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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下》 第216章

◆第三章:聖現蹤

說話之問,們也說出了自己的姓名。

為首的人兒做千茹,眼睛最為靈是寒丹,年齡最小的名為樂曼,個子最為矮小的是竹涵,而文靜小人兒是柏蓉。

們倒是不避諱自己跑出來的事實,而且們就是十一峒之中的五個峒主的兒,份不可謂不尊貴。

「你們這樣……我是說那些孩子回去以後,族裡人會怎麼看待們?」我遲疑的問道。

據我所知,凡是從青樓裡面出來的子,一般都沒有多好的結局,等到人老一哀之後,就會被打冷宮,過著和奴婢一樣的日子。

這還是有錢人家,通常況下,普通人家本不可能接青樓子。

就算苗族人再寬厚,對於這些「香千人嘗、玉臂萬人枕」的孩子,心裡的疙瘩總是有的吧?雖說們也是為了部落的生存。

「切,當然很尊重的囉!」

樂曼白了我一眼:「我們可是英雄呢,回去後,男人們都是搶著娶我們呢……」

「啊?」我大為驚奇,同時就笑了起來。

苗族的文化教育果然與眾不同,他娘的,像是這樣的孩子,雖然已經不是子,但無疑比那些什麼脾氣不好的大家閨秀更值得珍惜啊!

不過,我也想起了一件事:「斯夕瓊回到苗疆的時候,不是帶了許多金票回去嗎?

也有一百萬金幣,照理說你們南花山脈十一峒用不了那麼多的金錢吧?」

寒丹聞言一驚:「我現在倒是有些相信你和聖認識了,居然這件事你也知道。」

我微微一歎:「寒丹小姑娘你不是廢話嗎,那錢就是我給的禮,除此之外,我的一個老婆還送給許多金銀首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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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涵咯咯的笑道:「對,聖也有不的金銀首飾,只不過全部都賣了。」

瞧著我的疑,柏蓉心裡很是滿足,卻又忍不住一歎氣:「唉,這些都怪我們的總峒主路哈奇,也就是聖的爸爸!在九月乾旱的時候,聖用金票從桂海城買了許多的糧食和食回去,後來旁邊幾個部落聯盟知道了,就跑來求助。」

「總峒主想著都是一脈相承的苗族人,便借了八十萬金幣給他們,結果沒想到旱災之後又是雪災,總峒主本沒有留下應急的錢財,現在那些部落還,也本不可能,要不是聖將自己帶回來的所有金銀首飾賣了,我們早就撐不住了呢。」

我點頭道:「這典型的犧牲自我,便宜別人。」

聞言大怒,瞋怒的著我,潑辣的道:「滾……」這些小辣椒可真夠辣的,明明是們起頭罵路哈奇,我發表同樣的慨就不行,真是有格啊!

千茹小抿了抿:「聖本來想要再次出山找朋友借錢,可惜這幾個月大祭司的病又有反覆,不出,因此我們決定自己也為十一峒的父老鄉親們做一些貢獻。」

「啊,難道說……聖的那個朋友,就是你?」樂曼忽然跳了起來,指著我道。

「樂曼小妹妹,我為你的後知後覺而到難過。」

我攤開了雙手:「這話我剛才就說過了啊。」

「呸……」

齒妹妹不屑的皺皺瓊鼻,惹得我心中一熱,別看年齡小,實際上也是可以吃了啊!

「其實,我們這次出來,包括之前的那些姐妹們出來,聖都不知道哦………」

正在我浮想聯翩之際,竹涵又給我拋出一個令人詫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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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對啊! 」

寒丹翹了翹小:「你覺得以聖那種悲天憫人又古板的格,會同意……同意我們做這種事嗎?」

我一想也是,苗疆多是多火辣,但斯夕瓊卻不屬於們中的一員,文靜優雅的就像是京城裡的大家閨秀,如果知道自己的族人靠著這個為部落賺取錢財,絕對不會同意。

恍然大悟的我,和聲道:「我明白了,你們一定是趁著斯夕瓊在思心崖上,專心照顧媽媽時跑出來的。」

「算你不太笨……」寒丹傲然一笑,眼神中有著孺子可教的味道。

看來,災的不只是南方的漢族民眾啊!

因為連續幾個月的兩次大災難,苗疆上千萬人的生計都於困難之中,幸虧他們子不算蠻野,要是換了草原上的蠻子們,早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大軍殺過來了。

且不說這種困苦會給我流風國帶來多大的不安定因素,單單是他們乃斯夕瓊的族人這一點,我就不能袖手旁觀。對!沒有遇到都還好說,如果遇到了都不管,那實在不符合我的本心,以後見了斯夕瓊,也會很沒有面子。我上除了數十萬兩的零錢之外,還有七億五千萬金幣的超級巨款,隨便拿一點出來就足夠斯夕瓊的南花山脈苗人們用度了。

看到我陷沉思,幾個小人兒幾次想要喊我,都被千茹搖頭制止了,知道這個男人一定在想著什麼東西,說不定和自己一族的險境有關。

們雖然願意為了族裡的老人和小孩們犧牲,但如果有別的法子,誰願意糟蹋自己的清白子呢?

沉默了片刻,我抬頭道:「你們知道在桂海城裡面,誰擁有的糧食最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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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廣明郡郡守張曉峰囉。」柏蓉想也不想的回答說:「城裡三個最大的糧食商行,他的小老婆和兄弟就各有一個,再加上倉裡面的存糧,他手上至好幾千萬斤的糧食呢。」

「不過這個張曉峰真是個貪得無厭的狗!」樂曼揮舞著小拳頭:「一枚金幣去年九月都還能買二十斤糧食,現在卻只能買十斤,簡直比土匪搶劫都還狠!」我眉頭一皺,現在在南方,糧食貴得離譜,我是知道的,但桂海城是可以接到海外商人的地方,過樞院的探我可以知道,比如說羯羅島那些地方,糧食產量都非常高,雖然離我想要的數量有很大距離,但供應桂海城綽綽有餘了。張曉峰擅自把糧食賣價提高一倍,這其中的利潤真的如同樂曼所說,比搶劫都劃得來。不過,我剛才也計算錯誤了,既然糧食價格高了一倍,那麼苗疆南花山脈十一峒的人口也就只有十五萬了,還真是啊!

當我將剛才的錯誤計算一說,沒想到幾個小人兒都哈哈大笑起來:「笨蛋,你是真的算錯囉……不過不是算多了,而是算了……我們的人口,所有加在一起,有六十萬人呢! 」

「六十萬?」我不解的道:「兩百萬斤的糧食,能夠六十萬人吃兩個月?平均每人每天只能吃半兩米,你們沒有開玩笑吧?」

爺,你真是位不知民間疾苦的大爺呢!」竹涵淡淡的笑了,笑容中帶著一淒涼:「我們苗疆還有不可以食用的野菜、青草、樹皮等東西,混雜在米裡一起煮,每天維持最低的需要就行了。都這個時候,哪裡還能吃飽呢?半兩米,勉強夠了。」這麼一說,我也算反應過來了,是啊,都是難民了,還求什麼吃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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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彊的人不同於那些要遷移的災民們,苗疆的人吃了飯就可以待在山裡、竹樓中,不做任何的事,以此保存力。

災民們卻不一樣,他們每天要走幾十里的山路,跋山涉水的時候不在數,在這種況下,不給他們吃飽,恐怕沒有多人能順利抵達西北。

「糧食的問題,我來幫你們解決。」思量過後,我回到了現實中:「你們等著我的好消息吧。」

「啊,真的嗎?太謝你了! 」們驚喜莫名的道。「我可不是看在你們幾個臭未乾的小孩的面子上,我是為了斯夕瓊。」我笑了笑道:「我在桂海城只能待三天,你們有沒有什麼法子,讓斯夕瓊三天之趕到這裡來?我想見一見。」

「三天?不可能! 」千茹堅決的搖著頭:「從南花山脈到桂海城,中間還有好幾十座大山,都是不適宜人居住的險峻山脈,起碼要十天的時間才能到達……再則,就算用飛鷹傳信,也得要一天的時間。你想要三天時間見到聖,除非能坐在飛鷹上飛過來。」「那可太可惜了。」我聳聳肩道,眼中的失顯而易見。「這位小爺,你難道是覺得靠這些糧食,就能打我們聖的芳心?」寒丹的眸兒都轉著瑩:「這怎麼可能嘛……要不我們幾個就便宜你好了……反正你給了我們這麼多東西!」

另外四個小人兒連連頷首。如果我什麼都不要求,就給了們價值二十萬金幣的糧食,那可會讓們心中不安的,山外人的狡詐們是知道的,也明白不勞而獲的事本就不存在,還不如先付出了代價,拿到糧食的時候也比較安心。

們原本打算,除了初夜賣得五千金幣巨款之外,一直在桂海城待到春暖花開,到時能賺多是多。可如今居然只需要伺候一個人,讓他佔有自己五個人,那樣的覺頓時使得們輕鬆了許多,看著我的眼神中也開始有了善意,至是哀怨之了許多。

「你們?」我打量了穿著暴的苗族小辣椒們:「多發育幾年再說吧!」

「去死……」人兒們吱吱喳喳的反駁道。

一陣笑鬧過後,我讓五位小人兒待在小樓裡,我自己走了出來。客棧的面積很大,可沒走多久,名為吳征的客棧老闆,就神出鬼沒走到了我的邊。

「小兄弟,這麼快就完工了?」吳征上下的打量我道:「們五個是真正的啊,想不到還是臣服在你的鞭下,真是佩服佩服!」

「哈哈,吳老闆客氣了,因為只是雛兒,所以對付起來容易得多。」我開懷笑道:「只不過開苞真是個勞累的活兒,我待會兒得好好吃點虎鞭補一補才行。」

「虎鞭啊?」吳征笑道,「桂海城雖然是小地方,但還是有那麼一些珍寶,大哥我不才,家裡正好有兩,你要喜歡的話,兩千金幣拿去。」

一千金幣一虎鞭,的確算不得貴,老爹曾經買過幾,大約是五千金幣一,要是到了京城,起碼也得一萬一。桂海城依靠著苗疆的萬里大山,又有海外大小商隊不斷前來,能有不的虎鞭,倒也不足為奇。我想了想,將兩張五千金幣的銀票遞給了吳征:「這裡是一萬金幣,待會兒你把虎鞭給我拿到小樓裡,剩下的就當謝謝你給我找了這麼好的苗族小辣椒,還有幫們給你的吧。」吳征接過後,更是笑得合不攏:「這怎麼好意思,小兄弟你太客氣了! 」

說得客氣,實際上吳征把銀票放進口袋裡的速度,簡直可以用閃電來形容。

頓了頓,吳征忽然歎了一句:「小兄弟,你的運氣真不錯,以後想要再找到品質這麼好的苗族,可就不容易了啊!」

我以為他是提醒我,想要再找幾個苗族就得花更多的錢,便笑笑不語。

吳征這麼明的客棧老闆,哪裡會看不出我心中所想,他連忙搖手說:「小兄弟,我不是想要提高價錢……你還不知道吧,馬上我們桂海城的青樓裡面,就再也找不到苗族小辣椒了!」

我一愣:「為什麼? 」

「嘿,我有絕對幕的消息,就在中午的時候,苗疆南花山脈的聖來到了桂海城,正要求我們郡守大人將所有的苗疆放行回家呢。」

「南花山脈的聖?」

「是啊,哦,對了,小兄弟你可能不知道,這位聖可是了不得,不但貌如花,還是南花山脈那一帶總峒主的兒,深他們苗族人的戴哦。」

「可是苗疆聖為什麼能命令郡守大人,難道苗疆的人很厲害?能讓郡守大人放走桂海城的搖錢樹?」

「呵呵,這個說來就話長了。」吳征懷裡揣著的銀票,四了一下,才道:「算了,你不是我們本地人,馬上又要出門遠遊,我跟你說也沒有關係,你可千萬不要對別人說啊。」

「好。」我淡淡的一笑,你肯告訴我,可能還是看在我出手豪爽的份上吧。

吳征再次往四周瞧了瞧,確定沒人聽後,小聲說道:「單單是苗疆聖,就算長得再漂亮,我們郡守大人都不可能買帳,說不定還會把抓來當小老婆……但是這位聖可不一樣,可是蘭亭公的小妾!蘭亭公,你知道吧?」

「蘭亭公?」我適當的出了驚駭之:「難道是那位帝國的英雄,任皇后娘娘的侄兒,皇上最信賴的公爵大人嗎?」

「對!就是他!」

吳征也是滿臉的崇敬:「別看蘭一早公年齡不大,在大漠草原可是殺人如麻,幾十萬草原蠻子都死在了他率領的鐵騎下,甚至連老巢都被蘭亭公端了一次呢。」

「蘭亭公的英勇我也有耳聞,但苗疆聖又怎麼和蘭亭公扯上關係了?」我不著痕跡的問道。

「哈哈,這個你就不知道了吧?」

吳征臉上的八卦熱,讓我似乎回到了京城,因為只有京城的人,才最喜歡擺弄八卦,探聽各種小道消息。

「蘭亭公不但在戰場上戰無不勝,為人更是風流惆儻,什麼蘿莉、母姐妹花、各個種族的人兒……都被他收到了房中,有一個南疆聖做小妾,又怎麼了?」

「呃……」別問我是誰造的謠,爺我最自律不過,哪裡有這麼的好如命?

斯夕瓊我就還沒有得手嘛!

「怎麼?你不信?」

吳征見我一臉的不以為然,覺得一陣不平:「我告訴你,雖然我沒有出過桂海城,但來往我們這裡的商人可多了,我的消息比你靈通,蘭亭公絕對是這麼一個風流惆儻的超級戰神! 」

「我也沒有說不信啊。」

我笑了起來:「掌櫃的,從這裡進城需要什麼路引嗎?」

「當然要。」

吳征從懷裡出了一塊木牌,正面畫了一些花紋,背後是「同福」兩字,也就是這個客棧的名字:「來,小兄弟,拿著這個牌子,進出城門的時候出示一下就行了,實在遇到什麼麻煩,別忘了報我的名字!」

「好!己我點了點頭,拿過木牌後,轉往外而去。

應該說,斯夕瓊來到桂海城,要求放自己的族人回家,這個舉我一點都不到意外。因為憑著絕的善良格,除非不知道,一旦知道了這件事,肯定不會任由苗族的們這麼糟蹋自己,抓們回家,那是理之中。

可是我心中還有一點疑,我曾經告訴過斯夕瓊我的份,包括任蘭亭和劉日兩個份也告訴過,到時來無雙縣找我。

憑著我的話,就足以讓張曉峰相信嗎?

除了金票和金銀首飾,我可還沒有來得及給足以證明我份的東西啊──不過話又說回來,好像除了一塊天龍金牌和皇宮侍衛統領的腰牌,我上真沒有多證明我份的東西,銀虎軍團虎符和軍團長令牌還放在西涼城呢!

張曉峰能在鳥不拉屎的廣明郡待下來,還活得這麼爽快,就代表著他不是一個傻子,空口無憑之下,我擔心他會做出什麼危害到斯夕瓊的事

要知道,斯夕瓊可是武林第三的絕,男人看到了,很有不心的。

郡守大人喜好的事跡,在廣明郡可是婦孺皆知啊!

最好別打爺我的人的主意,否則,爺我會讓你知道,什麼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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