眸看向夜霆軒。
后者似沒有察覺到的目,淡淡道,“若是溫小姐想的話,我可以出時間陪你在港城四轉轉。”
“那就麻煩霆軒了!”溫念笑容溫和說道。
老爺子臉上的笑容滿面,滿意的點點頭。
沈千初咬著,眼尾泛紅。
小叔不是說不想那麼快找人?
現在又是什麼意思?
難不是看上了溫念?
“霆軒,你去送送小念。”
老爺子接著又發了話。
這是想方設法給兩人制造單獨相的機會。
夜霆軒,“走吧,我送你!”
隨后兩人離開。
從始至終目都未曾落在沈千初的上。
回去的路上,夜森見安靜的坐著,沒有說話。
“千初,心不好?”
這孩子,這幾天到底怎麼回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長大,有心事了,子也沒有以前那麼活潑開朗。
以前在他面前,都是嘰嘰喳喳,像一只開心的百靈鳥。但這次回來,明顯覺到的變化。
“爸,我沒事。”
“你是我看著長大的,我怎會不了解你?現在又沒有外人,你跟爸爸說說,或許爸爸能幫到你。”
“我真的沒事,只是不想說話而已。”
沈千初可不敢讓他知道自己對小叔的心思。
“千初啊,你喜歡什麼類型的男孩子?爸爸幫你留意著。”
“我不喜歡。”
“啊?”
夜森一腳踩下剎車,怔怔的看著,“不喜歡男孩子?那你喜歡孩子?”
“您可真會腦補,沒有那回事,我取向很正常。只是我現在年紀還小,不想考慮這些。”
沈千初找了個借口搪塞。
“你這孩子,說話說清楚,嚇我一跳!”夜森重新發車子,“你覺得溫念怎麼樣?”
“還行。”
“你爺爺很喜歡。”
“我看出來了,您不用強調。重要的是小叔是什麼想法。”
“我看他們應該對彼此都滿意的。剛相看起來和諧。”
沈千初放在膝蓋上的手指握拳,心莫名有些煩躁。
“我對他的事不關心,您快點開車吧。”
“我不在國,都是你小叔照顧你。你這丫頭到底有沒有良心。”夜森無奈的搖搖頭。
沈千初閉上眼,不想說話。
這時手機鈴聲響起,是朋友給打來電話,約去酒吧喝酒。
“知道了,我馬上就到。”
掛了電話,沈千初道,“爸,朋友有點事找我,我現在的過去一趟。”
“什麼事那麼著急,這個時間去?”
“跟您說了也不明白,您把我放路邊,我自己打車去。”
“爸爸送你過去。”
“不用了,您回去早點休息,不用等我。”
夜森將車子停靠在路邊,沈千初推開車門下了車,朝著他揮了揮手。
“千初,早點回來,你個孩子在外面注意安全。”
夜森不放心的叮囑。
“知道了!”
畢竟已經長大了,約束管得太多,也不好。
沈千初從小也是乖巧懂事,從不讓人心,夜森對還是很放心。
所以沒多想,看著上了出租車,便啟車子離開。
結婚兩年,獨守空房,掛著結婚的名義,享受著單身的快樂,她日子過得十分愜意,上酒吧狂歡,卻遇到讓她掛上了結婚之名的男人,還被強行鞍上了'販毒''賣淫'等違法罪名帶到警局,她怒.他一直以爲他娶的女人,'乖巧''聽話'所以晾再家裡一曬就是兩年,不想再酒吧掃毒相遇,看到那耀眼且脾氣暴躁的女人,他開始不淡定了?身爲軍官,作爲男人,他有義務維護社會安寧,所以他決定將這個女人捆綁回家,好好'教育'.
別名:古代殺手養家日常[古穿今] 阮卿撿到一個古代男人。男人說:“我從業多年,賺得黃金萬兩,珠寶成箱。”阮卿問:“在哪呢?“男人:“……古代。”“那就成了。”阮卿把拖把塞給他,甜甜地說,“把地拖干凈,盤子和碗洗了,衣服記得從洗衣機里拿出來晾。洗衣機就是那個方形會轉的東西。然…
十五歲的溫窈出身名門,家產上億,是溫氏集團的掌上明珠十七歲的裴峋離家出走,一貧如洗,是惡劣不馴的少年愛豆崇德中學校慶那天,溫大小姐站在一片熒海中,一眼心動暗戀小愛豆的溫窈不敢接近,只敢默默背后應援,以及在網上口嗨:“你再這麼造謠今晚裴峋又要在電話里哄我好久。”隨后第二天,溫窈一覺醒來被告知——她如今二十三歲,已婚,還失去了七年的記憶不久后
【甜寵+雙潔+年齡差+寵妻狂魔+全家火葬場】前世,慕嬌嬌身為真千金卻被慕家所有人厭棄,被逼著給假千金腎臟移植,最終慘死,可她恐懼想逃逃離的瘋子卻逼著慕家所有人在她棺材前下跪,幫她報仇,甚至抱著她的尸體在棺中自盡。所有人都拋棄她,只有他愛她。重生后,慕嬌嬌跟慕家人斷絕關系,好好跟司墨寒在一起,她人前乖巧可愛小白兔,人后手撕白蓮腳踹渣男,全家人火葬場跪求她原諒。——嗜血狠戾的瘋子養了個嬌軟明媚的小姑娘,每天親親抱抱舉高高,把她寵成小祖宗。“嬌嬌,你是我的。”男人掐住小丫頭的腰肢,嗓音黯啞。“老公最帥最...
女兒腎衰竭,手術前,她最大的心愿就是過生日爸爸能陪她去一次游樂場,她想跟爸爸單獨相處。我跪在傅西城的面前,求他滿足女兒的心愿,他答應了。 可生日當天,女兒在寒風中等他,等到吐血暈厥,他都遲遲沒有出現。 女兒病情加重,搶救失敗。 臨死前,她流著淚問我,“媽媽,爸爸為什麼喜歡程阿姨的女兒卻不喜歡我?是我還不夠乖嗎?” 女兒帶著遺憾離開了! 從她小手滑落的手機里正播放著一條視頻,視頻里,她的爸爸包下最大的游樂場,正陪著他跟白月光的女兒慶祝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