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常安最近心有點不好。
原因是哥哥又丟了。
本來爸媽就經常丟,現在哥哥也開始不著家了,小傢伙就開始有點接不了了。
梅給做了櫻桃烙,拿著梅花鹿圖案的小勺子吃完后,小丫頭就開始長吁短嘆。
梅姨收碗的時候,看這孩子又把小撅得能掛油壺了,就蹲下來,的小鼻尖,問:「又怎麼了,我的小姑?」
安安愁心的著梅,扁著小問:「梅,你說哥哥是不是不喜歡我啊?」
梅姨將空碗放到一旁,坐到小丫頭旁邊,把摟過來,問:「怎麼會這麼想?」
安安作麻利的爬到梅懷裏,坐在上,認真的控訴:「他又不回家。」
梅姨失笑:「不是說了是新課題嗎,實驗室那邊教授不放人,所以這個暑假就不回來了。」
安安不聽,就無打採的趴在梅懷裏,也不彈。
現在也有五歲了,人大了,也重了,去年開始,梅就不抱了,說是抱不,但還是喜歡大人抱。
偶爾乾媽和乾爹過來的時候,乾爹會抱,安安可喜歡乾爹了,還經常在電視上看到乾爹,梅也會放一些乾爹拍的電視給看。
安安第一次看到乾爹在電視上,跟其他大姐姐親時,都嚇壞了,半夜睡不著覺,想把這件事告訴乾媽,可是想到乾爹平時對很好,還會讓騎在他脖子上,讓坐的老高老高,又不忍心說,怕說了,乾媽要和乾爹吵架,乾爹以後可能就不是乾爹了。
那段時間,是安安長這麼大最糾結的一段時間,後來在另一部電視上,看到乾爹又跟另一個大姐姐親,這回是徹底炸了馬蜂窩了,安安直接氣壞了,覺得乾爹太壞太壞了。
媽媽說過,男孩子不能隨便親孩子,那是只有男朋友或者夫妻才能做的事!
乾爹和乾媽雖然沒有結婚,不是夫妻,但是他們是男朋友啊,乾爹為什麼總親別的大姐姐!
安安最後鼓起勇氣,給乾媽打了電話,說了一大堆有的沒的,然後還是小心翼翼的,把乾爹親了別的大姐姐的事,跟乾媽說了。
乾媽當時微笑著問:「真的嗎?」
安安想了想,就點頭:「真的。」
乾媽又問:「你看到了?」
安安又忐忑的點了點頭:「看到了。」
之後,又過了好幾天,乾媽乾爹突然來了家,乾媽臉很沉,乾爹氣呼呼的。
後來他們問安安,在哪裏看到乾爹親別的大姐姐的,安安就指了指電視。
安安也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不過乾媽和乾爹突然又和好了,就跟姨和楊叔叔似的,說吵架就吵架,說和好又和好,特別奇怪。
晚上,和媽媽通視頻的時候,安安就擔心的把這件事說了,結果媽媽一直笑,笑到後來電話都拿不穩了,最後是爸爸接過電話,問了安安一些最近有沒有乖之類的話,安安說自己很乖,後面關於乾爹乾媽的事,就忘了自己說到哪兒了。
說起爸爸媽媽,上個星期爸爸說有幾天假,要去什麼島旅遊。
安安當時可高興了,回到房間就開始收拾自己的小行李。
結果第二天,睡醒的時候,爸爸媽媽已經走了,沒帶,也沒帶哥哥,梅還納悶問:「你怎麼把服拿出來了?」
「……」安安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後來只能又把服放回柜子裏。
現在爸爸媽媽走了,哥哥暑假又不回來,其實哥哥跳級后,從去年開始,放假就不太回來。
但是這不是暑假嗎,安安還從來沒試過,暑假見不到哥哥的。
安安覺得很難過,覺得大家好像都不喜歡跟玩。
梅姨摟著安安哄了好一會兒,好歹給這小丫頭哄住了,又給開了一部畫片讓轉移視線。
安安看畫片看了一會兒,又吃了一點西瓜,果然又忘了那些不開心的事了。
晚上吃了晚飯,梅要下樓跳廣場舞,安安就跟一起去。
梅跳舞的時候,就坐在放音響的長椅旁邊,抱著梅的巾,甩著雙,喝著牛,看著這些們跳舞。
「安安?」突然,有人喊。
安安扭頭看過去,一下眼睛就亮了,跳下長椅撲過來,抱住來的人,仰頭喊:「!」又對後面的男人大聲喊:「爺爺!」
「欸。」薄康用開心的應了聲。
於素蘭把安安抱起來,托在懷裏,的鼻尖問:「我們小安安在幹什麼呀?」
安安抱住的脖子,小手往跳廣場舞的們那邊一指。
於素蘭笑著問:「安安也會跳舞啊?」
安安害的搖搖頭:「還不會呢……」
「沒事,以後教你。」
安安開心的點頭:「嗯!」
於素蘭喜歡這孩子得不行,使勁親了一口,然後抱著,去找梅姨說話。
於素蘭是來接安安去他們家玩的,兒園剛放了暑假,於素蘭知道小修和千歌又跑不見了,又聽說今年小譯要留在學校,也不回家,就跟千歌說,去接安安去他們家玩,也正好給梅姨放幾天假。
聽說梅姨家的大兒媳婦又生了個兒子,梅姨都沒時間多看看的小孫孫。
因為白天太熱,於素蘭是傍晚過來接人的,沒想到在樓下就遇上了。
於是這個夏天,安安沒有再為爸爸媽媽哥哥不回家而憂心,就在爺爺家,開心的度過了一個暑假。
還跟大伯家的魚魚弟弟,一起摘了院子裏的葡萄藤,魚魚弟弟大名薄常禹,就他魚魚,魚魚弟弟比小兩歲,今年才三歲,走路都不利索,安安在魚魚面前,就是個大姐姐的樣子,也只有在魚魚面前,才是姐姐。
期間安安還見到一次大伯,大伯在首都那邊工作,很難回家,這次是大伯跟大伯母一起回來的。
安安高興壞了,特別喜歡大伯,大伯也喜歡,經常給帶玩,媽媽說大伯壞,人不好相,但是安安並不覺得,大伯經常誇,說好看,還給扎辮子,覺得大伯一點都不壞,大伯特別好。
還有大伯母,大伯母經常給買新服,每次見到大伯母,大伯母都能變戲法似的從行李箱裏掏出一大袋小子,都是買給的!
因為大伯大伯母對好,所以安安也對魚魚好,魚魚跟著爺爺在安城住,安安經常能見到魚魚,有什麼好東西,都要分給魚魚。
暑假結束,安安就回家了。
安安回家的那天,魚魚還哭了,說不要安安姐姐走。
安安就抱著魚魚,他的小腦袋,跟他說:「我下個星期還來。」每周周末,都會來爺爺家吃飯。
魚魚一聽,就不哭了。
安安回到家裏當天,就見到了哥哥。
瞬間就撲過來,一把抱住哥哥,大喊:「哥哥!」
梁小譯被這丫頭撞得往沙發上一栽,把扶好,抱怨的說:「你輕點,我現在眼睛還是花的。「
安安立刻站好了,擔心的看著哥哥:「哥哥,你怎麼了?」
梁小譯笑了一下,安安的腦袋:「數據太了,整理了太久,沒事。」
安安撅著小,抱住哥哥的胳膊,不說話了。
梁小譯了的小:「怎麼又翹了,哥哥真的沒事,過來,哥哥抱。」
安安就爬到哥哥懷裏,讓哥哥抱。
又過了幾天,哥哥又回到學校了,安安也開始上兒園了,某一天放學,回家就看到了爸爸媽媽。
小丫頭興壞了,衝過去就抱住媽媽的,仰頭喊:「媽媽!」
梁千歌也很高興,彎腰抱起兒,在兒臉上親了好多下,問:「安安想不想媽媽啊?」
「想想想想!」安安抓著媽媽的服說,又忐忑的向剛剛打了電話,從臺進來的爸爸。
薄修沉將手機放到桌上,坐在旁邊,看安安那個眼神,失笑著問:「你幹什麼?」
安安攥媽媽的服,扁著小,搖搖頭。
「吃飯了,吃飯了。」梅姨這時在餐廳那邊喊道。
梁千歌對兒說:「去洗手。」
薄修沉這時起,抱起兒,說:「爸爸帶你去洗手。」
安安點點頭,又抱住了爸爸的脖子,讓爸爸帶去洗手間。
這天晚上,安安是在大房間睡的,就睡在爸爸媽媽中間。
睡著的之後,安安做了一個夢,夢到,表面上笑瞇瞇的爸爸,又背著,把媽媽走了,媽媽不見了,爸爸也不見了,後來哥哥也不見了。
夢裏的安安,傷心壞了,於是手上,更加用力的抓牢了媽媽的睡,不讓爸爸媽媽又的離開。
【秘書VS總裁,雙潔,追妻火葬場】 樓藏月愛聞延舟的時候,轟轟烈烈丟了半條命,而在聞延舟眼里,她只是離不開自己的工具人。 所以她不愛了。 聞延舟不喜歡樓藏月太冷靜、理性、不懂依賴,后來他如愿以償在她的身上看到溫柔小意和“星星眼”。 但不是對他了。 她結婚那天,樓藏月坐在床上,笑著看新郎和伴郎團到處找被藏起來的婚鞋,鬧哄哄的一片里,聞延舟不知道從哪兒來。 他跪在她的腳踏邊,抓著她的腳踝幫她穿上鞋,卑微得像敗犬:“不要他了好不好,你跟我走,你明明是先跟我好的……” * “我想看看月亮,卻看到你的模樣。——希羅多德” 【男女主皆非完美人設,非大女主爽文,聞狗前期狗得想讓他原地入土,后期他自個卑微得入土,加強版追妻火葬場,不是隨便追幾章就和好的那種,主打一個修理狗男人】 ...
【1v1,雙潔,追妻火葬場,頂級拉扯,嘴炮王者,狗男人為愛低頭,高嶺之花走下神壇。】人間清醒女主X斯文敗類男主溫迎給霍行洲當了三年金絲雀,深知這個男人骨子裏有多野。她不小心窺視到了魔鬼斯文表麵下的真麵目,隻想離他遠遠的,他就偏不如她所願。*溫迎為了和霍行洲分開,聽取朋友的建議用了些極端的辦法。果不其然,他主動和她劃清了距離。可沒料到的是,溫迎和未婚夫回家的那天,霍行洲將她堵在洗手間,惡劣的咬著她的耳朵——“不是說這輩子如果不能嫁給我,你就在我結婚那天吊死在婚禮現場嗎?弟妹。”“……”在溫迎看來,她和霍行洲之間的所有關係,都可以用交易兩個字概括。可大雪封路,不顧危險來接她的人是他。在她深陷輿論漩渦,被萬人唾棄時,唯一相信她的人,也是他。*對於溫迎,霍行洲曾輕賤她,折辱她,最後為她臣服。我想要永恒之夜的千隻眼睛,以便獨獨觀賞你。
傳言周家太子爺冷酷高傲,卻愛上一個訂了婚的女人。初見,他故意吹掉撲克牌借著遊戲之名狠狠吻她,眾人皆驚呆了眼,而他卻強勢霸道的帶走她。宋七微怕他懼他卻逃不開他,她一直不知自己何時招惹了這個神祗一般的男人,直到某天塵封的記憶解開,她才深知……
賀明漓最討厭傅清聿冰山一樣的模樣 不過,她最喜歡她親手把他拽下凡間的模樣 - 這兩人從小認識,但身邊人都以爲他們革命友情純潔 直到某天,幾個好友吃飯時說起賀明漓去相親 傅清聿本來低着眸,漫不經心在聽,突然眸光犀利看向說話的人:“什麼時候?” “啊?什麼什麼時候?” “相親。” “就現在啊,隔壁餐廳。” 所有人呆呆地看着傅清聿拿了外套就往外走 ——不是,賀明漓相親,你急什麼? 急着去攪局?還是去搶親? - 傅清聿給出的結婚理由冠冕堂皇 各取所需,互相擋箭 賀明漓覺得很有道理,兩人愉快達成一致 卻在轉身之際,她輕蔑勾脣 猜猜爲什麼她相親的餐廳在隔壁? - 賀明漓十歲那年纔回到賀家,假千金卻一直鳩佔鵲巢,不肯各歸各位 眼睜睜地看着賀明漓得到的越來越多,甚至一開始只是與傅家掌權人聯姻,卻漸有假戲真做的架勢,假千金的不甘越積越多 一日兩人終於爆發了爭吵 假千金紅着眼眶,不甘地問:“離了賀家你還算什麼?” 賀明漓還未答,他不知何時出現,摟過她纖細腰肢,淡聲道:“她還是賀明漓,也是傅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