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整容了,還用盡手段,把賀家的錢都弄到自己的名下,去外面包養了牛郎。嘖嘖嘖,要是我啊,丟臉都要丟死了,還好意思出現在大家面前?”黃雨也跟著說起來,癟著,不屑地看著賀寧。
“這也真夠強烈的,要多男人才能滿足啊?”朱文雅跟著嘲諷道。
賀寧冷冷地看著們:“所以,這就是你們來探我的目的?帶著這麼多人來冷嘲熱諷?”
看起來,們以前吃的虧,還真的不夠多。
賀曼妮忙繼續保持著溫:“姐姐,不是的,們都不懂事,你不要跟們計較。其實,我是真心想要保留我們的姐妹的……”
李羽姍、黃雨、朱文雅和華菌這四個人,并不知道賀曼妮的真實目的,見低聲下氣,而賀寧還十分倨傲,都十分不屑。
“曼妮,你還何必討好這種人呢?讓跟著的牛郎一起好好過日子不就行了嗎?反正丟人的又不是我們。”李羽姍憤憤地說道。
“就是曼妮,不是已經被賀家趕出來了嗎?也丟不了賀家的人,管那麼多干什麼?”黃雨繼續癟。
護士見們出言不遜,大聲說道:“你們憑什麼這樣說賀小姐,賀小姐可不是這樣的人!我看你們才一個個的都不是什麼好人!”
雖然也不知道賀寧的真實份,但是在照顧賀寧的過程當中,賀寧待人真誠溫暖,態度和善,跟眼前這幾個人,完全是天壤之別,自然是信賀寧的人品的。
“關你什麼事啊?你算什麼東西?”李羽姍不爽地吼著護士,揮舞著手要打護士。
賀寧站出來,擋在護士前面。
“羽姍,別這樣,這好歹也是我的姐姐。”賀曼妮拉住了李羽姍。
走向賀寧,開口說道:“姐姐,你在外面這樣浪,還不如回家來。其實,爸媽都念著你。只要你回家來,一切都好說。”
其他人,都不屑地看著賀寧。
賀曼妮繼續說道:“你看,你不是已經跟謝奕豪退婚了嗎?雖然要找個如意郎君不容易,但是爸媽也不是沒有為你考慮。我們賀家,跟沈家不是有婚約嗎?前段時間,我已經主跟沈家的沈璟煜退婚了,只要你愿意,我讓爸媽將這門婚事讓給你。”
“姐姐,這個沈璟煜家里雖然不是很有錢,但是當年,也是很有聲的。他跟你也十分般配,為了你,我愿意把他讓出來。”
賀寧聽到這里,不由失笑。
原來賀曼妮過來,要說的就是這個,說的就是要把沈璟煜讓給自己?
賀曼妮真的以為,沈璟煜想娶呢?
“姐姐,你笑什麼?我說的是真的,為了你,我可以做到退讓的。”賀曼妮一副為賀寧好的樣子。
“你見過沈璟煜了嗎?你知道他們家庭狀況如何嗎?你知道他們對婚約是什麼態度嗎?”賀寧笑著問道。
賀曼妮當然沒有見過沈璟煜,當然知道沈家家道中落,更知道他們這次來,肯定是要自己結婚的!
“你救了我,我讓我爹地以身相許!”寧夕意外救了隻小包子,結果被附贈了一隻大包子。婚後,陸霆驍寵妻如命千依百順,虐起狗來連親兒子都不放過。“老闆,公司真給夫人拿去玩?難道夫人要賣公司您也不管?”“賣你家公司了?”“大少爺,不好了!夫人說要把屋頂掀了!”“還不去幫夫人扶梯子。”“粑粑,謝謝你給小寶買的大熊!”“那是買給你媽媽的。”“老公,這個劇本我特彆喜歡
他們相識于家族祭祖,論輩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幾歲,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墻古樹,這墻下、樹旁沒半個影子,四處空空。她總覺少了什麼,很失望。 她不知,這江南年復一年等著北來的大雁,他也在日復一日靜候她。 “人人盡說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你若不歸,我不會老去。 本故事純屬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頻率會減慢,此文不V 搜索關鍵字:主角:沈昭昭,沈策
九千年前,她是運轉乾坤,腳踩百鬼的殭屍老祖。一朝重生,秒變鄉下土掉渣的丑丫頭。渣男退婚,當面羞辱,生父眼瞎,無情無義?白夭微微一笑…… 車禍加毀容,送渣男進ICU。馬甲一長串,叫爸爸也不行。渣男回頭:夭夭,都是我的錯!豪門父親:女兒救命!白夭微笑臉:乖,叫祖宗~
三年前的一場意外,她狠心推開他,三年后,他強勢歸來,將她抵在角落里:“女人,反正你都要出來賣了?賣給誰不是賣?為什麼不能是我?”他恨她入骨,只想羞辱折磨她,甚至親手要把她送到一個植物人的婚禮上,她終于心灰意冷,再也不想為他委曲求全,發誓從此后要為自己而活,卻怎麼也擺脫不掉他的糾纏,她問他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放過她,他輕咬著她耳垂危險低吟:除非我們,同歸于盡……愛,是一場抵死纏綿的浩劫,你似傾城月光,若不能擁有,粉身碎骨,又何妨?
(雙潔+日久生情+甜寵+總裁&秘書+日常)一個發現男友不甘寂寞去嫖,一個白月光訂婚。 雙雙失意的兩人在酒店共度了一夜。 本以為再無交集的兩人,安然突然被調到總部成為總裁的私人秘書。 見面那刻,安然要瘋了,艷遇對象居然是老板! 意外相遇,那晚的事兩人默契的翻篇。 突然有一天,江氏集團繼承人江淮年突然高調宣布結婚。 對象竟不是和他出雙入對的當紅明星! 因此,江家少奶奶收獲黑粉無數,有人爆料這位少奶奶是秘書上位,江家人根本瞧不上她,要不是她以孩子要挾,根本進不了江家門! 安然表示冤枉啊!我都跑到國外躲他了! 江母表示冤枉啊!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都已經把她當兒媳婦了! 黑粉超話每天一問:今天離婚了嗎? 氣得江淮年在超話里發飆:我費盡心思才追到的老婆,離婚永遠都不可能!再造謠送你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