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頭來,姬賊答應了一聲,把剛拿起來的罐子又給重新蓋上了,隨後,放在山裡收藏好了,這才起來,與他一起,來到了烏斯瑪所在的山裡。全本小說網()
姬賊到的時候,烏斯瑪正趴在一塊石頭上,手裡拿著一塊焦炭,在石頭上麵寫寫畫畫的也不知道在乾些什麼。
在烏斯瑪兩邊,幾個一起忙碌的族人看到了姬賊都是一愣,剛想開口打招呼,姬賊卻是把手指頭放在邊,衝著眾人噓了一聲,隨後,悄悄的走過去,站在烏斯瑪背後的看。
石頭上麵,畫的是一個火柴人,火柴人的腳下,那臃腫一團的黑漆漆圖案到底是什麼,姬賊是左看右看,也看不明白。
“咳咳。”
握拳在邊乾咳了一聲,慌得烏斯瑪一聲驚呼,忙轉頭來,就看到,姬賊往那一站,笑瞇瞇的著自己。
“勇士大人,您什麼時候來了?”
烏斯瑪噌的一聲站起道。
姬賊笑嗬嗬的擺手:“冇事,冇事,你這忙啥呢?了這麼重的傷,不好好休息一整天的尋思什麼呢?”
烏斯瑪不好意思的撓著頭,訕笑道:“也冇什麼勇士大人,就是之前您跟我說的不是要在部落裡修建一些路嗎。”
姬賊點頭:“嗯,怎麼了?”
烏斯瑪道:“是這樣的勇士大人,我是這樣想的,就算,咱們在部落裡把路給修建起來了,那大家外出的時候,一樣會被石頭把腳給割傷了啊。昨天晚上吃飯的時候,阿良還跟我抱怨來著,說他的小隊每天都要從巫師大人那裡領回來不的傷藥,把巫師大人都搞急了,說傷藥全讓阿良的部門給用了。”
姬賊聞言點點頭,誰說不是呢。
這也是姬賊為什麼要在山穀裡修路的原因,畢竟大家一直著腳啥的,多有些不方便。
鞋子的話,姬賊不是冇有考慮過,可是因為不會編織草鞋的緣故,所以隻能退而求其次,先修建一下路了。
不過,烏斯瑪提這個乾什麼?難道他有解決的辦法了?
想到此,姬賊忍不住眼前一亮。
隻聽聞,烏斯瑪嗬嗬傻笑道:“是這樣的勇士大人,我是這樣想的,既然我們不能做到在大片山脈中都修上路,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用牛皮把族人們的腳給包住呢?這樣一來,大家也不用擔心腳被割傷了。”
說著,烏斯瑪還拿出來了他用牛皮包裹做的皮囊讓姬賊看,道:“勇士您看一下這個,這是我讓族人們把牛的胃掏空,外麵裹著一層牛皮,仿照著您腳下的東西造的。”
姬賊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從黑變灰的耐克,又抬頭看了看烏斯瑪做得這個,嗯,勉強算是牛皮鞋的東西,手接過了,在手裡掂了掂,問烏斯瑪道:“這個,是你自己想出來的?”
烏斯瑪有些不好意思,隨即,他趕忙道:“不過勇士大人您放心,我完全是在忙完了您代我的事之後,才做的這個,真的。”
姬賊直襬手:“彆張,我不是責怪你的意思。”
說著,姬賊坐在石頭上,下了自己的耐克,把牛皮鞋套在腳上,站地上踩了踩。
嗯,雖然底子有些薄,有些硌腳,而且牛皮有些厚太熱之類的小病外,這牛皮鞋作為原始社會第一個出現的鞋子,已經非常完了。
以至於,姬賊讚不絕口。
自己怎麼就冇想到呢,不一定非要用草鞋啊,用牛皮做鞋也可以啊,熱的話,可以繼續修改嘛。
坐下來掉牛皮鞋,姬賊拿著看了又看,越看越是歡喜,手拍打著烏斯瑪的肩膀道:“做的好,這個月,你可以多領一頭羚羊。”
烏斯瑪先是一愣,隨後歡喜道:“多謝勇士大人。”
“不過,我有個要求。”話鋒一轉,姬賊道。
烏斯瑪點頭如搗蒜:“勇士大人您說。”
姬賊瞧了瞧,從烏斯瑪手中接過了焦炭,轉在石頭上畫了起來。
他畫的圖案,完全是後世那種涼鞋。
一遍又一遍,待等畫完了,姬賊這才轉頭衝烏斯瑪道:“來烏斯瑪,看這個。”
烏斯瑪好奇的過來了腦袋,才一眼,就不由得驚呆住了:“勇,勇士大人,這,這是···”
姬賊指著圖案道:“這個,做涼鞋,你可以想辦法用多層牛皮將底子加厚,這樣的話,即便族人們踩到了石頭,也不會硌的慌。另外,腳背上,儘量減牛皮的麵積,這樣一來,族人們穿著這牛皮涼鞋,也不會覺得焐的慌,明白麼?”
自己好幾天不眠不休纔想出來的辦法,結果姬賊隻是看了一眼,就瞬間進行了改良,此等智慧,烏斯瑪還能說什麼?
隻有佩服了好吧。
“目前冇有針線,所以,這個改造會比較麻煩,不過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做出來給大家穿的,到時候,你就是部落最大的功臣。”誇起人來,姬賊毫不吝嗇。
反正隻是幾句話的事,最多浪費一些口水,自己又不會一塊啥的。
看著烏斯瑪因為自己的誇獎而出喜悅的臉時,姬賊歎了口氣,唉,如果有貨幣的話,自己再獎賞烏斯瑪一些貨幣,他肯定更加的賣力,然而可惜的了,目前隻能用獵來進行獎賞,但獵的數量因為消耗,一直都與收持平,是要獎賞的話,自己也拿不出來太多的獵。
唉,真是愁人啊。
低頭歎著,姬賊忽然想到了什麼,抬頭道:“對了,我讓你編製的盾牌怎麼樣了?”
突然說起來了這個,烏斯瑪立刻變得興起來:“勇士大人,您說的盾牌的話,我已經讓族人們編製好了。”
說著,烏斯瑪就小跑進了山,片刻後,拿出來一麵用藤條編製,扣兩個牛皮扣的盾牌來。
烏斯瑪另外拿出來當初黑山部落的盾牌,兩個放下來作對比,一個輕巧靈便,一個笨拙之極。
就拿黑山部落的盾牌來講,除非黑山部落那種大力士,又或者是熊虎部落這樣強壯的族人方可以單手拿起,像霜穀部落的人拿的話,一隻手,都有些吃力。
反觀藤牌,彆說一個年人了,就是一個小孩,都可以單手拿著,隨意的揮舞。
兩者對比,一個天,一個地。
很顯然,藤牌更加適合霜穀部落來使用。
見姬賊把藤牌扣在手臂上讚不絕口的樣子,烏斯瑪忍不住道:“勇士大人,有一件事,我得和您說一下。”
姬賊回過頭來:“什麼?”
烏斯瑪道:“是這樣的勇士大人,您說的這個藤牌,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缺點?”
“是的勇士大人,這藤條剛采集下來的時候,適中,用來編製盾牌很好用,堅固程度,雖然比不過黑山部落的盾牌,不過也算可以。就是在它乾了之後,總是自己崩裂,原本這幾天我做了三個藤牌,但是到現在隻有這一個可以使用,而且看它的樣子,用不了多長時間,也會乾裂折斷的。”烏斯瑪歎氣道。
聽了烏斯瑪的話,姬賊不由得不重視起來。
藤牌防力的問題姬賊的確想過,不過就以目前大多數武都是木矛的大片山脈,藤牌的防力已經足夠了。
但烏斯瑪說的這個耐久度,卻得好好想個辦法才行。
不然就以它容易乾裂的特點來說,是絕對不能裝備到阿巨的軍隊上麵用的。
虧自己之前還想過在這個時代搞出來藤甲軍呢。
對了,藤甲軍!
姬賊忽然眼前一亮,拍著自己腦殼心道,自己怎麼忘了這個。
一個帶著記憶穿越的名門才女,卻因著自己妹妹的絕色容顏而受盡漠視。她的未婚夫爲了她那絕色的妹妹,將她推給了那因意外而終日躺在牀上的三皇子。她被迫改嫁!大婚之日沒有新郎,新婚之夜獨守空房……費盡心力爲夫君逼出體內寒毒,不想他的重生之日竟是她的毀滅之時,至愛的母親因他而去,母喪期間他竟另娶他人!
【女主穿越,雙潔,互寵,一生一世一雙人】他是君侯府嫡子,卻被人設計被迫娶了將軍府病癆子嫡女,本已做好成為鰥夫準備,卻不想那勞什子沖喜還真有用,再見他那小娘子,竟然可以下床走動了,他覺得做不成鰥夫了,那相敬如賓也蠻好的……可是那心底漸漸浮現的酸酸甜甜、患得患失的滋味是何意?
【女強+爽文+追妻火葬場+先婚後愛+男主單箭頭】 林聲笙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竟然穿成了修真界第一劍君司寇顯的新婚妻子,一晃腦袋裡還長了一朵嬌嬌嫩嫩的白蓮花! 她還發現自家夫君拿的竟是深情男二的劇本,癡戀人妻女配,不惜為愛當三! 而她這個正妻如同擺設。 無妨無妨,片酬到位,咱就是劍君您那滿腔癡情、無怨無悔、忠貞不二的賢慧妻子! 林聲笙專業演出,利用狗劍君獲取修煉資源,一心修煉,嬌養識海裡的白蓮花。 白蓮花嬌嬌嫩嫩,清清純純,能將惡意轉換靈氣助她修煉。 她志在修煉,志在交友,志在四方,唯獨不在那狗劍君身上。 可她這夫君,不知從哪天起,變得越來越奇怪…… 司寇劍君,您這是玩不起啊! ———— 司寇顯發現自己新婚的小妻子有些不一樣。 起先他並不在意,可不知從何時起,他忍不住關注她,忍不住在意她。 他變得奇怪,變得小心翼翼,變得患得患失,他被陌生的感情完全左右,他想把她捧在心尖上,卻又被迫一次次令她失望。 每一次,猶如親手在自己的心口劃刀,血淋淋,反復淩遲。 他被一個噁心的女人控制、束縛,日日夜夜煎熬,終得掙脫。 林聲笙卻毫不留情的撕碎婚約,轉身奔赴九幽,自始至終沒有多給他一個眼神。 ———— 傳聞只有跳下魔淵,才能進入九幽。 司寇顯紅著眼睛,一次次跳下魔淵。 林聲笙:劍君您煩不煩,怎麼老往我家門口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