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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辣媽颯爆了》 第185章 蠻橫的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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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唸三遍思兔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最好幫我分到Facebook哦】

  李明有些擔心地看著方婷走遠的影:「那個瘋人該不會跟方教授胡說八道吧。」

  「肯定會胡說八道,但是還得讓卓然相信才行啊。」

  方卓然又不是不知道李明的關係,林麥才不怕方婷跑去抹黑

  方婷一口氣跑到普濟醫院,想要找方卓然,結果被告知他出差去了。

  略一思索,去了一個名芳芳的小夥伴家裡。

  芳芳對的到來極為驚訝。

  雖然兩個人是高中同學,可是關係並不好。

  因為兩個都長得好看,又都妒嫉心重,因此互相看對方不順眼。

  芳芳見到方婷,態度不冷不熱,略帶一點挖苦地問:「你怎麼有空來我們家?」 (5,0);

  方婷對芳芳太了解了,最占小便宜了。

  就是想利用占小便宜的心理,去對付林麥。

  「我剛才經過六渡橋時,看見一個賣服的小攤販,賣的服可好看了。

  上次咱們同學聚會,我聽你跟其他同學說,你想要一件港颱風的服,那個小攤販就有賣的,你不去看一看嗎?」

  芳芳眼睛亮了亮:「等我媽買菜回來,我和我媽一起去。」

  方婷角微勾,知道自己的目的達到了,找個藉口告辭離去。

  但是並沒有走遠,躲在小區的角落裡監視著芳芳。

  果然,沒過一會兒,芳芳和媽一起去了林麥的攤位前。

  方婷遠遠地看見了,臉上出得逞的笑意,咬牙切齒道:「死賤人,我們看誰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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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罷,轉走了。

  後面的結果不用看,因為猜得到。 (5,0);

  從十點多就開始在六渡橋附近擺攤。

  賣到現在,十二點已經過了,林麥已經賣出了一百多件服,生意火得出乎的意料,不由得心花怒放。

  雖然到了中午,可是因為下班的人不,生意越發好。

  林麥打算賣過中午在回家,芳芳母走了過來。

  林麥打量了們一眼。

  母親一看就是那種特別明的家庭婦兒青春靚麗,十分漂亮。

  母兩個都穿戴得不錯,家庭條件應該不差,這兩人是潛在的顧客。

  地衝著們吆喝:「快來看,快來瞧,廣州最新款的服裝,不買肯定會後悔。」

  母倆冷漠地瞟了一眼,就開始挑挑揀揀地選服。

  把林麥三車上的服裝翻了個底朝天,不是嫌價錢貴了,就是嫌面料不好,甚至嫌服沒有熨燙,皺皺的。

(5,0);

  這個年代除了商場,黑市上賣的服都沒熨燙。

  來者都是客,而且越是這種挑剔的客人越會掏錢買。

  林麥沒有表現半點不耐煩,見招拆招。

  拿自己的服和六渡橋商場的服做對比,讓芳芳母無話可說。

  芳芳母挑來揀去,總算看中了一條鮮艷的紅

  芳芳媽拿著那件連在手上抖來抖去,倨傲地問:「你這連怎麼賣?」

  林麥瞥了一眼那件連,拿貨價就要十塊錢。

  想到這對母過於明,又過於算計,出三手指頭,開價道:「三十塊錢一條。」

  對付這種為了砍價而存心挑刺的顧客,必須得開高價,不然還價還的你連底都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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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芳媽一聽就生氣了,把那件連重重摔在林麥的三車上:「就這種料子,這種款式,你還賣三十塊錢一件,你怎麼不去搶劫?」 (5,0);

  林麥笑瞇瞇道:「阿姨,這種料子我們陸城市本就沒有賣的,還有這種款式商場也沒有賣的。

  如果有,以你們的份地位和氣質,你們會來我這裡買?

  你們之所以肯紆尊降貴來我這裡買,還不是因為我這些服裝你們買不到?

  我這些服裝全都是從廣州拿的貨,價格不可能便宜,如果能便宜我早給你們便宜了。」

  林麥心裡想宰們一刀,上卻像抹了,各種彩虹屁。

  雖然芳芳母兩個被林麥拍馬屁拍得心花怒放,可是理智在線。

  芳芳媽頤指氣使:「這件子十五塊錢賣不賣?」

  其實一條子賺五塊也不是不行,可林麥就是看不慣芳芳媽的這副臉。

  在心裡默默腹誹,你拿出來的是米元我就賣,不是就算了。

  臉上卻百般為難道:「這個價錢我連本都回不來,實在對不住,賣不起。」 (5,0);

  芳芳媽頓時氣得臉黑得跟鍋底似的,指著的鼻子道:「你不賣給我你會後悔的!」

  林麥一臉蒙圈的看著芳芳母兩個,懷疑們怕不是有啥大病。

  這件們不買別人還是會買的,生意這麼好,還怕這件子賣不出去!

  沒什麼可後悔的,要後悔也是這對母

  林麥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芳芳惡狠狠道:「笑個屁啊笑,我舅舅就是執法隊的。

  這件子你如果不按我媽的價格賣給我們,我就立刻喊我舅舅帶人來抓你,讓你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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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麥這才恍然明白,這對母敢像螃蟹一樣橫著走,原來執法隊有人。

  有好幾個買服的顧客看不下去了,衝著倆直翻白眼:

  「人家做點生意不容易,你們卻仗著背後有人,非要低價買人家的東西,你們這不是強買強賣嗎?」 (5,0);

  「以權謀私,真是可恨!」

  母倆在那幾個多管閒事的顧客的譴責聲中氣哼哼地走了。

  一個剛才幫林麥仗義執言的孩子指著芳芳母挑中的那條紅子道:

  「老闆娘,這條子我要,你給我便宜一點唄,二十八塊錢賣給我。」

  這件連本來價就開得有點高,那個孩子二十八買走,林麥能淨賺十八塊。

  可念在那個孩子為仗義執言,主降了三塊錢:「小姐姐人心好,我二十五塊錢賣給你。」

  那個孩子高興得不得了,買下那條子就走了。

  剛走沒多久,芳芳母兩個就回來了。

  芳芳沒好氣地問林麥:「加一塊錢賣不賣?」

  林麥攤了攤手:「你看中的那條子才剛已經被人買走了,我拿什麼賣給你?」

  芳芳怔了一下,沒想到服賣得那麼好。 (5,0);

  芳芳媽開口就是火藥味:「那件賣出去了,你再拿一件給我不就得了,哪那麼死板!」

  林麥臉上陪著笑:「那件子是高檔貨,很貴的,我不可能多拿幾件,只拿了一件均碼,賣出去了就沒有了。」

  有些意料之中就知道好賣的款式,比如喇叭,蝙蝠衫,牛仔,林麥會多拿些貨。

  可是有的只拿一兩件均碼,就是怕款式不討喜,拿多了不好賣,砸在手裡了。

  芳芳氣得臉像豬肝似的:「誰給你的膽子,我還沒買,你就賣給別人了!」

  林麥臉上笑嘻嘻,心裡媽媽批。

  你當你是公主啊,你人都走了,我還不能賣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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