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默唸三遍思兔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最好幫我分到Facebook哦】
胡大媽的兒子兒媳自己的工作還是頂了父親或者母親的職,哪有本事給別人安排工作,而且還是正式工!
胡大媽的兒媳弱弱道:「這個……我們做不到,能不能換個條件?」
胡大媽一個遠房侄兒的媽媽道:「也行,那你們給我們每家賠償五百塊錢,這事就了了。」
胡大媽然大怒:「你們怎麼不出去搶錢呢?」
那兩個遠房侄兒的媽媽也憤慨了:「你個老賤人,利用了我們的兒子也就算了,害他們丟了工作椅算了。
還在派出所把責任全推給了我們的兒子,你不仁我們不義,沒有五百塊,那就別談了,滾!」
胡大媽的兒子媳婦這才知道胡大媽為了自保,把責任全推給兩個遠房侄兒的事。
也不顧外人在場,氣得把大罵了一頓。 (5,0);
可問題還是要解決。
回家之後,兒子媳婦著胡大媽把的養老錢全都拿了出來,又湊上自己的積蓄,再加借的錢。
總算每家給了五百塊錢的補償,換來了洋洋的安全。
胡大媽沒了養老錢,氣得在家裡痛哭了兩天。
胡大媽家鬧得飛狗跳的那幾天,林麥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地做生意。
不僅在包子水餃里加了蝦醬,就連滷煮、蘿蔔豬骨湯以及蛋炒飯里都加了蝦醬,不管什麼食都鮮異常,大歡迎。
儘管有胡大媽惡意搶生意,可架不住有蝦醬增鮮,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又上了個通宵,下班之後,在包好吃小吃店吃了早餐,方卓然回到家裡倒頭就睡。
醒來時外面已經黑了,肚子也得咕咕。
看看書桌上的小鬧鐘,已經傍晚六點了,難怪這麼。 (5,0);
男人去衛生間洗了把臉,然後進了廚房,準備煮兩碗麵條、打幾個荷包蛋,對付一頓算了。
這時有人敲響了他家的大門。
方卓然微微蹙眉,走到客廳把門打開,門外站著王蓉。
一手提著保溫瓶,一手提著一大網兜水果,撒道:「表哥,快幫人家提一下啦,好重的。」
方卓然接過手裡的東西,不咸不淡地問:「你怎麼又來了?不是讓你往我家跑嗎?」
王蓉撅著抹了口紅的小道:「我也是沒辦法,你老不去家改善生活,我怕你吃的不好嘛,所以燉了湯給你送來補補子。」
說罷,進了廚房拿了碗筷,從保溫瓶里倒了一大海碗湯,放在小飯桌上,讓方卓然趕趁熱喝。
方卓然只嘗了一口就喝出這湯是外婆煲的。
就說嘛,王蓉十指不沾春水,怎麼可能燉湯給他喝,再說也不會。 (5,0);
王蓉在他對面坐下,一隻手撐著半邊臉,著心儀的男人:
「我聽姑父和姑姑說,你已經二十八了,老大不小了,要安排你的婚事。」
說到這裡,頓了頓,細心觀察方卓然的反應。
見他毫無反應,這才繼續道:「你說——你會娶一個什麼樣的人來做老婆?」
方卓然淡淡的瞥了一眼,仍舊沉默地喝著湯。
以前喝外婆燉的湯覺得特別味,自從吃了林麥做的食,再吃別人做的食,總有一種「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覺。
王蓉等不到回答,只得小心翼翼地問:「會不會是我?」
方卓然毫無溫度地反問道:「我都拒絕你那麼多次了,你還沒死心?」
王蓉幽怨道:「我為什麼要死心?我們倆是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我們兩個在一起是天作之合。」
方卓然搖搖頭:「我可不這麼認為。」 (5,0);
「那你就心甘願去聽從姑父姑姑的安排,娶一個陌生的人回家?」
方卓然的腦海里閃過林麥那張緻的小黑臉:「你心你自己就好,我一定會娶一個悉又深的人回家。」
他的一生已經過去三分之一。
在這三分之一的生命里,他曾深著一個孩,可為了更好的前途,頭也不回地棄他而去。
他的後半生,什麼都好商量,唯有共伴一生的人絕不能選錯,絕不能!
王蓉還想說些什麼,電話鈴聲突兀地響起。
方卓然走到放電話的小矮櫃跟前拿起聽筒。
電話是醫院打來的,讓他立刻趕去醫院,有個心絞痛病人急需手。
沒有吃飽方卓然也不吃了,拿起鑰匙就往外走,臨走時叮囑王蓉離開時別忘了把門給關好。
白天喧囂的解放路在傍晚七點多後安靜了不。 (5,0);
林麥坐在店裡教周彩雲和豆豆學習。
周彩雲畢竟是年人,學的很認真。
豆豆不學習,總是打野,看見了從門口匆匆路過的方卓然,忙著「叔叔」向他跑了過去,求抱抱,求舉高高。
方卓然笑著拒絕了:「叔叔要去給人做手,沒空抱你。」
抬頭問走過來的林麥:「有現的吃的嗎?」
林麥一聽這話就知道他還沒吃,恨不能當場能夠變出些吃的給他。
愧疚道:「沒有吃的,不過我可以給你煮碗面片。」
家裡連掛麵都沒有,能想到的最易做的就是揪面片。
「那算了,病人不能等。」方卓然說完就快步離開了。
林麥目送著他離去的背影發了一會兒呆,轉去了廚房。
現在方卓然沒空吃飯,做完手他總要吃的。 (5,0);
家裡有沒用完的小蔥,林麥打算做些小蔥蛋餡的素蒸餃給他送去。
這種素蒸餃放冷了都能吃,而且還有營養。
周彩雲進廚房轉了一圈,也不幫忙,建議林麥最好做點湯湯水水的搭配著蛋餃吃。
家裡食材有限,林麥絞盡腦,用煨大骨湯剩餘的蘿蔔加豬油,燉了個蘿蔔湯。
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蒸好蒸餃、燉好豬油蘿蔔湯,林麥便給方卓然送去。
方卓然還在手,林麥便坐在手室外等。
今晚牟丹值班,也知道方卓然沒來得及吃晚飯就進手室做手去了。
特意去商店買了麵包蛋糕等點心,好等方卓然做完手時吃。
見林麥又是飯盒又是大搪瓷缸的跑來,就知道是給方卓然送飯來了,臉頓時黑了。
可又不能直接趕走,事後方教授知道還不得生的氣! (5,0);
牟丹眼珠一轉,走到林麥的邊,態度十分和藹:「這飯是送給方教授的吧,放我這裡,等方教授出來我就給他,你回去休息吧。」
牟丹把當敵看,林麥心中還是有數的。
前世經過林蓜和吳曉繭的算計,早就有了防人之心。
【章節開始的時候讓你默唸三遍sto55.com還記得嗎?分臉書可能有驚喜哦】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