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歡,我想你走錯了地方。”
說話的男人一浴半敞,半的發尾有水珠下,最終沒他起伏的xiong膛。
他懶洋洋地坐在窗邊,落地窗外則是城市的夜景,即使凌晨,依舊繁華。
沈宴著眼前的人,一半不的吊帶,似乎有備而來。
池歡抬眸,一雙瞳仁亮晶晶,好像在張,又好像沒有:“你剛才讓我進來時,可沒拒絕。”
見沈宴沒有回答,傾向前,手臂環住了男人的脖子,輕輕開口:“你要知道,我可是第一次。”
沈宴任由池歡作,聞言微微瞇眼,笑道:“你和秦駱結婚三年,他都沒過你?”
像是被中痛一般,池歡的心臟一陣。
略帶諷刺地笑了笑,湊近沈宴:“他不行。”
呼出的溫熱氣息盡數拂過沈宴的耳廓,還帶著人特有的馨香氣息,無不在挑逗著他的每一神經。
他側頭,眼神帶著審視:“所以找上我?”
池歡垂眸,手指抵上對方實凹凸的腹,指尖輕輕劃過,至人魚線突然停住。
“誰人不知沈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況且沈qi大活好,聲名遠揚。”
聞言,沈宴出一抹玩味的笑:“可我不人妻,更何況秦駱是我兄弟。”
池歡笑容盡收,起從旁邊的包中甩出一個紅的本子。
沈宴去,是離婚證。
昨早剛剛新鮮出爐的。
一廂愿喜歡了秦駱那麼久,池歡終于還是跟他離婚了。
不屑一顧地笑:“現在可以繼續了嗎?”
沈宴睫了,片刻,一把扣住了人的纖腰,翻將在下。
那雙手比池歡想象得還要燙。
他說:“榮幸之至。”
前戲很,雖然池歡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可真正來臨的那一刻,還是止不住的疼。
咬牙忍住聲音。
于而言,痛哪比得上心痛。
秦駱很多年,如愿以償與他結了婚,可三年的婚姻,秦駱卻始終只他的傅小姐。
池歡總以為,是可以培養的,也想過用時間去化他。
可他從不正眼看,也不。
三年來,秦駱提過幾次離婚,都不同意。
直到秦駱告訴——
他的傅小姐懷孕了。
這次,池歡知道,自己徹底輸了。
越是回憶,的心就絞痛一分。
池歡呆呆地著天花板,沈宴注意到了的分神。
他不悅地瞇眼,接下來突如其來的作讓池歡回過神來。
沈宴兩手捧住的臉,輕輕咬上池歡的耳朵,“做這種事都能分心,嗯?欠收拾。”
言罷又俯了上去,加重了力道……
事后,晨已經熹微。
男人點了支煙,看著床單上的點點梅紅,半晌沒,似是有些走神。
池歡四肢有些疲,在床上躺了良久才緩過來。
有些不穩地支起子,側頭看去,只見邊的男人一副饜足的模樣,發了一些,倒更顯出幾分落拓的英俊。
只稍一眼,池歡便不再看。
慢慢爬下床,撿起地上散落的服。
剛套上子,后傳來一個慢悠悠的聲音。
“我說——你準備就這麼出去?”
轉頭,沈宴剛剛按滅煙頭,正好整以暇地看著自己。
池歡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沈宴笑了起來,頗有些惡趣味,朝大床的方向抬了抬下。
池歡一眼看到掛在床邊的bra。
低頭一看,果然前空。
池歡走過去,剛俯下,沈宴卻快一步邁開長將那東西勾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還給我。”
“想要?”
沈宴高高舉起手臂,那是池歡絕對不到的高度。
他戲謔的看著:“我要是不提醒你,你難道還要真空上街?”
沈宴似乎很想看眼前的人氣急敗壞的樣子。
池歡卻沒給他這個機會。
眨了眨眼,直接轉,摘下男人掛在一旁鉤上的黑西裝外套,干脆利落地套上。
池歡踩上高跟鞋,微微抬起右手放在xiong前,然后彎做了個不那麼到位的公主禮。
挑眉,走了。
沈宴在幽暗的線中死死盯著搖曳生姿的背影,半晌,突然饒有興味地一笑——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